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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爱屋及乌

暧昧是一种慢性毒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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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2 15: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写在自己qq空间的一段关于暧昧,但我知道,我说的,并不全面,因为当时,是有感而发。

关于暧昧

发表时间:2007年11月19日 22时56分40秒        评论/阅读(2/16)
有的人,喜欢暧昧
有的人,不喜欢暧昧
我属于不喜欢的。

我喜欢有话就直说的,尤其是朋友之间
既然都是朋友,干嘛要把话掖着藏着呢?
也许实话不好听
但良药苦口利于病

说远了,说回感情。

暧昧,一种当不当正不正的第四类感情,也许可以这么分类
但我最痛恨这类感情。
我不知道这种感情带给别人的感受是什么,也许是无限的美好,
但带给我的,更多的只能是伤感。

没有明确的关系,没有明确的说法。
只有暧昧。
就好像上吊的时候,不给你直接吊死,永远这么悬着,永远这么痛苦的挣扎一样。

就好像高位截瘫,生不如死。

不过一般能到达第四类感情这个层面的感情,通常也到不了纯粹的爱情。
因为,要是能到了,也许早就到了吧。

喜欢玩儿暧昧的,也许有很多理由。
比如,两个人刚认识,还不了解,还需要交往。
比如,两个人不适合结婚,但适合暧昧的关心一阵子
比如,属于婚外恋。

但如同唐僧所说,你不说我怎么能知道?你说了我才知道,你不说我就不知道!
就是这样
每个人的想法都是不尽相同的
你不说我怎么能知道?
你说了我才知道,
你不说我就不知道。
谁知道你到底什么想法?
万一我跟你想岔了呢?
多不好。
非常不好。

不过,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是我历来的观点。尤其是朋友之间
也许有人不同意我的观点,那么,我也信奉存在既有道理,求同存异的观点。
我不会过多争辩
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
谁都没必要勉强谁。
和平相处,相安无事(其实我挺想说和谐的,可是实在觉得这词儿有点恶心了。 )

不过,很多时候,还是说清楚为妙!
免的,因为错过或者误会让对方伤心难过。
, c0 S7 N( U1 |7 r9 U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2-22 15:42:1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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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7-12-27 14:09:00

     呵呵,“往前一步是黄昏,退后一步是人生”。

     个人认为,玩得起就玩,玩不起的话也别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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