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akeyking 1,在我的观点里,其实没有教化一词,教化起不了太大作用。能做还应该有创造有利的文化环境。并没有否认你说的原本、范本的存在。这些都是从文物角度珍贵的不能再珍贵的实物,但就文化艺术的含量来说远远不足。 2,我们最好是不要站在自己的主观角度来界定、否认或是放弃任何的可能性,没有人是文化救世主,没有人能够判断与设计文化,这个时代之所以文化的不到尊重就是因为个人主体急剧膨胀的民众觉得文化太容易被打造,太容易被指导与规划,这也可怕。 对于你提的问题,圆明园复建的是绮春园宫门、鉴碧亭、迷宫等少数建筑,这谁都知道,重要的问题不是游客能说出哪些是什么,你不能希冀一个普通人都像你一样去研究对象。忽视对象的附加存在恰好是附载信息的事物进入大众传播最好最原真的方式。简单说复建的鉴碧亭与复建前的孤岛土堆哪个更能带来审美感受? 因为对于民众来说复建的建筑和文物建筑都不是教具而更应该是一个心灵憩息的场所,反复的争议只能招致对象本身在大众面前的尴尬与实际意义的消解,就像八卦信息对明星的消解一样,我们面对的民众不是三十年前的民众,而是接受了欧美流行文化与流行价值的民众。在这个时代,文化心态普遍浮躁,所以不论什么场合,只要是号召大家思考之前,往往会有一句,“请大家冷静的想一想”。而不是三十年前,你要怎么应该怎么必须怎么,那时候大家脑袋是空的,需要这样,这样也有效。而现在,大家的脑袋是满的,甚至是超负荷的,这样的教化理想效果不佳。因此,在这个时代来说,文化生存的策略是很重要的,不是臆断和假象就能够接近或达到理想。 圆明园即使部分复建,注意,我一直按部分复建来提,这一提法当初被提出这就是为了协调各方的意愿,同时也是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你提倡的引导和教育我不反对,也希望能够大力推广。但是当面对艺术品时最真实的感动是来自心灵而不是知识,面对文物的时候是充满尊重。做到这一点,不单是文保意识的问题,也是全民文化素质的问题。 圆明园除开西洋楼的原址状况我也简单的说过了,庚申一把火,其后历经木劫,石劫,掘地三尺寻宝,解放后开荒种地,到现在已是一片荒野景象,这能保留什么有价值的信息?因此这也是我说部分复建圆明园不是唯一的选项,但是是各方面条件最合适的选项的原因之一。 你只说了,作为建筑师,可以明确地告诉我,我认为的‘科学严谨’的复建,在现在是不可能的。为什么不可能?在不可能的背后总该有个理想的计划或者规划吧?否则任何事情都没有进展的可能性,这个不可能的因素可能也包括你这样的专业人士因反对而不参与。我们在这里讨论争论的都只是一些可能的假设,毕竟大家都不是决策者。就像你提出的全民引导计划一样,是否应该因为现在的计划进展无法完美实现而丝毫不作为呢?显然不能。 你提的文艺复兴的问题,文艺复兴时期改建重建和很多教堂,最有名的就是梵蒂冈圣保罗教堂。十五世纪时拆除了四世纪建造的老堂修建了现在的教堂;罗马万神殿前的方廊则是按前一世纪的原样复建作为圆殿的走廊,才使得的这座建筑成为集罗马穹顶与希腊门廊一体的建筑范本;罗马的市政广场也是在原有残迹上由米开朗基罗改建的,而很多古典主义的建筑也都是原址建造的。 我后来觉得这些例子容易误导所以没有再提。因为文艺复兴时期欧洲并没有文物保护的观念,而是摸索希罗遗风,后来又严格按照古典主义的设计标准设计建造与大规模的改建。至于哥特式教堂,很多哥特教堂规模宏大,结构坚固,有的建造时间甚至长达数百年,竣工时间基本在文艺复兴前两三百年甚至持续到十九世纪,与古典主义建筑一直是一个共生关系,因此也不可能被拆除重建。 ——从这一点上说,日本是值得借鉴的,这也是你起初认同(好像也是你最先引用的例证吧?)后来又说“超出讨论范围”的。只有做到这个层面上,文化才能够真正得以传承。单靠原址复建几座建筑就想把整个古代建筑文化带入日常生活,这是不可能的。—— 你这个括号中的注解没必要打,中国与日本同属东方文化圈,且与中国文化渊源深厚,再加上引入了奈良真实性宣言,自然会谈及日本。日本值得借鉴有几方面1,日本的禅式审美一直延续。2,日本有大量的寺院留下了完整的遗产,从中国建筑结构体系这块来说,无论是单体还是院落,从奈良时代一直延续到德川幕府的新建建筑,尤其是其完整的建筑存在环境。3,日本建筑研究从结构研究、样式风格研究到建筑审美、建筑哲学研究都很多元且参照丰富。前两点就是日本设计师的成长与生活环境。相对于传统文化损失惨重的中国,多一个参照与少一个参照哪个选项更值得思考呢? 你的这段话我很赞同,事实上与部分复建圆明园没有本质冲突,我之前的帖子里说了,部分复建圆明园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假设,并不是要马上开工的项目。其间包括建筑,园林,环境空间等多重因素,这并不是原址复建几座建筑供认观瞻就OK,我更重视后两者,因为建筑方面的研究成果相对丰硕,且有你这样态度的严谨的专业人士监督。当然,这并不表明你同意我的观点,我也不指望你接受,在这个话题里,我希望的是对待问题的角度与观念上的多元而不是单一、对立与否定。 最后,法条也是人定的,总有时代性与局限性,不是不去遵守,但也不是不容质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