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悲慈悲,师兄太客气了。学生是全真龙门派的。关于受戒,全真龙门中兴祖师王讳上常下月祖师。曾经有初真、中极、天仙三大戒。我会另外发文介绍,恭请一览。下面这文章是戒律介绍 道教授受戒律,源远流长。自太上降授科仪,即成道教之传统。魏晋以后,道教戒律十分丰富,如《三皈戒》、《五戒》、《十戒》、《老君八十一戒》等,要求奉道者必须持戒、守戒。金元全真教出现以后,长春真人邱处机遂根据道教已有的戒律,订立了道教全真传戒仪范。清顺治年间( 公元 1644—1662),全真龙门派第七代律师王常月方丈又创全真从林,在北京白云观开坛传戒。他承袭全真派戒法科仪,讲说《初真戒》、《中极戒》、《天仙大戒》,合称“三堂大戒”,又称“三坛大戒”。据王常月律师《全真说戒威仪科》曰 :“受天仙戒者,称妙道师 ; 中极戒者,称妙德师 ;初真戒者,称妙行师。”其中规定出家道士不但要持有《度碟》,而且还应有《戒碟》; 出家后要经过受戒仪式的考查和接受戒律教育,方可成为合格道士,且学道者必须首务积善、定念、修德、理身,学道不持戒,无缘登真箓。清康熙皇帝亦从王常月受方便戒,于是全真教风大振。经过王常月律师所制定的“三坛大戒”一直沿用至今。 戒者,乃禁止之义,归真之要。天真皇人云 :既称道士,非道士之模范不行 ; 凡言真人,非真人之规不习,即道士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传戒,又称开期传戒。指从开坛传戒到传戒圆满的整个过程。道士出家,初入道观者为道童,在子孙庙拜师学经,等到了十方丛林开坛传戒之时,子孙庙的师父便荐其赴丛林受戒。传戒日期不一,据《初真戒·三师原说》曰 : “每于正月十五、七月十五、十月十五日,会集四众,开坛说戒,戒后行持演钵一百日。”又据《白云观志》云 : “本观授戒,清初为每年两千人为定额,其期日为一百日,嘉庆以后,渐次削减,现今以五百人,五十三日为限。……凡分授戒,为春秋二期。春戒二月十五日至四月初八日而止 ; 秋戒十月十五日至十二月初八日而止 ; 均共五十三日也。”其过程包括迎师、演礼、考偈、审戒、诵经、礼忏、说戒、传授衣钵、发放戒碟、晋表谢神、大回向等科仪。 戒律内容包括初真戒、中极戒和天仙大戒三个部分,合称三坛大戒。初真戒为道教戒律之初层,主要包括三皈依戒 ( 第一皈身太上无极大道,第二皈神三十六部尊经,第三皈命玄中大法师 ) 和积功归根五戒 ( 一者不杀生,二者不荤酒,三者不口是心非,四者不偷盗,五者不邪淫 ) ,以及初真十戒、持受诸咒、持戒威仪、女真九戒、昆阳律事 ( 即王常月 ) 付嘱偈等。《初真戒·玄门持戒威仪》云 ; “八戒坛持初真戒未熟,不得躐等受中极戒。”受初真戒者,称为妙行师。中极戒为道教戒律之中层,包括三百条戒律和衣、简、规、巾冠、归单等咒。《中极戒》云 : “伏以中极条章,指道岸而玄云流衍 ; 观身大戒,渡迷津而法雨涵濡。实进道之舟航,乃升仙之梯级。所当检束身心,勤修香火,……自然南宫记字,北府销名,三师四友,同获善功,七祖九玄,皆沾福果,受持不殆,善庆无涯。戒之慎之,仙班可进,以今遵依玉格,褒称太上门下妙德真人之号。”天仙大戒为道教戒律之高层,谓“当由初真、中极戒律谨慎修行,至天仙大戒,心地光明,德充道极,无戒可说,无律可持。”认为“若欲求道,当修观慧,观慧增益,渐至常道,常道无边,行亦非一。”并指明观慧所行十类 : 智慧、慈悲、含忍、行功、修心、善业、精进、饰身、遣情、普心等。每类各有“远身行”、“离口过”、“除恶想”等二十七法,共二百七十法。此外还有碧玉真宫十大戒规、孚佑帝君十戒功过格和十种善行及心咒等。又谓“持此心戒,可证天仙道果。神志皈诚,栖真大道,顿入无极,直超名相,在尘寰中,脱然无染,如日月光明,如江河浩渺,如风云轻便,如天地奠安。是谓戒无不戒,不戒乃戒,戒无所戒,乃为真戒。久之持行,同乎自然,泯于迹象,入元始珠,得大罗果,形神俱妙,与道合真。”受天仙戒者,称妙道师。 戒坛一般分为三期进行 : “第一坛于大殿,宣示要目 ; 第一坛为密坛,夜阑人静时宣示之,不令外人所知 ; 过此坛后,戒子方成为正式道士,发予戒碟、戒衣、规、简、钵等,最后宣示戒律等,是为第三坛。 传戒由十方丛林的方丈负责,称为“传戒律师”,又谓传戒本师,因十方丛林的方丈专门负责开坛演戒,解说戒律,传授戒法,故有此称。《道藏辑要·初真戒律序》云 : “律者,正也,所以正不正也。即如作乐有律以节气候之不齐,出师有律以禁步武之不整也。”《初真戒·三师原说》称 : “传戒本师乃太上继宗演教,接化大德之师。不受天仙戒者,不得传戒。”故律师的选择非常严格,必须是受过三坛大戒,戒行精严。德高望重的方丈。律师之下 ,还设有证盟师 ( 专门为戒子解说经义,回答戒子疑问的大师 ) 、监戒师 ( 专门负责监督戒坛威仪,禁止戒子违犯戒规的大师 ) 、保举师 ( 专门负责保丹单、保戒、保香的大师,该师由开坛传戒丛林的监院担任 ) 、演礼师( 专门负责教授戒子登规行礼及戒坛有关礼仪的大师 ) 、纠仪师 ( 专门负责纠正戒子仪规的大师 ) 、提科师 ( 专门负责诵经拜忏及经堂事务的大师 ) 、登箓师 ( 专门负责为戒子取道号,填写《登真篆箓》的大师 ) 、引请师 ( 专门负责主持大型道场,担任高功的大师 ) 、纠察师 ( 专门负责察看戒子言行的执事 ) 、道值师 ( 每日领取方丈示“道值签”,巡视各寮,查处犯规戒子的执事一般由海巡、巡寮、巡照等轮流担任 ) 等,协助律师传戒。 传戒期间经过“考偈”,受戒弟子分清名次,按《千字文》次序排号,传戒圆满后,编入《登真箓》。获得戒名后,自愿遵守戒律不犯规戒,经审查合格,发给“戒牒”以为凭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