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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保护老北京首都颁新规 胡同禁破墙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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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9 02: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6-07-28 06:58:53
  昨天上午,记者从北京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获悉,一项项身边的工程将给首都市民生活质量带来看得见的改善。
  
  对北京市二环路内1500多条胡同,昨天公布的《北京胡同环境整治指导意见》详细规范了胡同整治的大事小情:拆除胡同内的违法建设,清理胡同内堆积的杂物和垃圾;拆除不符合胡同风貌要求的广告、牌匾、标识灯箱等设施,取消胡同及路边的屋顶广告,根据风貌采取“门联”牌匾形式。规范路牌、门牌并统一设置站始所在胡同历史的中英文标牌;养护好现有的树木并增加公共绿地,鼓励种植北京传统树木,增加花池或座椅;胡同家具包括变电箱等要尽量减小并和胡同保持统一风貌;修补沿街墙面,尽量多地引入北京四合院建筑要素。胡同内原则上不得另行破墙开门,现有的各类商店、小卖部等商铺要按照传统胡同风貌进行设计,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修整。(据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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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1 11: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以《指导意见》的形式颁布力度好象还差点。其实胡同里的建筑多是砖木结构还有少量的砖混结构,也就是说都是墙承重结构。外墙开门,绝对会使房屋的整体结构安全系数大大降低。安全隐患显而易见。其实我国的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早就明确固定:严格禁止未经房屋主管部门审批,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在进行装饰装修工程中,禁止破坏房屋的主要结构。之所以会出现现在普遍违规改建的状态,原因主要是工商管理部门的规定中,对随意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的经商户,也可以批给营业执照。说到底还是各职能管理部门缺乏沟通,管理混乱。
发表于 2012-2-22 00: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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