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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街口房管所表示,溥仪旧居非文保单位,因暴雨损毁严重,将重新修缮复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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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5 08:3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西城区房管部门表示该建筑系民国时西式房屋非古建,且未纳入文保、未被认定为名人故居;将重新修缮复原近日,市民发现位于西城区东冠英胡同的末代皇帝溥仪旧居,已经变成一片废墟。
4 C/ h0 I1 h! ^  ]6 a  昨天,新街口房管所表示,溥仪旧居非文保单位,因暴雨损毁严重,将重新修缮复原。
) P: x) k' m. d# ]; X  据了解,溥仪于1963年6月1日携夫人李淑贤在此地居住,直至1967年10月逝世。) k  x8 G# H; s( ^1 y9 \
  昨天,北京师范大学退休历史教师王明泽称,8月11日上午,她去东冠英胡同时,发现溥仪旧居正在施工,院内堆满了拆下的窗框木料。
' }1 s2 w3 _$ U/ t6 @  “西式风格拱门的回廊还在,与溥仪和李淑贤准备上班那张照片上的一模一样。”王明泽说,但房顶和内外建筑已被拆除。! C- R! c1 s$ X" a! P
  在现场,溥仪旧居院墙已经不在了,被黑色围幔取代,悬挂的一块“旧城房屋修缮保护工程”的牌子显示地址为“南草厂64号院”,施工开始时间为8月10日,施工内容涉及8间房屋。围幔内,一些拆下的墙砖被整齐地码放,大量砖瓦堆满院内,整个建筑已荡然无存。
: X3 h; W* O- y8 b" v" d  据了解,溥仪旧居为东冠英胡同40号院,后与南草厂胡同64号院相连,两院落成为“一体”。
; O: N! B: e( ?7 j  西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新街口管理所副所长孙铁祥表示,“南草厂64号院”内拆除的建筑正是溥仪旧居,因暴雨受损,成为危房并有安全隐患,现将在原址进行修缮复原。
; l% E( j) B. f+ N  “溥仪旧居并不属于文物普查、文物保护及挂牌保护的院落。”孙铁祥称,该建筑系溥仪特赦后政府为其安排的房屋,建筑也为民国时期的西式房屋,并非古建筑。鉴于溥仪旧居并未纳入文保范畴,也未被认定为名人故居,应按老旧房屋进行重建。
0 q% t. g. B* P8 I3 c; n! l  ■ 追访
' S4 i0 x' C# I+ z5 Q/ @8 Z  “溥仪最后居住地有特殊意义”
2 u5 t2 j4 z6 q) K: L$ c1 H  “溥仪旧居如果被毁坏,不是一般的可惜。”昨日,文史作家陈光中表示,1959年12月溥仪被特赦回到北京,1962年4月,与李淑贤结为伉俪,二人于1963年6月1日入西城区东观音寺胡同23号(后改为东冠英胡同40号院)居住,直至1967年10月溥仪逝世。该建筑虽然不是古建筑,但东冠英胡同40号院是溥仪度过最后人生的地方,是新中国将皇帝改造成公民的见证,具有特殊意义。
7 ?: A. d% ?3 S# x4 a% [  陈光中说,他在10年前撰写《京城名人故居与轶事》时,就开始关注到溥仪旧居。2009年10月,他依据《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将包括溥仪旧居在内的西城区4处名人旧居及一处胡同,向有关部门提出“不可移动文物”的认定申请及定级申请,至今尚未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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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5 10:03: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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