「計程車」是台灣出租汽車一種,大陸稱為「的士」或「出租車」。台灣的計程車自1991年起車身一律漆為黃色,並且懸掛白底紅字車牌,車頂置「個人」、「TAXI」或「出租汽車」字樣的燈箱,台灣民眾暱稱為「小黃」。可搭載乘客數一般為四人。 在台灣馬路上,只要是看到計程車,如有需要,只要是空車都會隨招隨停,一般空車的計程車車頂燈箱都會亮燈,日間比較不明顯,但是夜間就可以看得非常清楚。台灣計程車使用的車款非常多樣,並無特殊限制,但車身一定是黃顏色,辨識起來應該沒有困難。 台灣的大城市絕大多數計程車均以里程數計費,但因地域差別,各縣市之計程車收費標準亦不相同。如同為直轄市的台北市北與高雄市定價不一。以大台北地區為例,起跳里程1.25公里收費新台幣70元,續跳里程每0.25公里收費新台幣5元,延滯計時(時速每小時5公里以下)收費新台幣5元。 絕大多數縣市實施夜間時段加成收費,一般而言大約增收20%價錢,各縣市夜間時段定義也不盡相同,以台北市為例,夜間定義為晚上11時至翌日早上6時,但台中市則為晚上10時至翌日早上6時。亦有全天實施夜間加成收費的縣市。開計程車後車廂置放行李之服務費及電話叫車服務費各縣市實施狀況亦不相同,收費者多以新台幣10元計費。 除了按錶計費的收費標準外,遠程旅客也會以議價方式,由雙方協議價錢後達成運輸交易,但為避免惡意喊價收費,各縣市皆有「長途議價收費參考表」提供乘客參考。另外,於機場搭乘可能會加收排班費用(如自台灣桃園國際機場出發,加收錶價15%、花蓮航空站加收新台幣50元,台北松山機場及高雄國際機場則不加收排班費用)。高速公路過路費部份,若以計程收費,多由乘客額外負擔;若以議價方式收費,必須事先講明是否包含於議價價格內。 在部分區域也盛行計程車共乘,讓車上同行乘客均分車資。這些地方可能是旅客急需赴目的地、公車路線較少、尚未開放大客車行駛或公車人數過多。如台北至陽明山、宜蘭、基隆、桃園,台中至埔里、中橫、玉山口等地。夜間時,鐵路及捷運車站也常有計程車司機招攬欲前往同一目的地的乘客共乘。 來台灣自由行,難免有時必須搭乘計程車,為避免衍生爭議,幾項原則建議如下: 一、儘量於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等大城市搭乘計程車,因為都是計程跳表收費,收費額度一目了然,不易吃虧上當。 二、離開城市地區搭乘計程車,上車前先詢問司機收費方式,是計乘跳表或是議價收費,若是議價收費,費用先行議定,以免碰上不肖業者胡亂要價。 三、長途旅程儘量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除了安全外,價格也相對便宜,如一定要搭乘計程車,可透過酒店叫車,並且最好請酒店將價格事先告知,較有保障。 四、高雄市、台北市交通便利,公車及捷運系統發達,除非必要,以搭乘捷運為第一優先選擇。 五、可利用酒店網路系統事先查詢前往目的地的交通運輸方式,或在事先規畫旅遊路線時即將交通運輸納入考量,可以事半功倍。 六、如必須搭乘計程車,可以先查詢自出發地至目的地之距離公里數,事先了解車資大約額度,並在搭乘計程車途中不經意透露給司機知悉,這樣可降低司機故意繞遠路的企圖。 七、在人生地不熟的地區儘量避免共乘計程車,寧可多花錢自己搭乘,避免產生危險;但如果對共乘對象有一定把握,儘量選擇共乘更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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