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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卫生局:不追究内地两例流感患者责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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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6 08: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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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卫生局:不追究内地两例流感患者责任(图)
  
  文章作者: 魏铭言 杜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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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起,北京市开始向每位入境旅客,发放防控流感的手册。它提醒入境人员详细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出现甲型H1N1流感病人密切接触者难以查寻的情况。

  机场入境通道发防控手册

  昨日,首批5万份服务手册,已在首都机场入境通道发放。手册详细介绍了甲型H1N1流感的传播特点等信息。同时希望每位入境乘客保留自己的必要信息,包括航班号、登机牌、换乘航班以及换乘时间、换乘期间居住的酒店等。

  北京市卫生局发言人邓小虹解释说,一旦有乘客被确诊感染甲型H1N1流感,期间入境乘客可根据自己保存的信息,很方便地确认是否曾与患者同机,机上座位是否相邻等信息,以判断是否曾与患者密切接触。手册还提示留学生回国或外籍人士入境后,如果成为密切接触者,应主动接受医学观察。归国或入境人士,在京的聚会和探亲访友应该在7天后进行。

  望入境者主动填身份信息

  对于“入境乘客未如实填写健康申明卡,若被确诊感染甲型H1N1流感后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邓小虹表示,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只有明知自己是传染病患者,又恶意传播病毒的人,须被追究法律责任。

  “目前已确诊感染的留学生,显然在入境时不知道自己的病情”。邓小虹说,鉴于内地两例患者不是有意遗漏健康申明卡部分有效信息,所以不会追究他们的责任。

  新华社消息昨日称,“截至5月14日零时,尚有多名密切接触者未追踪到。这显示有部分入境人士在填写《健康申明卡》时,未能如实填写相关内容”。邓小虹希望留学生或外籍人士入境时,能认真真实填写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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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在污染区内工作。昨日,成都对媒体开放收治内地首例甲型H1N1流感患者的隔离楼

  一些密切接触者很难查找,是否说明《健康申明卡》存有漏洞?

  “健康申明卡已修改完善”

  崔宝祥(北京市检验检疫局副局长):我们在追查时发现,电话或地址不详的大多是外国人。对此缺陷,国家质检局已决定修改健康卡,要求每位旅客都填写详细的电话和地址、在京接待人员的电话和所住酒店名字。

  如果这三个都无法填写清楚,则要求旅客将国外家庭地址、电话留下。修改还增加了一项,即要求每位旅客将飞机上的座位号填写清楚。

  5月13日后,北京在原有两道体温检测防线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检验检疫人员持红外线检测仪登机对旅客测体温。

  无论何种疾病,体温超37.5℃就须转发热门诊?

  “进发热门诊患者不必恐慌”

  邓小虹(北京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甲型H1N1流感的基本症状是发热超37.5摄氏度。因此,北京市各医疗机构将加强对发热者的预检分诊,凡表现有呼吸道症状的就诊者均须检测体温,若体温超过37.5摄氏度,将及时转往发热门诊。不过,就诊者不必恐慌。与SARS时相比,北京市96个发热门诊已完善筛查程序,将尽最大可能保障就诊者不发生交叉感染。

  确诊病例出院标准发布

  需同时满足两条件,出院后仍需接受医疗随访

  昨日,卫生部印发《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出院标准(试行)》。除明确患者出院标准外,还特别强调,要做好患者出院后的随访。

  《标准》显示,患者同时满足两项条件可出院:体温正常,流感样症状消失至少3天,无并发症,临床情况稳定;流感样症状消失后,次日起连续2天(每天1次),咽拭子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卫生部同时表示,各医疗机构,要配合疾控机构,做好患者出院后的随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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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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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7 17: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哟,原来是这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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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大部分国民缺少“公共安全”观念,人们心中只有“自我安全”观念,只要自己安全,别人死活根本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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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人已经发烧了还要执意坐火车,就说明他没有公共安全的概念;网友们气愤,也是因为自己的安全受到了威胁,至于得病的人是死是活却没人继续关注了。当初SARS的时候北京人吃的闭门羹可不少,到了外地一律不接待,还挂出了“防火、防盗、防北京人”的标语,不难看出整个社会风气还是比较“自私”的,因为谁也不说实话,所以就你防着我、我防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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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两个人命悬一线,也不要批评人家了,中国的网络评论员太多,也或许那两个人在生病之前就曾经在网络上因某事而谴责过别人的道德,谁也甭说谁,半斤对八两。

发表于 2009-5-17 08: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后几楼同志的分析,才知道这位传播者才是真“曹德嘞”!
发表于 2009-5-16 16: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5楼说得比较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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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道,济南那个小崽子从头到尾想的都是他自己,连报告病情的时间都掐算好了,快下火车时才由其亲属向疾病控制中心汇报。如果早几分钟汇报他都有可能被安排在德州下车而不是他的家乡济南。特别是他不向列车上的医务人员汇报也不打120,而是直接联系一般人根本想不到的疾病控制中心,说明他很清楚自己的病情有极其严重的可能。

发表于 2009-5-16 20: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出了事全都跑了
发表于 2009-5-16 09: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曹德磊!生病还追究责任?以后卫生局长有病直接进监狱
发表于 2009-5-16 10: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就不该追究,这下倒成了国朝的恩典了,什么世道。
发表于 2009-5-16 11: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老盘子在2009-5-16 9:17:00的发言:
曹德磊!生病还追究责任?以后卫生局长有病直接进监狱
" @! G. p0 X' a9 C" l

 

8 t4 r. c9 V+ C$ N+ |9 G4 g, A# ~

老盘子您没看清楚,不是追究生病的责任,而是是否要追究有意隐瞒传染病情,恶意传播病毒的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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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虹表示,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只有明知自己是传染病患者,又恶意传播病毒的人,须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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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不会追究责任”的说法在当前防疫第一的大语境下显得十分突兀,但很明显,这个说法是针对网络传言。因为在网络上,对这两位不幸患者的同情正在演变为“传播疫情”的声讨。

    对四川报告患者包某某的质疑相对比较简单。在患者确诊后,新华社发布的新闻强调,该患者在填写健康卡时声明没有境外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这也是其在北京机场“漏检”的一个因素。而后网络上有小道消息称,该患者包某某隐瞒了接触史,不过因为没有实证,这个质疑的声音很小,很快就平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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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X; p- {. ?) |; l

奇了怪了,真是什么都是可以被极个别跪族当作讥讽政府的材料。

发表于 2009-5-16 11: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奉劝 March前面的几位动动脑子再发言。
北京市卫生局这次绝对是有针对性的,原因是济南网民愤怒了,小吕同学犯有危害公共安全罪嫌疑。
由于那年SARS的关系,我比较注意这次的H1N1。
从网上获知以下信息,如果属实,感觉小吕同学损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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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海涛,在温尼伯市,位于加拿大马尼托巴省,就读于温尼伯大学 university ofwinnipeg。他的室友阿力克斯说他在国外时就怀疑自己被感染了,因为他自己说有个墨西哥的同学坐在他背后,该人后被确诊为猪流感,他回来就给室友说自己可能感染了,还去了沃尔马买口罩,结果没有买到,于是第二天仍然坚持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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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卫生部网站报道,“患者吕某某
5月7日12时(加拿大时间)患者乘AC029航班从加拿大出发,
5月8日14时30分抵达北京。
5月10日20时,患者自感发热。
5月11日下午自测体温39℃,并伴有咽痛、头痛等症状。(一说5月11日下午16点,自量体温39.2度)
5月11日19时25分,患者乘坐D41次列车离开北京,
(火车经过了最后一个经停的德州站,奔终点济南站时,)
患者于21时49分在火车上主动向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列车22时35分抵达济南后,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在立即将其转送济南市传染病院隔离治疗。”

6 p! C, A, C- W3 F

小吕同学随身携带体温计,在北京住过惠新西街的如家宾馆,总共在北京逗留了3天零5个小时。在这3天的时间中曾经先后在北京东单王府井、欢乐谷、什刹海等地方游玩,并在八达岭长城附近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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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后来证实,小吕是向其在济南卫生部门的亲戚电话报告病情。此时动车D41不知情,没有任何措施。待旅客散去以后,吕同学被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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