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预报包括未来地震的震级、发生时间、发生地点三要素。
, i* h0 T3 X0 K我国规定:
! D6 b( k3 U& [4 u( g) z, ~长期预报由国家地震局提出,向国务院报告,不公开发布。
3 w6 L) Z# r. z- g6 g3 z, a. E5 f中期预报由国家地震局或省级地震部门提出,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对本区域内重点监视区作出防震部署,同时报国务院。
" B, i6 [; i' C; Y) K; }) v* N) \短期和临震预报由省级地震部门提出,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适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国务院,涉及人口稠密地区,在时间允许情况下,应经国务院批准再公布。
5 N; c5 ~( X( y/ |北京地区临震预报,由国家地震局提出,经国务院院批准,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
% K. _" c3 p% f! Q! s: s已发中期预报的地区,如发现明显异常,情况紧急,当地市、县政府可以发布四十八小时内临震警报,同时向上级报告。
' k4 g' x! c) i9 w, n任何部门和个人在未经政府批准前,都不得泄露地震消息,更无权发布。
9 A$ \' F. J5 n到期未震的,应由原发布政府作出撤销或延期决定,并妥善处理善后处理事宜。 " b8 t' V' U$ m- `
可见,地震预报必须由政府决定并发布。公众总把预报问题归咎于地震部门,实在是不了解情况。公众有时听信地震传言甚至谣言,更是不清楚我国地震预报的有关规定。 5 A. _& O- H2 ^
由于长期预报不公布,而中期,特别是短期和临震预报又很难,错报率极高,且一旦发布而未震,所引发的社会经济损失同样很大,所以很少听到地震的短期和临震预报。这就是现实。说透了,在目前科技、社会发展水平下,指望有很准确的地震短期和临震预报几乎不可能。对于地震,公众的重点应当放在“防”与“避”上。尤其不能轻信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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