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P8 N% P7 T& C. T0 a现在的年轻人可能无法想象,
, B' D0 v- [. i) P5 H b( I在100年前,中国的妇女判断自己是否美丽,其最主要的标准并不是拥有美丽的容貌、丰满的身材,而是自己的脚小不小,“三寸金莲”就是对当时妇女审美的一种评断。在清代服饰收藏鉴赏家何志华先生家中,记者看到了一双双做工精美,已经绝迹的“三寸金莲”,这些“金莲”的大部分比记者的手掌还要小。缠足——这种虽与吸食鸦片、男子留辫子齐名的陋俗曾被列为近代中国人在世界上最可耻或最野蛮的三桩丑事,而男权社会崇拜小脚的畸形风尚却在一代又一代女性的痛苦挣扎中千年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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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B9 j6 D; D$ B" \1 C# {! u: V3 t大脚没人要 小脚一裹几千年 $ K ~7 I! _6 T$ F" \) c& P
7 U1 X) |8 ~' {" A- F/ n 何志华向记者展示了自己珍藏的小鞋,他拿起其中一双比手掌还要小的鞋对记者说:“所谓缠足,就是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成为一种特殊的形状。一双鞋就是一个妇女的血泪史。据史家考证,中国缠足之俗,约始于五代末年‘春花秋月何时了’的南唐李后主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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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正常的脚是如何被包裹的如此之小,在记者的心里画了一个大大的问号。何志华介绍说,在那个时代,女孩子到了一定的年龄就必须要缠足,如果不缠,长大是没有人愿意娶的。脚缠得好不好看,直接影响了女孩子的一生。缠足之前先要准备好各种用具,包括缠脚布、缠足时用的针线、棉花、木盆、温水、剪刀、明矾等。女孩子先把脚洗干净、修剪趾甲、涂上明矾。长长的缠脚布一层层地围绕上去,直到把除大脚趾外的四个脚趾都缠到妥帖地靠在脚底为止。缠脚布一般宽三寸,最宽不超过三寸五分,最窄不少于二寸五分,一般长七尺,最长的达十尺左右。 ' J0 m. D1 I$ ].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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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华笑着说到:“天津有句俗语叫‘老太太的裹脚布又臭又长’,就是指裹脚布很长,而且当时为了便于把脚缠小,一般大约十几天才会洗一次脚,其味道当然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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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 |4 R& T( e- \* w- W" Q' j w死刑吓不住 崇拜“金莲”是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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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7 U/ C+ @# D/ d+ \8 a 到了清代康熙年间,妇女缠足风气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尤其在山西、河北、京津、山东、河南、陕西、甘肃等地最为流行。清朝统治者本来反对汉族女子缠足,康熙三年,皇帝曾经下诏禁止,违者拿其父母家长问罪。可是风俗一时不容易挽回,最后闹得康熙皇帝的禁令仅颁布了四年就被迫撤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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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旗人女子也开始东施效颦。顺治皇帝曾下达“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的禁令,都难达到目的。直到乾隆皇帝屡次下旨严禁,才刹了些旗人女子缠脚的风气。格格们无可奈何,只得穿上底部类似金莲形状的木屐充充门面。眼见皇帝拿平民百姓的缠足没办法,小脚狂们自是欣喜,奔走相告,还演生出缠小脚是汉人“男降女不降”的说法,于是缠足之风愈演愈烈,一发不可收,女子的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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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鞋变宝贝 天津成了“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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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7 z3 H4 n. I3 W! E' j 天津作为九河下梢的地区,商贸发达,客商云集,缠足的风气最为炽盛,有“魂随沽水到天津”的说法,产生了所谓的小、瘦、尖、弯、香、软、正七字诀。此外,由于天津地区是繁华商埠,鞋的花样要比其他地区多很多。何志华给记者拿出了一双双制作精美的小鞋,说道:“天津的小鞋融合了全国各地的设计样子与做工手法的特点,从样子设计上看虽然没有南方鞋精致小巧,但刺绣却古朴端庄。妇女之间经常会相互比较自己的鞋的花式。”何志华说:“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苦中作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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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当时的妇女基本都不外出劳动,在家里除了日常生活以外,就是做鞋面。天津的鞋面不比南方的鞋面精细,但面料和花式是别处不能比的。何志华说:“当时天津的一些有钱人家,有‘一日三开箱’的说法,就是妇女一天要换几次鞋。比如清晨穿的鞋,上面绣的花是含苞待放的,到了下午你再看,鞋面上的花已经是完全开放了。” 4 Z3 i. Y; J% u: g2 |7 @-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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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介绍,当时天津可以说是汇集了天下小鞋,无论南方北方,各式各样的小鞋在天津都能找得到。在何志华家中,记者看到了图案各异的小鞋。有结婚时穿的龙凤呈祥图案,有石榴花的图案,有桃子的图案等等。面料也是各种各样,有绸缎的、布面的,还有一双用油布做的,在当时也许就是想起到防雨水的作用。何志华还说:“除了这些,小鞋还有已婚妇女穿的同一只鞋左右两面着色不同的鸳鸯履、鞋内暗藏香料的贮香鞋、睡觉时穿的猩红面的软底睡鞋,以及莲花底、梅花底的小鞋,可谓是百鞋汇津门。有这么多种鞋的主要原因就是,妇女一旦缠上小脚,一辈子都不能离开小鞋了,无论是做饭还是睡觉,是脚不离鞋,鞋不离脚,鞋成了她们生活的影子。”另外,由于小鞋的鞋底都是向上弯曲的,又被称为弓鞋,所以还出现了一种在鞋底弯曲处安置小金铃的金铃鞋,行走时叮当有声,人未出现,清韵先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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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t7 J1 m; K' O. U刀割虱子咬 笑脸背后藏苦痛 - W9 b ?) {3 m( D8 c9 c/ f1 S! G
; l( r m; g9 j 在天津及附近广大地区,缠脚的痛苦已经被人民编写成了顺口溜,一些方法和经验也被编在其中。诸如“天光起来就缠足,缠得污秽满床褥”,说得就是早起就缠足。另外,更为残忍的是,当时还有“不烂不小,越烂越好”的说法。为了使肌肉糜烂,往往有人在缠脚布内故意放入碎石、瓦砾、瓷片,还有的人把虱子放在伤口处,更有甚者,还用刀把自己的皮肉划破,让其感染。 ' Z: o8 ~. T8 Y; x% f/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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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之苦,层层切骨,刻刻痛心。每至缠束,剧痛难耐,小女孩哀哭之声不绝于耳。但是在缠足时代,崇拜金莲的风气让这些女子不得不忍受这痛彻心扉的苦难,以求得到一双社会公认为美的“金莲”。但纤足缠成之后,这些女子们就可以作为炫耀美丽的资本了。纤足女子与大脚女子相遇,前者趾高气扬,自以为高人一等,歌谣中就有“大脚婆娘去降香,瞧着小脚心里慌”这样的话。“真小脚,要爱俏”更是把纤足女子炫耀小脚、洋洋得意的表情刻画得入木三分。苦中作乐,满脸笑容的背后所忍受的痛苦,也许只有她们自己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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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U' o% D/ o5 S1 j骨科专家说小脚 缠足挛缩软组织 * ~. |' t2 e6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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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谚语说得十分形象:“裹小脚一双,流眼泪一缸”。“三寸金莲”名字虽雅,但却是女孩子以健康为代价用血泪换来的。缠足开始的年龄,各地不同,天津大概从4、5岁开始,耗时3、4年,到7、8岁初具模样。据介绍,当时的女子,从还是孩子时开始就以热水烫脚,趁着脚还温热,将脚拇趾外的四个脚趾向脚底弯曲,紧贴脚底,并在脚下趾间涂上明矾,时间一长,脚缠得弓弯短小,使脚底凹陷,脚背隆起,脚的长度会被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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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l' N+ `2 P+ }6 y 据天津医院小儿骨科专家杨建平主任介绍,“小脚”就是用外力强力使足固定在一个形状的行为。缠足严重影响了脚的正常发育,引起软组织挛缩,成年后多患早发退行性关节炎。而且重心移到脚外部,行动极为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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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O: |0 |) s% }; i& x 记者看到几张当时缠脚的妇女拆开裹脚布后拍的照片。照片上缠成后的小脚,脚底中间形成一个深深内凹的凹陷,脚背上面隆起,自足踝到足尖形成一个后高前低的陡坡,而且脚底缝口愈深、脚背愈隆。脚底凹陷的结果又使得脚型短小。脚下趾之中,只有大足趾孤零零地一个向前伸展,其余四趾都已被折压得贴伏在脚底之下,一字并排,好像贝壳一样地排列,其中小趾陷入脚底心的凹陷中。就是这样畸形模样,却在当时被誉为“美足”。 + \) R( s$ q Z4 g
, L* }3 q; O' b+ q+ O( }* v3 C你信吗?男人也缠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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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人的印象当中,“三寸金莲”似乎是古时女子的“专利”,如果说男子也有缠足,肯定被视为天大的笑话。一个大老爷们,拥有一双纤纤细细的“三寸金莲”,想象大老爷们魁梧的身材配上一双尖尖的小脚,走起路来那种“婀娜多姿”的形态,岂不是让人笑掉大牙?说起来难以置信,但事实就是有“大老爷们”缠小脚的,这不但在小说当中有描写,而且在零零散散的各种史料当中也不乏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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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章回小说《镜花缘》写男子林之洋来到女儿国,被国王看中,封为王妃,命宫女为他缠小脚。作者李汝珍把缠足过程描写得活灵活现———先用明矾涂在脚缝,五个脚指紧靠一起,脚面用力弯成弓状,然后用白绫缠裹,缠上两层,用针线密缝,一面狠缠,一面密缝,缠完后,脚如炭火炙烧,疼痛难挨,随后日子还要他人搀扶走动,以活络筋骨,如此日复一日紧紧缠裹,并用药水熏洗,不到半月,脚面弯曲,折作四段,十趾腐烂,鲜血淋漓。久而久之,腐烂的血肉变成脓水,流尽后只剩几根枯骨。遭受此等大罪,“林王妃”如有先见之明的话,说死也不会来到女儿国的了。虽然《镜花缘》的表述让人不寒而栗,但确实是对缠脚入木三分的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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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L/ Y9 O2 r; w$ ?' k: r 小说当中是这样,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有没有男人缠脚呢?答案是肯定的。据何志华先生介绍,在乾隆年间的《清代声色志》记载,乾隆末年,有个叫胡幺四的扮演女角色的演员,自小时候学艺起,就把自己的脚缠成小脚,只是为了在演戏时让自己更像女人。其实早在明代,就已经有了男人缠脚的记录。明成化年间,有一个名叫桑冲的男子,为了方便自己更好地玩弄女性,他不但学习了女活儿,还把自己的脚也缠成小脚,扮成女人以教人学习手工活为名,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结果东窗事发,被送到官府凌迟处死。像这样的记录还有很多散在各种各样的史料当中,有的是传说,有的却是确有其事。本报记者王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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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L$ @3 Q1 V! D1 B7 Q, k冯骥才妙论 《三寸金莲》朝廷凶不过小脚 ' K6 ~6 u8 R+ ]9 S
& ]: c9 G) B5 d) b7 c& Z! O5 k% W7 D 人说,小脚里头,藏着一部中国历史,这话玄了!三寸大小脚丫子,比烟卷长点有限,成年论辈子,给裹脚布裹得不透气,除去那股子味儿,里头还能有嘛? 2 X* G+ @! X( P3 C; v% U% ^
/ o6 q0 F9 n, j2 z 历史一段一段。一朝兴,一朝亡。亡中兴,兴中亡。兴兴亡亡,扰得小百姓不得安生,碍吃碍喝,碍穿碍戴,可就碍不着小脚的事儿。打李后主到宣统爷,女人裹脚兴了一千年,中间换了多少朝代,改了多少年号,小脚不一直裹?历史干它嘛了?上起太后妃子,下至渔女村姑,文的李清照,武的梁红玉,谁不裹?猴不裹,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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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入关时,下一道令,旗人不准裹脚,还要汉人放足。那阵子大清正凶,可凶也凶不过小脚。再说凶不凶,不看一时。到头来,汉人照裹不误,旗人女子反倒瞒爹瞒妈,拿布悄悄打起“瓜条儿”来。这一说,小脚里别有魔法吧! 3 |) O8 T+ i1 ~1 @- b% s! D3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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