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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用最简单方式捍卫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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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9 16: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吉片拆迁引起诸多被拆迁户在网络上的沟通、热议和评论,这本来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但是却发生了巨大的阻力。

一、首先是“老北京网论坛”被拆迁户的评论被屏蔽了;

二、接着有人开通了QQ聊天群,吸引了被拆迁户去聊天,于是再也没有人在网页上发表评论,被拆迁户开始热爱网络聊天事业;

三、我在QQ聊天群提议知情者在网页上公布已搬走住户补偿价格,把阴暗的东西拿出来报曝光,但两天后网址上的所有评论被删除;

四、QQ聊天群现在出现了一种导向,即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在拆迁中的权益,大家开始热衷法律学术研究;而我认为这是一种误导,却遭到冷落。

五、QQ聊天群不仅成为了聊天场所,而且也经常发布一些被拆迁户遭到武力报复的消息,我真的怕晚上作恶梦。

既然如此,我无可奈何,决定不再参与任何讨论并发表意见,只在博客中阐述自己的一些想法。

在拆迁中,我们首先应该看到的是,整个事件中各方利益的构成和实现利益的工具,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维护自身利益。

一、土地作为最大的财富,是归国家所有的。公民对“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也是暂时的或是有年限的,国家对土地的任何处置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合理,舆论是说理的重要工具;合法,国家会把本身利益写入法律;合情,只是作为社会稳定的一个弱化指标。

二、城市拆迁对于地方政府来说的利益成分:1、土地转让将增加地方财政收入;2、不花钱“万丈高楼平地起”是政绩工程。

三、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土地开发将获得利润。

四、作为被拆迁户,不管你认同不认同上述观点,这都是一个冷冰冰的现实。当然,被拆迁户也有自己的想法,就是拆迁可以,无论是现金补偿,还是危改回迁,作为基本的生存条件,必须进行安置,且不能因为拆迁降低生存条件或成为变相的驱赶。

要实现了以上四者的利益平衡是非常艰难的,尤其是被拆迁户作为弱势群体用什么方式维护自身的权益?

一、用讲理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利益吗?话语权是以实力来实现的,作为弱势群体你有什么资格讲理?

二、用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利益吗?首先,请看清楚规则是谁制定的,执行规则的又是谁?一些律师事务所为了达到盈利的目的,夸大其词,把本身装潢的神圣无比、法力无边。当仔细看一看他们的维权策略时,不难发现,他们是在鸡蛋里挑骨头,只是从审批程序上找漏洞。我想问一问,一个由人才济济的机构和地产精英云集集团制定出来的方案,又有漏洞几许?律师维权,会不会是又被律师事务所狠宰一刀?

三、用联合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利益吗?这能够逃避“煽动带头闹事”的嫌疑吗?即使不法办你,暗中报复你能承受吗?

四、用争取同情的方法可以吗?有句话是这么说的,怜悯的眼泪是最廉价的。

除了这些方式,还有什么办法吗?在看似黔驴技穷的状态下,一些人选择了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方式捍卫自己的利益,那就是在耗和抗的过程中实现目标。

耗:是时间上的延长;抗:是战略进攻和战术防御的统一。两者的完美组合,成功演绎出各地“钉子户”维权的传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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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9 21: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8-1-11 22: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1949年后,城市并没有像乡村那样进行土改。因此土地的国有,是不包含城镇私有宅基地的。对于这一点,凡是文革前持有房产和土地证的,以及文革后一直到前两年通过努力要回房地产权证的,都知道这一点。土地使用年限不是指私宅。私宅的土地使用没有年限。这些可以查相关资料。至于说胡同里的公房,除了国家后盖的,和以逆产,49逃跑的,63,64年因出身遣返原籍的,剩下基本是没有返还的文革没归还的私产房地。

  因此,拆迁方出口就说土地是国家的,那是故意的或无知的混淆概念。

发表于 2008-1-12 11: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耗:是时间上的延长;抗:是战略进攻和战术防御的统一。两者的完美组合,成功演绎出各地“钉子户”维权的传奇故事。..."
以不便应万变.时间换空间[em17][em17][em17] . u& \* Z T5 U* j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12 11:24:27编辑过]
发表于 2008-1-15 01: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合作.耗尽拆迁分子.[em01]
发表于 2008-12-8 17: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同既得利益集团作斗争,需要勇气与智慧。对于普通的民众来说,最可怕的不是被杀害,而是面对暴行的集体性沉默。在通讯手段高度发达的今天,无论利益集团建立起多么强大封锁和监督系统,总归会有那么一束光亮会从黑暗中投射出来,传递真相。渴望遭遇不幸的同胞们,用不要做沉默的羔羊,要用智慧,发出正义的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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