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Tyger在2008-3-19 16:06:46的发言:丛林法则并不适用任何地方,但却适用于市场与职场,不管北京人和外地人,谁有本事谁留下。 同样是不分三六九等中国公民,到底谁是鲜花,谁是杂草? 对于那些被淘汰的东西,要做的是完善社会保障而已。 谢谢仁兄对我的回帖发表意见! 我帖子的前提是:同意前面“羊油麻豆腐”的一段话。 我想他那段话的意思和我想法接近:咱并不是说不赞同竞争(说实话咱也不怕),但现在是一种倾向于无序的竞争状态。 连您的回复不是也不自觉设定了一个范畴和规定吗:市场和职场。可是,要是真按丛林法则行事哪里还会分什么场合呢? 不法商贩的市场就是假冒伪劣产品和地沟油;小偷的职场就是每栋居民楼下面的自行车棚子。…… 你可别告诉我说有警察管他们,警察都说了:这帮人都哪来的,管都管不过来。 于是,好多干下作勾当的人发家之后可以洗白了,俨然也是一成功人士。丛林法则嘛,成王败寇。 再说不犯法的:在职场和市场上还有一些人勾结老乡,拉帮结伙,排斥异己,业务能力根本不够却可以垄断某个岗位甚至某个领域(比如近年来在电视银屏和文艺界非常活跃的那些……咳,咳)。他们的行为肯定不犯法,符合你们所谓的丛林法则,可他们能对社会进步和公平有什么好处吗? ……………………………………………………………………………………………………………………………………………… 另外: 关于鲜花和杂草的比喻确实容易产生歧义。解释一下,不是把人分成鲜花和杂草,是把人的生存状态分为鲜花和杂草。 比如说中国现在大部分从事的都是劳动密集型的产业,而依靠头脑的知识密集型产业几乎都被发达国家垄断,如果再不有意识地培植后面这朵鲜花,相信前面的那堆杂草仍然可以继续茂盛下去。可干吗国家还要搞经济转型呢?显然那堆杂草的危害性已经显现出来了。 听好,这只是一个类比,回过头再说老北京城的文化: 我觉得所谓“城市文化不用保护,让它自生自灭好了”简直就是无稽之谈!(懒得驳斥这个观点了) 正是因为人口多了(当然还有别的因素,但这是主因之一),所以这个城市所担负的经济任务大大超过了它的文化任务,经济把文化的空间压缩得越来越小以至于快不存在了。 可以说这个城市中的人绝大多数在心里有两个念头:生存的欲念和享乐的欲念。心里有珍惜城市古老文化念头的人应该不多。当生存成为重压,享乐成为目标的时候,谈老北京文化不是瞎掰吗? 所以,汹涌而来的人潮和浮躁的经济生活就是疯狂生长的杂草,老北京文化这朵鲜花也因此而枯萎凋零。
0 _, B% z' J& F# L[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3-19 17:25:04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