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宗人府 清代的宗人府位居百衙之首,班列内阁、六部之前,是全国最高的行政机关。爱新觉罗氏入主中原后于顺治九年(1652 年)沿袭明制设宗人府。宗人府的首长是宗令,由亲王、郡王内选充,副佐为左右宗正各一人,由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内选充。下设有经历司、左右二司、银库、黄档房、空房、左右翼宗学、八旗觉罗学等机构,根据《光绪会典》 记载,宗人府及其下属机构共有职官二百一十九人。 宗人府的首要职责是掌管皇族属籍,纂修“玉牒”(皇家族谱)。从清王朝第一代皇帝“太祖”之父起,他的本支是“宗室”,伯叔兄弟之支为“觉罗”。凡皇族生儿育女,继嗣、婚嫁、封爵、授职、升调、降革及死亡,都要报宗人府,宗人府根据各族呈报的材料,造册登记汇存档案。宗室登入黄册,觉罗登入红册。生存的人用红笔写,死亡的人用墨笔写。每到十年汇纂“玉牒”,编纂玉牒的方法是以帝系为统,以长幼为序,宗人府在每届纂修玉牒之年,都要成立玉牒馆,玉牒馆的正副总裁官由皇帝从宗正、宗令及满汉大学士、礼部尚书、侍郎、内阁学士中选拔“钦派”,总校官由现任府承照例充任,提调以下各职由宗人府属官选派。不属于宗人府的官员,由各有关衙门咨送。玉牒馆不是常设机构,玉牒纂成之后,玉牒馆即行散馆,到下届纂修再行组建开馆。 宗人府还负责缮造皇族功勋官员的名册,凡是王公、将军以及一般宗室、觉罗的议处、议叙(考功议奖)都由宗人府办理,有兼职的文官会同吏部办理,武官会同兵部办理。对皇族子弟进行教育也是宗人府的职责,左右翼宗学有学生二百多人,八旗觉罗宗学有学生三百多人。宗室、觉罗的赡养、抚恤,遇有婚丧等事的“恩赏”银两也由宗人府负责办理,皇族的诉讼案件则由宗人府根据案情分别会同户部、刑部办理。宗室、觉罗获罪,判处监禁,不在刑部系统的机构中执行,宗人府设有“空房”(主管监狱的机构),由堂官委派司官二人、笔帖式四人掌“圈禁罪犯”事务。 由于宗人府包办皇族的一切事务,所以京师的地方行政、司法、监察机关―---- 顺天府衙门、五城巡城御史衙门、五城兵马司指挥衙门均无权办理涉及宗室、觉罗的民事、刑事案件。遇到宗室觉罗触犯刑律只能将其移送宗人府,由宗人府会同刑部办理。而“大清律”对宗室觉罗有减罪的条款,甚至杀人者都没有死罪,一些不法皇族有恃无恐,横行霸道欺压平民百姓。由于宗室腰系黄带子,觉罗腰系红带子,所以黄带子、红带子成了宗室觉罗的别称,也成了他们横行市井、大施淫威的护身符。第一档案馆中存有不少宗室觉罗冒认房产、田地,开设大烟馆、聚赌抽头,甚至强占平民妻女,抢劫过往客商财务的档案材料。也有一些不法之徒自称是宗室,案发之后当然是罪加一等。可是真的宗室犯案,五城十坊的地方官员往往退三舍以避之,因为与其“移送”,不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做个顺水人情,“冷灶”烧巧了,或许还能附骥尾而腾升。道光皇帝也不得不承认:“京城前三门外,往往有人自称闲散宗室,三五成群,刁讹百出 ……奸徒假冒宗室已大干法纪,若果系不肖宗室在外滋扰更属不成事体,著宗人府、步军统领、顺天府、五城一体严密查拿究办以儆刁诈”。可是龙子龙孙怎把小小地方官放在眼里,光绪二十三年(1897 年)五月二十日,宗室桂林闯入东城兵马司副指挥的公堂肆闹,并打倒了公案后的影壁。京师中堂堂主管治安的兵马司竟成了宗室骚扰的受害者,东城巡城御史也只有将其“移送”,至于宗人府是否会同刑部确切审讯法办,那就不是地方官职权范围内的事了。据云直到清朝末年,一些宗室的二门(垂花门)还陈设着二根红漆木棍,声称是皇帝所“赐”,如有不法之人闯进大门,打死勿论。如果宗室二门前打死了人,有几个地方官能查清是闯进来的,还是拉进来的呢?宗室气焰之嚣张,由此可知。 清末实行所谓的“新政”,进行官制“改革”,宗人府被列入”不议”之列,也就是说:臣下对宗人府的官制勿开尊口,宗人府以不变应万变,在官制改革中不会有任何变化。辛亥革命以后,溥仪在紫禁城内关起门来当了十四年的皇帝。可是宗室觉罗们无法以不变应万变,不但变成了平民,有的还-变成了流落街头的“叫花子”(乞丐), “宗人府”也成了他们记忆中的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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