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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门西河沿街将进行道路扩建,两边一些老建筑“门脸”面临拆除。在宣武区建委公示的拆迁名单里,挂有“保护院落”牌子、京剧大师裘盛戎的旧居位列其中。昨天,文保专家和志愿者表示,拆除不符合规定,呼吁停止对西河沿这条老街做破坏性的“动工”。 8 Q3 b: Y) g0 L I& B9 J: L& r
拆迁公示称将道路扩建
# f2 d# J* ?" n9 m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和平门附近的西河沿街,居民蒋先生介绍,宣武区建委早在今年7月就贴出了拆迁公示,称这条街要拆迁进行道路扩建。一份宣武建委10月份张贴的听证告知书上显示,该道路工程项目由北京市创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司承担,正在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拟拆迁的范围东至煤市街路,西至南新华街。
6 o" J/ ~5 a! \) z) h F2 I4 k4 }* X“里面有一些挂牌保护院落,包括裘盛戎先生的旧居,老北京人都知道的。”蒋先生说,位于正乙祠戏楼对面的215号和213号院都是挂牌“保护院落”,其中,215号院是裘盛戎旧居。
% r; N/ [. q+ C* K6 \9 k: }& Y记者从公示的拆迁名单上看到,这两个院落门牌号的确位列其中。 6 U6 N% [5 ^! f
进行行政许可事项听证
3 n: K( T0 U3 g! u6 q8 `前日,“保护院落”213号院的产权人李老先生连同另外两家,就拆迁一事向宣武建委申请进行了一场行政许可事项听证会。
! K2 T, d0 I! H& S" w$ a7 V91岁的李老先生不仅是213号院的产权人,也是裘盛戎的大舅哥,紧挨着的215号院正是当年李老先生送给裘盛戎的,裘在这里生活了50多年。
4 n n, |2 n2 |. K, h李老先生说,此次拆迁中,213号院要从后檐墙向北拆掉3.1米,215号院裘盛戎旧居则要向北拆除3.8米范围的面积,主要涉及四合院一进门的“进深”部分,“这样一来,原本保留完好的四合院,就等于没有了‘脑袋’”。
1 V6 D; _! @" P8 k8 m+ \李先生的代理人吴女士介绍,在听证会上,他们指出213号院、215号院都在正乙祠戏楼的二类建筑控制地带内,是宣武区文委挂牌的“保护院落”。吴女士说,创通公司的人会上称,这条街上有7处需要保护的建筑,区文委已有保护方案,具体保护措施等拆迁的时候再公布。“我们认为挂牌了就说明院落有保护价值,不能对其拆迁”。
4 E& ~, ]) k* `* ], C- 专家说法 ( B7 g2 y3 S0 F9 n. g
随意拆除旧城旧居“不合规定” $ F' Z2 n, {6 i- L# O
专家认为违反北京城市总体规划
! @/ x7 [* `6 E" d3 A) A文物专家、中国文物学会理事长徐萍芳表示,不要说213号院和215号院都是挂牌的“保护院落”,即使不是挂牌的,这样对旧城旧居进行拆迁也是“不符合规定的”,违反了北京城市总体规划。 2 {: H, W+ [0 _% L
“旧城不能无限制地被拆迁”,徐萍芳指出,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坚持的是整体保护的原则,不能随意乱拆乱建,尤其是旧城更要整体保护,不能破坏原有的风貌。虽然这次拆迁是为了扩建道路,但完全可以采取其他措施,比如可以将西河沿街改为单行线等等,而不必为了扩宽道路而去拆迁这条街两边的老建筑。
# v% f. F' k5 {9 T0 f4 e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会员、中国文物学会会员曾一智介绍,北京城市总体规划里有规定,对旧城保护要停止大拆大建,保护北京特有的“胡同-四合院”的传统建筑形态,并且在保持旧城传统街道肌理和尺度前提下,制定旧城的交通政策和道路网规划。而《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里也同样规定,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不得违法拆除、改建、扩建。(记者廖爱玲)
5 e+ G. _$ r1 [6 z+ f- 记者探访
, g. Y# g+ j; B: F4 o, I( b* L“门楼地砖都是专门淘来的” / s; C [2 A- }; d
昨天,雪后的西河沿街显得很宁静,与一般的胡同相比,这条街算是宽的,两边道路停上车后,中间的道路还能行驶一辆车。 / D. ~$ r1 R+ Z) b8 D8 `, b
从南新华街路口向东走进西河沿街约五六十米后,路南是醒目的正乙祠戏楼,路北就是215号院。门前青石门墩、雕花门檐,处处透着古朴,四合院的大门上方左侧挂有“保护院落宣武区第0054号”的标牌。附近居民说,虽然这里并没有挂牌标明是“裘盛戎故居”,但大家都知道,不少人还慕名前来。
2 \! ^/ p! n) z6 L现在的裘盛戎旧居里,是一家交流协会的办公地点,在征得值班人员的同意后,记者走进四合院,穿过进深,映着雪景,里面的小院豁然开朗。
) l: C/ E' k% `- z与215号院紧邻的213号院是李老先生的四合院,门口同样有“保护院落”牌子,排号为宣武区第0053号,院子里正在进行修缮。李老先生说,他院子里的东西,从门墩、门楼、挂落、影壁、甚至地面铺设的砖,都是专门从老旧四合院淘来的,有年头历史,但这些都在此次的拆除范围内。 : V9 J- O8 _4 y+ G
在这条街上,老建筑还有不少,继续向东走,122号的前门招待所杜经理说,这里是和平饭店旧址,有100多年的历史,但前面部分的楼面也在此次拆迁范围内,“一旦拆掉,那整个木结构的楼将难以支撑。” $ j! m7 |8 O'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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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拆迁是否符合规定,记者昨晚多次致电宣武区住建委负责人,但刚提及西河沿街拆迁一事,对方便称有事,随即挂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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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 U% D+ L$ ]: D# w" Y4 o2009年7月,位于北总布胡同24号院的梁思成林徽因故居部分被拆,经本报报道后引起社会关注,最终北京市文物局宣布,梁思成林徽因故居将被保留。
; c) h6 C& E. y4 N7 o北京市文物局局长孔繁峙当时明确对外表示,只要是旧城范围内的平房、四合院等传统建筑,即便不是挂牌保护院落,也绝不能拆。对于名人故居的保护,不能首先界定为“名人”之后才进行保护,而是必须首先做到保留和保护,之后再进行认定。
2 A' j( }- ?' C- \- 相关案例 $ B- Z, ?. ^' T) Z# s6 v
法院再撤西河沿两院落拆迁许可
9 b/ @' A8 ^; k( V/ Y# Z认为待拆四合院具文保价值,驳回宣武区住建委上诉 * T \0 t; A: l- o/ c) F# v
本报讯 (记者王殿学)因居住的民国时期四合院被纳入拆迁范围,西河沿居民起诉宣武区住建委。法院一审判决撤销《拆迁许可证》中关于四合院部分的内容。随后,宣武区住建委上诉。日前,北京市一中院终审驳回宣武住建委上诉,维持原判。 # r. p$ X2 ?9 }7 k
居民
2 M0 k% W. V* d4 [) ~- |; Z四合院属民国建筑不应拆 6 x; S; S7 n; y( o
2006年3月,宣武区市政管委为“城中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向区建委申请核发《拆迁许可证》。宣武区住建委同年5月核发拆迁许可证,拆迁范围东至正乙祠西墙、西至南新华街、南至师大附中北墙外、北至西河沿街。
2 T# h* e% w q& U/ w- o位于拆迁范围内的西河沿街222号院两户居民认为,他们所住院落属于民国建筑,有保护价值,不应拆除,故起诉。该案审理时,222号院居民提交了北京市文物局的文件,其中表示该院内存在文物建筑,不得拆除。
! `! {% r( \* u; ?去年6月,一中院终审判决撤销拆迁许可证涉及222号院的部分。 $ F" V" w; k* K# K3 v- L$ D
宣武住建委
0 S7 z8 O. T! n; n: ~文物局无权认定有价值建筑
# l% c4 ]9 V% G R+ q该案宣判后,西河沿街224号院居民和244号院居民也以同样的理由,向宣武法院提起诉讼。 |4 ?7 ^# U& |$ }
庭审时,法院调取了2006年4月市文物局给北京市市政管委的“意见函”,其中表示西河沿街除222号院外,还有224号院、226号院,244号院也是民国年间建筑,保护状况较好,建议作为有价值建筑予以保留。市文物局要求,有关单位在整治工程中对不可移动文物、挂牌四合院及具有保护价值建筑不要拆毁。
0 P1 [. o6 e' S4 z$ \( ^* c# B4 Z宣武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决撤销拆迁许可证中关于224号院和244号院的部分。
9 A( J% v r& t宣判后,宣武住建委向一中院提起上诉,认为市文物局无权认定有价值建筑。
( p) u" S/ G+ T$ v, s法院 : Z, ~8 Y: V8 E- u8 @
区住建委未核实有悖规定
& t* S$ e, s/ A* k一中院终审认为,宣武区住建委作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市文物局已经初步确认224号院和244号院具有保护价值的情况下,应向有关行政主管机关调查核实,待该院落性质明确后,再依法决定是否纳入拆迁范围。但宣武区住建委在无证据证明这两个院不是有价值建筑前提下,即下发拆迁许可证,有悖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以及《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 , U" m, O/ F7 A5 h5 i
据此,一中院终审驳回宣武住建委上诉,维持原判。
( x* R0 M4 v/ C2 O7 ?& ^- 现场探访 : _9 D+ h3 O/ o. B
居民从邻家接管子保障用水
, |( l6 F3 f) ?1 x' w, ]$ ?"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西河沿街,看到4个应保护的院落,居民已大部分搬走,每个院子都显得有些零落混乱。居民说,尚未接到重建的通知。 0 T8 A) A5 H# X/ w/ q* w
244号院内到处都是积雪,只剩下起诉宣武住建委的张女士一家老少四代,十余人居住。“我父母都有病,拆迁办给我们的两套经适房在霍营那边,不够我们住,父母搬过去也无法看病。”张女士的儿子杨先生说,了解到244号院需要保护,他们一家开始起诉宣武住建委。 * T6 P8 a" m$ ~! p
昨天,杨先生表示,虽然现在胜诉了,但因为拆迁,家中除了用电正常,取水和供暖都需要自己解决。为此,他买来自来水管,埋在地下,从十几米外的邻居家接水,引到自己院子里。“我们这个独院没有集中供暖,也没有煤改电,我们只能自己烧煤炉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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