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在保护区再拆了! 6 h- l( V* f1 `8 }6 c
请留下真实的历史印记
2 ?6 O) K! v# ?5 y/ G " u' g; i* _& u/ |6 w1 \9 w' o: M- ~
近期,正在进行的地安门内大街拆迁整治确实是一项一举多得的好工程。它融历史街区整治与恢复、拆除违章建筑、环境治理、绿化美化为一体,将为中轴线上增添一处美丽的景观,也定会是“文化兴区”中的又一亮点。西城区为落实新的城市总体规划,在保护与发展上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我们作为文物保护协会的会员都非常支持,实现了大家多年的夙愿,深表感谢。
+ T( L" d8 t! P6 ]0 j- T但繁多而迅速的事情就可能难免会有照顾不周之处。因此写信提出,希望能够注意到,抓紧时间解决,争取将好事做得更加完美无缺。 5 C2 |5 i4 A8 `* T
一、油漆作胡同1号院问题。这里是末代皇帝溥仪的英文老师庄士敦的故宅。去年,市政协提出加强对名人故居保护利用,所以应当注意这个问题。此宅在《北京皇城保护规划》中是普查登记在册的文物,并标明了保护范围。但在这次拆迁中为保持黄瓦墙的连贯,将该院大门内东侧一线的老房子——一、二进院东房和二道门都拆除了,有损其完整性和文化价值。我想,还是应严格按照保护规划做为好。历史街区的整治是件细活,不宜采取一刀切的做法,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逐个研究、慎重解决。多年来的改造使历史建筑本已不多,拆一处就少一处,很难恢复了。可以看出,此次整治重在恢复明代黄瓦墙的风貌,可能大家考虑问题的侧重点有所不同。我认为,后期兴建的这个院落,虽然拆除并占用了西黄瓦墙的部分地段,现在看应属“违章建筑”。但正因进入清代、民国后,皇城开放任意建房才造成这种局面,是当年这段历史的一个很好的见证。事已至此,望今后在整治中更加注意留存每个时代留下的历史印记,力争保持历史建筑的完整性,使各项工作都能比较完善。
9 y! L4 W H8 N8 U同时,在该院大门口东侧地上,扔着一个雕刻较为精美的残石门墩,若不及时保护,恐怕会被收旧货的拉走卖掉,造成又一损失。在此建议,请有关部门的同志将这个门墩及时搬入院中保存,不要使有价值的建筑构件流失。谢谢!
% h5 g7 n. w0 J! [6 e" O二、地安门内大街33号、35号大门应如何认识和处理的建议。 - b/ w: b/ P; k8 G( W+ P8 }+ {
这两处院落经查阅《北京皇城保护规划》似为应保留的有价值的建筑和院落,现因整治工程正在搬迁拆除中。可能有的拆迁难以避免,但应注意其中的一些问题。为什么拆除临街店铺和车站用房我们没有意见,而此处两个院子要提建议能?就因前者是解放后建造的,建筑、风貌都没有多少的价值;而后者不同,是民国年间的建筑,且大门极具当时的特色,改造就要十分慎重了。 & a3 d; ]& x& s: @
(1)从此项工程的性质和目的看,不是单纯的扩建道路、绿化美化,或是拆迁盖新房。这里是历史文化保护区,按照皇城保护规划的要求,主要是北中轴线历史街区的整治,恢复传统风貌,大街两侧建设宽阔的景观绿地。这就要求我们严格按规划办事,深入调研,将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尽可能留给后人,做到“整旧如故,以存其真”。因此这两个院子本应保护下来。 2 f4 k- O6 X( ^0 l. X1 N1 P
(2)从历史发展看,应保存各个历史时期的真实印记。明代这里是皇家禁地,有严整的宫墙。清代、民国后皇城开放,在此建房人的多,又缺乏管理,造成拆古墙建民房的问题。但这就是真实的历史,我们不应消灭这段历史发展的见证。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皇城保护和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等规划中,都明确指出皇城的真实性体现在明清、民国的历史演变过程中,要用辩证和的历史的观点正确认识和处理其发展变化,区别慎重对待已有新建筑,注意延续历史文脉。此处明代黄瓦墙应恢复,但只要有可能,还是宜保护这两院的标志建筑。 6 u" Q( _& g$ L% o' v" _8 K' a1 R
(3)从建筑特征看,这两个南北向的宅院可能同时建于民国年间,内部结构和大门基本相同,如出一辙、形同姐妹,比较少见。特别是其大门都是向东开的,中西结合式,门外侧主要模仿西洋做法,是当时民居建筑时尚的典型代表。门头下两侧的立柱分为上、中、下三段,上部可能为水泥雕花,葡萄垂悬,三面皆有,十分精美;中间是盛开的梅花专门安装灯具照明;红色木门在向内三层凹进处,两边为抹角的弧形。而门内侧则是典型的中式做法,是四合院屋宇式大门的变体,门上还有雕花栏柱。这些在北京民国时期民居建筑中应属上乘作品,且其建筑质量较好,至今并无多大的损伤。各项规划中都要求尽量保护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反映了典型近代建筑特征的,具有真实完整历史信息的传统建筑,对在皇城环境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经考证为真实的历史建筑物遗存,必须妥善加以保护,并加以标示。由此可见,虽然该院落的历史还有待考证,但仅从建筑特征一点断定,也应给予部分保留。 , @1 |% |2 t8 B6 g% A4 O
(4)从其位置和景观价值看,虽然保留整个院子已不大可能,但留住这两座大门还是有积极意义的。两门南北平行而立,西距西黄瓦墙向北的延伸线尚有一定距离,应在规划绿地当中,留下并不太影响全局建设,还能弥补该院落缺失后的不足,以后也可为庄士敦故居的保护利用提供生动形象的“广告”。而迁移重建或仅保存其建筑构件不仅会失去一处美景,更会大大降低其历史价值。可学皇城根遗址公园,将民国年间拆皇城墙建的一座四合院留在公园中。虽然没有围墙,但保留了正房为园中的茶室很有特色,且实用,更重要的是展现出真实的历史发展过程。
. c* s3 v6 ]- S现代园林景观设计最讲究韵味,保留这两座门立在庄士敦故居东面则是一种特殊的“意匠”。庄士敦爱好中国传统文化,回英国后还在自己住的小岛上挂黄龙旗表示对清朝的尊崇,是一个典型的中西结合式的人物。两门本身就有中西结合的特点,与庄氏为人不谋而合,若留在这里,状似小牌坊,人们一看便知其意味,以物喻人、以人解物,相得益彰,这是别处不具备的鲜明特点,比新建什么建筑、雕塑效果都要好,更能为园林景观增添精彩动人的真实历史景象,也是此处绿地的真正标志。试想,将来在绿树草坪的掩映之中,红墙黄瓦与中西结合式雕花门楼相对而视,该是一幅多么美妙的画卷啊!
! b% f( U# [2 M( m$ c( |+ P 经上述分析,所以在此提出紧急建议。鉴于这两个院子的房屋和墙壁已被挑顶或拆除,但大门仍完好无损的现状,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过问调查此事,及时调整计划,告知、监督拆迁单位人员,小心从事,争取将它们完好地留在原地,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遗憾,将来经过加固、整饬,可成为绿地中的景观建筑。
?$ N1 }1 p& T$ K5 Y0 a/ b" B7 X0 P 会员们曾多次到这里考察拍摄,因此对两门的命运十分关心。或许有关部门早有合理安排,我们是多虑了。但在此还是想再提醒一下,并期盼着良好的回音。
3 R" o; _) [: L- `爱之深,言之切,条例规定,亦不敢怠慢,倘有不妥,敬请谅解。 ; |7 B- D! c1 F2 I& @
( _, e+ M$ f! U/ |. B) m
北京市文物保护协会会员 7 h) \5 Y( ^9 \! O
刘 征
* ^/ t9 y6 L# B5 |1 g- _ 200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