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是老北京论坛的网友,因为喜欢老北京的历史文化等,所以在我的论坛里面大量的转载了老北京论坛的帖子,约2000个,在没和作者联系的情况下转载的,虽然没有利用在商业上,但是这种行为,可以说也是不尊重的行为,也正如本论公布的"可耻"行为. 我在本论坛发过帖,申请转载,同时在我的论坛也专门写过帖,申明文章来自老北京论坛, 我的宗旨和老北京论坛一样,传播北京的历史文化,并不是要用这些网友的帖子来进行什么商业目的. 现在的情况是: 如果大家都觉得我侵权了,需要我从论坛删除, 我将很快执行,同时也希望你们可以谅解.
关于你们的公告,说我侵犯了btv的节目版权, 我认为是没有的. 影视栏目和网络网站名字不属于同一个版权范围,btv也没有注册网络实名"这里是北京",我也从来没说我的论坛是官方论坛.那么也就是说我并没有侵权btv的栏目. 如果有互联网这方面的法律,希望哪位朋友帮忙找找. 既然有网友强烈要求,鄙视我的行为,我把论坛改个名字吧,无所谓,一个娱乐论坛,交友,交流的论坛,不值得为此丢掉我的人格! ---------------------再次向本论坛的一些网友道歉,没有通知你们的情况下,转载了你们的帖子!----------------- 我的email:18ceo@163.com QQ 31782478 同时我也在考虑,互联网上有多少文章有版权? 老北京网的难道都是有版权的吗? 整个互联网的法律法规本来就不够健全,请各位网友不要责骂我的无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