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節日,即復活節前的星期五,亦即聖週中的星期五,紀念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受刑而死。早在2世紀就有史料提到基督徒在此日齋戒認罪懺悔之事,而自從早期教會時期起基督徒每星期五即守齋戒以紀念耶穌的受難。 依照天主教的羅馬禮儀,耶穌受難節的禮拜程序多少世紀以來基本上未變,1955年才有重要改變,即全體信徒參加聖體聖事。禮拜於下午3時開始,由3部分組成︰讀經、祈禱(包括誦讀《約翰福音》中關於耶穌受難的一段);敬十字架;分聖體(過去是沿用歐洲中世紀慣例使用事先祝聖的聖體作彌撒)。在宗教改革運動之後,天主教在正式禮拜之外還引進了苦路十四處(Stations of the Cross)和三時經等活動,目前有些地方仍舉行這些活動。三時經長達3小時,在耶穌受難節自正午12時至下午3時,內容有講經、唱讚美詩和祈禱,都以基督在十字架上所說的最後七句話為中心。
在東正教,為了紀念耶穌受難而舉行的申正經通常在星期四夜間舉行,內容包含關於耶穌受難的十二段福音書選讀,都是選自《新約》;不舉行聖體聖事。在晚課中莊嚴肅穆地重演基督的葬禮儀仗,以顯示死去的救主的聖像代表基督。
在聖公會,《公禱書》中規定在耶穌受難節舉行聖餐,但往往並不舉行,而以三時經為主要活動。
在信義宗和新教其他派別,紀念耶穌受難節方式不同,包括三時經以及附有聖餐的禮拜。在許多地區不同會派還舉行聯合禮拜,表示基督教徒共為一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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