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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民国房地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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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8 01: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 R1 `3 N+ i& h* U: D

朝外吉市口六条25号,民国22年,1933年,房子11间,占地不到5分(300多平米)价格按照申报是大洋650元,评估价大洋1050元,出入大概是为了避税,契税大洋20元合大洋670元购买的此房产!合是一平米2块多大洋,按照大洋核算(1933年正是国民政府实施货币改革,废两改元)300人民币合算一块大洋每平600多700元人民币,要是按照现在的建设造价标准,结合当时工料费价格基本就是建安费了!地价做成大洋60元,合不到2毛大洋一平米!真便宜呀!而且理论上这地这房,你是永久的主人,不是70年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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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8 01: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东西.
 楼主| 发表于 2008-7-18 01: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居士既然是历史地理系的,考证一下此地现状吧!光喊个好属于没有技术含量啊!

发表于 2008-7-18 07: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捣腾不了房子

又开始捣腾地契了

[em01]
发表于 2008-7-18 15: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盘子家的地契都这么老啊........
发表于 2008-7-18 11: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一张民国晚期通县土地执照,写着东南西北至谁家的地、谁家的墙……
 楼主| 发表于 2009-6-11 18: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把这个提起来,最近讨论地契的气氛比较好

发表于 2009-6-11 22: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老盘子在2008-7-18 1:06:00的发言:
. E% P y! E8 O4 h$ c6 `( A4 f



 

! S- X# S' d% ^- r0 A1 o1 @3 Y

。。。你是永久的主人,不是70年使用权!。。。



; k, r% Y! C" t& z& _

 

, F1 d; j n; j) }6 p

把这个提起来之后看了一遍文字发现盘子哥是法盲~~

2 O0 N( y$ X# j, E% s: j

此处70年期限是不动产物权,不是使用权。况且住宅70年到期之后自动续期,依旧是永久主人。

 楼主| 发表于 2009-6-12 00: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瞌睡虫在2009-6-11 22:32:00的发言:
9 P) G+ l0 a# I/ I5 r7 c

 

& P4 K8 H; o0 V7 {/ k" E

把这个提起来之后看了一遍文字发现盘子哥是法盲~~

+ W1 W) R! { g. i6 u

此处70年期限是不动产物权,不是使用权。况且住宅70年到期之后自动续期,依旧是永久主人。

2 j( I+ ]: X" r

70年使用权是土地使用权,虫大人也说了,住宅70年后自动延续,那么商铺呢?有司法解释吗?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定这么无耻的法律条款!你的房屋属于你的时候,脚下的土地确可以任意被卖掉(使用权转让)这就跟说:你言论,行为是自由的,但我只要和政府谈好价钱,杀了你是合法的一样。

发表于 2009-6-12 01: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盘子哥有奴隶主思想。

2 S7 Q; G8 o0 b1 x# ?' g- N

是这样:商业、农业用地40年,综合性用地50年,住宅70年;其中因为住宅关乎基本民生需要,所以有自动续期的规定。但是前几种就必须到期再登记、再交费。建设用地使用权是用益物权,虽然有期限长的特点,但在我们这个不征房产税的国家却不可能无限期。国家是需要财政收入的,我们国家不征房产税,也就只能这样设定法律。

9 \; j3 |" U0 i* t. O: k: F2 W8 ]) `

比如说美国300平米的住宅每年要交30万美圆房产税,可是我们国家不征收;如果盘子哥的想法实际,那只能回到商朝了。

3 L( V, T9 P# R. _7 O# x

我个人是主张开征房产税的。

发表于 2009-6-12 01: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拆迁征地的事说不好,不好说,最好不说。不闻不问。

6 D! t7 c, s4 E

盘子哥想回商朝好啊,我送你一套石工具。

发表于 2009-6-12 22: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瞌睡虫在2009-6-12 1:33:00的发言:
# p- D) R0 [) d: S2 H+ R

盘子哥有奴隶主思想。

+ U7 `7 M. T" O( C a; x- k# U

是这样:商业、农业用地40年,综合性用地50年,住宅70年;其中因为住宅关乎基本民生需要,所以有自动续期的规定。但是前几种就必须到期再登记、再交费。建设用地使用权是用益物权,虽然有期限长的特点,但在我们这个不征房产税的国家却不可能无限期。国家是需要财政收入的,我们国家不征房产税,也就只能这样设定法律。

7 B6 x+ O# W+ C( q) n

比如说美国300平米的住宅每年要交30万美圆房产税,可是我们国家不征收;如果盘子哥的想法实际,那只能回到商朝了。

+ ^. j! i$ A& n2 r3 g! r& x

我个人是主张开征房产税的。

+ X# ]! l& d! |9 J

就是说,解放前,自家买的土地。到了2009年,不归国有,就必须回到商朝??

 楼主| 发表于 2009-6-12 22: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瞌睡虫在2009-6-12 1:42:00的发言:
7 t, a) |" n% x% R

拆迁征地的事说不好,不好说,最好不说。不闻不问。

6 z, \; X8 R3 _# u. P1 s, I/ ?

盘子哥想回商朝好啊,我送你一套石工具。

# ^, L) [6 K5 u \/ {7 X

我要七鼎八簋

发表于 2009-6-12 23: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牛老者在2009-6-12 22:03:00的发言:
* Q" D7 g% ]& \3 o. p

就是说,解放前,自家买的土地。到了2009年,不归国有,就必须回到商朝??

0 \' K1 f' ~" P; t

 

( A# E/ p4 m1 s7 l% y

怎么可能,土地在农村归集体,在城市归国家........怎么可能不归国有.怎么漏网的啊.

发表于 2009-6-12 23: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老盘子在2009-6-12 22:47:00的发言:
/ I2 [, K% |& Z8 N( ^1 J

我要七鼎八簋

8 O8 N+ J; u1 i3 T0 N

 

! b% {& R# z" g4 c) z# _

咳.七鼎配六簋,八簋配九鼎...看来盘子哥很激动...

发表于 2009-6-13 00: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新西兰买块地,宪法上明文所属年限费人所思999年!!!!
发表于 2009-7-1 13: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能保存到现在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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