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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市民将可在河湖自由垂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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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4 01: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市河湖立法满足市民亲水需求———

  本报讯 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听取《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审议意见的报告。草案将不再禁止市民在河湖垂钓。

  ■旧城市河湖条例难统筹城乡发展

  目前本市河湖管理依据的是19991015日起实施的《北京市城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但该条例适用范围仅限于市区范围内的河流、湖泊、人工水道,并不适用于郊区,无法统筹城乡发展。市水务局局长程静介绍,随着北京城市快速发展,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由上世纪80年代初期的400立方米,锐减至目前不足200立方米。在2010年监测的有水河流中,不达标河段长度为1148公里,约占有水河流长度的52%

  程静表示,基于上述原因,本市迫切需要制定一部统筹城乡、覆盖全境、可操作性强的河湖保护管理地方性法规。以打破河湖保护管理城乡二元体制。

  ■河湖垂钓及相关罚则不再被提及

  《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共645条,作为一项创制性立法,草案的五分之一内容为各项制度设计。记者注意到,草案对河湖管理范围内的禁止行为和相关罚则中,不见《北京市城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中提到的“禁止在非指定的水域捕捞、垂钓”,以及“在非指定的水域捕捞、垂钓的,没收渔具及违法所得,并处以5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表述。对此,市人大农村委员会认为,居民亲水、近水的需求日益增加,为充分发挥河湖的生态功能,休闲功能,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故不做“禁止市民在河湖垂钓”的决定,这意味着,立法将允许市民在河湖自由垂钓。

  ■禁止游泳的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

  草案对市民在河湖游野泳的行为加以明确限制,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源区或者其他重点水域游泳”,违反者,将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对此,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建议,应在饮用水源区及其他危险区域划定和公布禁止从事游泳、滑冰等活动的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在水质不达标不宜从事游泳等活动的水域设置提示牌。通过疏堵结合措施,为市民留下一定的戏水、亲水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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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4 12: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适合国情!
发表于 2011-12-24 18: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系不大,大不了过几年再改回来
发表于 2011-12-24 13: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卖鱼竿儿的要火!

发表于 2011-12-25 00: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议者的脑袋肯定让门挤了。

+ {3 F! @+ K/ h; i) Y' f0 u6 F8 A

 

. i1 T& ^% E) N* v

弄不好,几年以后,钓鱼也得摇号儿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5 23: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树人treeman在2011-12-24 1:34:00的发言:
& w4 |6 `6 r5 a: x

不赞成

: q$ _2 r' F& {0 W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12-24 1:34:24编辑过]
- S; |4 M( u/ S$ v M3 B; X

同意.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5 23: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老片在2011-12-24 12:26:00的发言:
不适合国情!
D$ O5 z6 U3 h5 `- R, u

是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5 23: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南城土著在2011-12-24 13:18:00的发言:
) v5 `( K# T# k& k' V

卖鱼竿儿的要火!

# n; o6 _# D8 W& ~* Y) B& F4 q

哈哈.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5 23: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左轮357在2011-12-24 18:56:00的发言:
关系不大,大不了过几年再改回来
2 R- d8 ~3 W, |2 s8 ~- O

估计一时半会儿的改不回来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5 23: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牛老者在2011-12-25 0:10:00的发言:
* C; g( B# Y7 [! T/ ?, u

提议者的脑袋肯定让门挤了。

+ ^' m& z+ G5 C4 ^4 J9 |5 h+ ?

 

: T3 ?; n# X6 s0 K

弄不好,几年以后,钓鱼也得摇号儿了。

% G1 n! d8 @8 G \: P; B

说的好.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4 01: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以为这个条例的修改,有无对环境有无好处?我不大赞成.树人版主以为呢?
发表于 2011-12-24 01: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MLHG在2011-12-24 1:29:00的发言:
大家以为这个条例的修改,有无对环境有无好处?我不大赞成.树人版主以为呢?
0 ]9 Q4 P. |% H, n; j4 y

不赞成

4 J2 V# L) ~+ v1 f' J% T* \ j& D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12-24 1:34:2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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