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老街坊们面对发来的第二张通知书,共同携手就要回迁,大家通过法律咨询认识到国家是危改就不能把百姓赶出家园,不能认同宣武及开发商单方条约及公告....百姓要联名上报中央进行维权,所以大家一致要求回迁..........另外,开发商暗箱操作压低房屋评估造成极大的百姓经济损失......大家仔细看看以下内容就会知道开发商急于让百姓办产权置换的又一目的(明面上是为居民着想把钱给产权人,实际上是诱导居民糊里糊涂在评估单上签字。签字就意味着法律生效,百姓发现后也是无奈)。 评估里面文章大 业内专家认为,拆迁评估是拆迁补偿安置金额多少的关键。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杰律师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最有能力和机会克扣、削减拆迁补偿金额的是房地产评估公司。 首先,房地产评估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拆现率,由市场利率、房地产市场行情、平均利润率等综合参数来确定问题,目前拆现率没有固定的参照数字,只能是根据实际情况由评估公司来确定。拆现率是最后算出补偿金额比较重要的一个数字,不能有什么差错,就算是差错百分之零点几,最终的评估结果都会产生很大的偏差。 每个专家参照的基础数字不同,得出的折现率结果就不同。因此,评估公司可以根据开发商或者拆迁公司的意图,把折现率的最终结果降低。不仅在折现率上可以如此,在房屋评估报告的其他技术层面都可以这样运作。 周杰说,如果开发商在拆迁时能与拆迁户协商聘请评估机构,由双方监督产生的评估结果得到双方认同,那么拆迁纠纷就可能大幅减少。但实际情况是开发商早已请评估公司做好了评估报告,在公告后即刻开始拆房,拆迁户根本无法介入评估过程。 同时,拆迁户也无力支付太高的律师和评估费用。在拆迁过程中,开发商或者拆迁公司是“巨人”,而拆迁户是“小人”,关键是在拆迁民事关系中应该处于中立和裁判地位的行政和司法部门应该发挥社会利益平衡器的作用,而不能扶强抑弱。 而且,开发商和评估公司都会利用区域定价时间差来降低评估补偿金。他们一般可以根据政府公布的区域地价进行评估,但问题是,区域定价不是固定的,随时都在变更和升值。目前一些地方政府还不能保证根据市场行情及时调整区域定价,如果原来一个区域的定价在4000元/平方米,但两个月后区域定价升值到了6000元/平方米,此时还没到政府重新公布区域定价的时间,那么被拆迁居民所得到的补偿肯定就少了许多。目前这种情况比较普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