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要求公共建筑工程要与国情和财力相适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23:5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10日电 中国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规定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数量、规模和标准要与“国情”和“地方的财力”相适应。设计“要重视保护和体现城市的历史文化、风貌特色”。
来自各地的情况表明,当前国内一些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特别是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中暴露出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不顾国情和财力、片面追求外形、忽视城市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等。
根据这一《意见》,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数量、规模和标准要与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方案设计必须符合所在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有关规定,大型公共建筑设计要重视保护和体现城市的历史文化、风貌特色。
《意见》要求,大型公共建筑方案设计的评选要考虑建筑外观与
传统文化及周边环境的整体和谐。对政府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项目,防止单纯追求建筑外观形象的做法。
“大型公共建筑”一般指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以及交通运输用房。
五部门要求大型公共建筑设计避免盲目国际招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23:4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10日电 中国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规定今后,国内大型公共建筑尤其是政府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将鼓励建筑设计方案国内招标,避免盲目搞国际招标
来自各地的情况表明,当前国内一些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特别是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中暴露出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不顾国情和财力、片面追求外形、忽视城市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等。
这份《意见》明确鼓励建筑设计方案国内招标,提出“政府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建设单位应立足国内组织设计方案招标,避免盲目搞国际招标”。组织国际招标的,必须“给予国内外设计单位同等待遇”。
根据五部委的《意见》,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必须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有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凡达不到工程建设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大型公共建筑”一般指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以及交通运输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