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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企业高管对维权职工讲:“很多时候都是要有牺牲的、每一件事过后都是有人要作牺牲的。”因此,高管希望维权职工也要做出点牺牲,不要这么“斤斤计较”。
维权职工回答说:“行,我们愿意做这个牺牲。”但是要向高管提一个问题。维权职工提的问题是:“我们做的这个牺牲,能不能和江姐、赵一曼划等号?我们做的牺牲是不是为了党的事业、人民的利益?如果是,我们也能做这个牺牲,我们也能像江姐一样,做到脸不变色心不跳,不皱眉头带微笑。但是,如果我们所做的这个牺牲,不是为了党的事业,也不是人民的利益,而是为了满足某些人的贪婪、助长他们的腐败堕落,请问领导,这样的牺牲我们是当做,还是不当做?”-- n! n/ k j" c
---为人民利益而牺牲,而奉献,就比泰山还重,替法西斯卖力,替剥削人民和压迫人民的人去牺牲,去奉献,就比鸿毛还轻。 从上世纪50年代、60年代、70年代走过来的企业老职工,如果为了人民的利益,为了国家利益,我们愿意做出牺牲。包括下岗、买断、接受退休双轨制。但是,前提是为了人民利益,为了国家利益。然而事实上不是这样,企业职工的下岗、买断、被迫接受退休双轨制,并不是为了人民的利益,也不是为了国家的利益,而是为了维持新生的特权阶层骄奢淫逸的生活,为了让他们把国有资产变成私人财产,为了让他们搞垮国企自己来当老板,为了让他们每年公款吃喝、公车消费、公费出国花掉9000个亿,让他们“厅级官员每年出国一次”,“厅级以上住房补贴每月1600元打入工资”,让他们“饱暖生淫欲”去包N奶、最高纪录达500多人。等等,等等,那就真正是比鸿毛还轻。不,不仅是比鸿毛还轻,简直就是纵容腐败、纵容犯罪。企业老职工岂能坐视不追究,岂能听之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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