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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区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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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8 10: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老北京网设置交易区,当初是很有争议的,有很大顾虑的。毕竟社会复杂,良莠不齐。如何才能方便网友交流。而又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是很棘手的。这次的版主会,讨论决定设置这个版块。主要也是出于考虑不少网友需求。因此,怎么办好这个版块。需要集思广益。下面说说我的想法。欢迎大家伙都念叨念叨。

' S+ P Y8 f: Q5 V6 P) Q

# ` K* [$ e* x& ?/ [

   1:版块仅仅只提供渠道,不参与网友之间的交流。您可以展示,交流,品评,交换,赠送,搜寻,拿物件换俩钱儿,都成。不过,这都是您自己个儿的事,跟OBJ无关。说白了这是东晓市儿,就是个地界儿。(稍后会有一篇官样的免责文字帖出来,凡是来的,都视为认同这篇文字)

: p" T, W9 h, r

   2:犯法的事不能干,凡是军火,毒品,违禁物品,歹事挨这出现一律扑杀。(有这打算的也请留步,甭费这劲儿了)

: t; w% b% X8 R9 N: J( d

   3:适当允许吆喝吆喝,不过不能扰民。您发个启示招贴没问题。可别屠版刷屏啊。是想一进小市儿,全是您的估衣摊儿包圆了,那还怎么玩了?

6 k* r6 b! a3 B0 t

   4:既然是小市儿,早晚得出现一些抖机灵,玩攒儿的。自拉自唱也好,弄马甲当托儿也罢,吵架拌嘴咱们都当乐呵看。最好都能自重,别给大伙看哈哈笑。

1 F8 v& U8 ]' |; r, m+ U* `; [* a

   5:刚才虫大人说了,安全支付。如今这样的途径很多,若都是北京的,见面最踏实。懒得跑了,有得是支付宝,网银什么的,您自便吧。吃亏捡漏都是自己感受。这个咱们这实在帮不上您,多担待。

( M: q. T: P- b6 X7 \- J

 

8 y* t2 |% k3 U% J+ r

先这么多,欢迎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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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8 10: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09-9-28 10: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合适就金钱交易,没钱就相互换着玩呗,就图个乐呵!
发表于 2009-9-28 10: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交易版提醒各位:网上交易有风险,请大家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谨慎操作。

; c2 W$ P$ ^: ^6 I y) m

一、 交易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得出现任何欺骗行为;如果对交易方的信誉度没有把握,为最大限度避免交易风险和可能出现的纠纷,建议参与者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比如详细询问商品各项属性,通过邮局汇款、尽量在交易平台里进行讨论、在交易前最好通过可以使用的一切方式验证交易方的信用,例如,查看对方过去卖方的交易评价,向版主以及资深坛友询问等方式,建议大家现金(当面)交易或者利用支付宝形式。


二、藏品交流发贴规定:

1、提供物品实物图片,尽可能的多角度全方位的清晰拍摄。因任何原因造成图片与实物有差别,都应该阐述。对于图片和实物的视觉差距问题要严格如实披露,如果没有差距,也要书写图片同实物无任何误差;物件照片无法显示的破损和残缺应特别声明。

2、如实填写物品材质,和年代。鉴于古玩的特殊性,老东西应详细阐明自己的观点,如有严重争议的请提供响应的依据和参考材料。没有合理依据的物品清注明—年代是由自己判断的或由买家自己判断

3、物品名称及尺寸大小:物件名称,编号,尺寸规格按照“长度×宽度×厚度”书写;

4、退换货条款:注明退换货的要求;

5、邮资及方式:注明邮费标准,或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6、价格标注:鼓励明码标价。鉴于个人私密考虑也可以不做标明,由交易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7、物品一旦成交,或卖家不想再转让,请修改标题,并标明已售字样,或及时通知斑竹协助管理。

8、鼓励集中发帖,严禁刷屏式发帖或者顶帖。每屏不得出现同一人5交易主题帖。如有发现给以封贴3天处理。(此项规定主要是尽可能的为更多的朋友提供比较好交易位置)

9、对于交易版将特设交易诚信和交易处罚专帖。由交易双方提供相关资料,斑竹整理,寓以公示!(鼓励诚信交易,打击坑蒙欺诈)。

三、交易版管理办法:

1、对于没有按照规定对交易藏品没有详细说明或者说明严重出现错误的帖子予以封贴,改正后联系斑竹解封。

2、对于帖子质量和藏品品位高的帖子给与高亮或者置顶奖励(期限7天)。

3、本版对于恶意的顶帖,评帖(请勿对他人物品进行不负责任的评论,以免产生纠纷。禁止使用马甲扰乱视听,混淆黑白;也禁示任何形式的人身攻击) 一经发现,予以警告,警告无效予以封帖或者删帖处理。

4、交易版非交流和投诉版,对于藏品有争议或者对卖家有意见请到相应的版块交流或者投诉。发现类似的帖子封帖处理,以净化交易版正常交易持续。

5、藏记版会也定期举办各种活动,普及相关知识,降低交易风险。

$ m, R: V: u$ b+ N

四、本版只是OBJ的交易版,对于在这里所发生的交易,纯属双方个人行为,本版只是为大家可以更好的交流交易提供的一个自由空间,本版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交易规则在实际操作中将会逐步完善和修改,老北京交易版可保留一切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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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l/ N: j5 Q) H" _3 |- U7 Y

版块创立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方便大家有个交流的空间,这个是结合类似论坛所修改的一个文字草案,不是OBJ交易版的最终方案,相应盘版主的号召,出点主意,抛砖引玉~~~

发表于 2009-9-28 12: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盘子大哥还要严格管理。这个网站一直都很和谐。
发表于 2009-9-28 11: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嘛钱不钱的,乐和乐和得了)
发表于 2009-9-28 11: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北京的,当面交易最安全,吃亏打眼也没说的。
发表于 2009-9-28 13: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骁骑校在2009-9-28 11:19:00的发言:
都是北京的,当面交易最安全,吃亏打眼也没说的。
- H. {$ S! Y. X! d& G


发表于 2009-9-28 13: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9-9-28 21: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册一段时间,发帖、回帖超过一定数量,肉身在现场参与过拍记、馋记的网友,才有资格在此交易。
发表于 2009-9-29 07: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到首页最新帖子的时候,老觉得是广告!差点给删了!哈哈~

4 W: Z* Y( I3 {6 R3 k

是不是可以有一个稍微规范点的题目格式?或者在发帖那个“主题标题”里面多一个[交易]?

发表于 2009-12-3 17: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东西好少啊

2 [/ a. g$ k3 V2 V' o' i9 b r

有没有交易的?交易完的能不能发个结果啊

发表于 2010-7-27 12: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盘子您这主意不错,有点意思,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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