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我的故乡 ——读《北京旧事》所联想到的 我是那种现在少数的,地道的北京人,因为,我是在紫禁城朱砂色的城边儿长大,我爸爸、我爷爷也是在那儿长大的。我小的时候儿,夏天的每个傍晚几乎都在天安门前那两个石狮子的肚子底下钻来钻去,看太阳落在西长安街的尽头;冬天的每个清晨几乎都能看到夹杂着一两只点子的成群的白鸽掠过东华门的城楼,徘徊在筒子河的上空,阵阵鸽哨声在紫禁城的城墙上飘过,回荡在我的耳边,也回荡在我的心里,直到今天。 我不怕写东西,但为北京写东西,这是头一次。北京对我来说,是太熟悉不过了,熟悉到根本不需要想,这两个字融在我的血里,融在我的脾气秉性里。我可以闭上眼睛画出故宫的布局;我可以告诉您从南小街儿到西四钻胡同怎么走最近;我可以不经意地告诉您哪个宅门儿里住过哪位有名有姓的人物儿,在哪儿有个小吃店可以喝到地道的豆汁儿。但倘若让我为北京写点什么,我心里还真有点儿犯憷,因为我不知道打哪儿写起。 写东华门拐角那家小灌肠儿铺?黑漆漆的大铁铛支在门口儿,铛里炸得半焦的灌肠发出吱吱的响声儿,一阵扑鼻的香气混合着蒜汁的味道随风飘来,嘿!那个香啊!那可是我小时候最大的享受,清楚地记得是一毛钱一盘儿,比今天孩子们吃麦当劳可过瘾多了。顺便告诉您,现在号称北京风味的餐厅里所卖的灌肠其实不是那么回事。地道的灌肠是削出来的,而不能是切出来的。 还是写写胡同吧。胡同给我印象最深的其实并不是四合院儿,而是胡同两边儿的大槐树,因为无论哪条胡同里都必有槐树。夏天的时候,小丫头儿可以把皮筋儿栓在槐树上跳皮筋儿,小小子儿可以在槐树上抓寄鸟儿。每到满树的槐花开了的时节,远远儿的望去,绿色的树叶间夹杂着一串串白色的“葡萄”,那时满胡同儿都是清香的。淘气的小孩子必要顺院墙爬上树去够那花儿吃,真是甜甜的美味呀。老人们则大多三五成群的在大槐树下下象棋,顺便把那槐花的香气深深地吸入肺腑,人也顿时精神了。 但写北京,好像就不能不提四合院儿。因为对于今天的人们,我小的时候住过的那种居所,已经成了北京的标志。我住过的那个四合院儿是三进的大院儿,房与房之间有走廊相连,下雨的时候可以不用打伞随便从一间屋走到另一间屋。院里有石榴树,开了火焰似的花朵,树上挂着用青布笼罩的鸟笼子,笼里面应该是蓝靛颏儿或黄雀儿,清脆地哨着。石榴数底下是青瓦挂绿釉的大鱼缸,鱼缸里忽悠悠地游动着几尾红帽子或墨龙睛,庸懒从容地吞噬着鱼虫儿,那神就像是地道的北京人,闲适、散淡,体会着水的快乐。院墙的角落里有一口大大的水缸,夏天的傍晚,缸里放满了水来镇西瓜,一家十几口人围坐在当院,老人们为孙孙摇着扑扇,叔儿、大爷们拿从缸里捞出的镇得冰凉的黑蹦斤儿,一口气儿宰三四个。咬上一口,嘿,砂糖一样,那个爽。等到了冬天,这缸里又积满了酸菜。在飘雪的日子里,这可是北京人家儿最挡戗的那口儿。 上面儿这些是您所听说过得,或许还可以说说您所没听说过的。您知道北京人最大的享受是什么吗?告诉您吧,即不是烤鸭也不是涮羊肉,而是泡澡堂子。当然了,这只是爷们儿的享受。澡堂子哪条街上都有。您听好了,泡澡堂子可不是洗澡,是三四十人在一个大池子里泡。要把身子全没进去,只留下脑袋在外头,等到把身子全泡透喽,冲干净喽,围上大浴巾在外面小床上一躺。喝着事先让服务员泡好了那壶高末儿,感觉浑身上下像松了骨一样,嘿!那叫一个舒服。如果是冬天,进门的时候还可以带上两个带冰茬儿的大柿子,凉凉的吃下去,痛快极了。 然而,这些是我心里的那个北京吗?我说不准。因为,我从来不知道北京到底是什么? 直到去年有一天,和一个朋友说起前门外有家叫天兴居的小门脸儿,可以吃到地道的炒肝儿。于是从崇文门延兴隆街往西一路走来,胡同里没有了喧闹的菜市,没有了在院门口看晚报的大爷,没有了跳皮筋儿的小妞儿,没有了同仁堂里飘出那熟悉的中药味儿,冷冷清清的,感觉是那么的陌生。这是那个我闭着眼睛也走不丢的地方吗?再往前走,竟豁然开朗,没有了人,也没有了胡同儿,有的一片片的瓦砾,和残墙断壁上那写着“早搬迁,住高楼”的褪了色的标语条儿。又走了半个钟头,绕过一个大的土堆,一抬头竟然看见前门楼子了。胡同没了,鲜鱼口儿没了,天兴居没了。前门大街上,孤零零的只剩下一个专门为外国人和外地人开的全聚德。忽然,一种莫名的惆怅,我的那个北京——那个从来也不需要想起,融在我魂魄里的北京——正远离我而去。 我没有长时间离开过北京,不懂得什么叫故乡。只是听歌里唱过,说什么故乡在远方。我没有离开这儿,然而,我的故乡怎么没了?眼前的这个被钢筋水泥的立交桥和高楼大厦充斥的城市对我来说其实很陌生,它不是我心中的北京。我的故乡又在哪儿呢? 曾有朋友问:“你手里有过去北京的风景照片吗?比方说胡同儿啦,门楼儿啦什么的?”这才猛的发觉,自以为爱拍风景照的我,所拍的竟然全是外地的景致,竟然没有一张是我熟悉的北京的风景。拍照片是需要激情的,对于那些陌生的景致,我能找到兴奋点。但,对于北京来说,我不知道什么叫新奇,也从来没有想起要它拍点什么。面对一片片的瓦砾和所谓的仿古,我惭愧。我忽然觉得,我无限眷恋着那个记忆深处的北京正渐渐地消逝在风里。 现在,我手里捧着这本书,银灰的封面上四个朱砂色的字——《北京旧事》。好像看到了那座心里的城——灰色的城墙,灰色的胡同儿,当中间儿是朱红色的紫禁城。透着那么神秘,庄重。打开折页,眼前豁的开朗,光与影的斑泊里竟然闪现出一条胡同儿,一条槐树的绿叶掩映下的,我曾走过童年的胡同。那不是我曾经住过的院子吗?分明是那个深藏在记忆里的门楼儿——那每天放学回来坐过的门堆儿;那曾经逮过蛐蛐儿的青石台阶儿;那扇曾经无数次推开的院门至今还在我心里吱扭扭地响着。只是那时的南房后窗户上没有空调压缩机,也没有装护栏,那时的电线杆子也不是水泥的,而是木头的。 这本《北京旧事》,大致涵盖了我要说的北京,或者说大致涵盖了从我爷爷到我所知道的北京,尽管还不是很到位,尽管仅仅像是在什刹海所见的青蜓点水,但它以足以让我能联想起了那个正远离我而去的北京,那个渐渐消逝在风的北京,那个永远残存于我魂魄里的北京。毕竟,北京的地方是那么大,事儿是那么多。也别说区区二十万字了,即便是再长出几倍,又怎么能说得清呢?就连北京最忠实的孩子,写了一辈子北京的老舍先生,不也说自己所写的北京“大概等于牛的一毛”嘛? 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京呀!那融在我魂魄里的,我的故乡。 ) ]( K, s, b* Y8 Z j0 o. r-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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