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委介绍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表示要转变危改思路 去年7月,为拓宽街道,旧鼓楼大街部分房屋被拆除。资料图片本报记者薛珺摄 本报讯(记者申剑丽)在北京旧城区内的旧城道路,将不再强调主、次干道和支路的概念,原则上将不再新建红线宽度在40米以上的马路。 昨日上午,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对北京市政协文史委员会“关于立即停止在北京旧城内成片拆迁建设的紧急建议”等三件提案,进行提案办理情况介绍时指出。 今年北京“两会”期间,在名为“关于建立、完善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监督机制的建议”的提案中,文史委员会建议,由市政府出面组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顾问团,成员囊括文物保护、历史、文学、民俗学、规划等各学科专家,凡涉及文物保护和古都风貌保护的建设项目,在立项前必须召开专家论证会。 对此,市规委表示,目前的旧城危改工作,在改变部分住房困难户住房条件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出现旧城部分地区古都风貌遭到破坏的情形,“危”、“旧”不分的做法导致旧城部分历史环境被破坏,一定数量的危旧房常年得不到修缮和改造。 市规委称,这种通过房地产开发大拆大建、就地平衡的危改思路应该转变。 据介绍,近期,市危保办会同市发改委、市规委等部门,提出了“北京旧城风貌保护与危房改造专家顾问小组工作原则”、“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和修缮工作程序”和“危改项目工作程序”三个程序性文件,拟下发执行。 ■委员建议 旧城区内不得拆除成片四合院 今年北京“两会”期间,文史委提交提案建议,有关方面应立即停止在北京旧城区(二环以内)大拆大建;旧城内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拆除成片四合院、平房区。 文史委还在提案中建议,今后应严格保护北起北二环路、南至两广大街;东起南北小街延长线、西至太平桥大街延长线范围内成片的胡同、四合院;这一区域不应再批新项目,已批准但尚未拆除的应坚决取消。 ■相关回复 四合院改造将组织专家论证 未通过项目需按专家意见重新研究 对于提案建议,市规委昨日介绍了办理情况。 危改项目分三类论证 对平房区内有四合院的部分危改项目(共25片),有关部门将组织市政府专家顾问组,分三类进行专门论证。 一类是尚未启动拆迁的四合院平房区,未进行规划论证的项目,比如天坛星光;一类是部门分期实施、尚存整片未拆迁的项目,如东四八条至十条;还有一类是已经进行过规划论证,但按照新的保护要求,专家尚存争议、需要重新论证的项目,由市政府专家顾问组重新论证。 据悉,专家论证后,对未通过的项目,要按照专家的意见重新研究。 拆建项目将分类处理 另据介绍,近期,由市建委牵头,会同市发改等部门以及宣武等四城区政府,对旧城区在建、待建项目进行了梳理分类,并对这些在册项目提出了分类处理意见。 对位于皇城、历史文化保护区范围内及多年立而未建、手续过期的危改项目,由原立项单位撤销危改立项。如果这些项目要重新启动,应按照旧城保护规划要求进行前期研究,此类项目共35项,包括府右街等。 但有以下三种情况的可以继续组织实施(共66片),包括已经拆迁完毕的项目,如朝内;属改造简易楼、排子房区的危改项目,如安化寺二期;无疑议或者已经通过市政府顾问组专家论证的项目,如桃园二期。 对于手续齐全、已经部分启动拆迁的项目,由区政府组织专家集中现场勘查,专家勘查后若无疑议,项目可以继续实施;尚存疑议的,要按专家意见,对拆迁范围内四合院等进行妥善处理———此类项目共有5片,如金宝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