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东四八条胡同开始拆迁。本报记者 刘军 摄
昨天,在东城区政府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负责开发东四八条被拆区域项目的北京中保嘉业房地产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白华表示,该项目手续完备,公司具备开发资格。 拆迁区域不属于文保区 白华指出,在《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东四三条至八条)中有这样的文字表述,“规划保护区范围为三条以北、八条以南……”。在保护区之外的地区属于“控制区域”。该规划附录的地图上则清晰显示,保护区与控制区分界线为横穿东四八条胡同中间的小路。“按照规划所示,我们开发的项目位于东四八条胡同的北侧,属于控制区。” 白华称,该项目在1999年立项规划,其后几年走完各种审批程序,其建设标准符合北京市有关规定。其间,该项目几度延期,但在行政许可范围内都得到延期批准。2002年、2004年该区域进行过两次拆迁,几乎完成了该区域2/3的拆迁任务。 东城文管所所长李仅录表示,东城文保部门对该拆迁区域进行过调查,没有发现该区域存在挂牌文保单位、挂牌保护院落或者文物普查登记单位。因此,拆迁不会给文物保护带来影响。此外,他们考虑到该项目离保护区很近,在色彩协调方面提出了一些原则性的意见。 专家论证调整项目方案 2006年,有关部门曾经组织文物、建筑专家对东四八条至九条危改项目进行过两次论证。 白华坦承,参与第一次论证会的6名专家意见并不统一,“的确有反对者,但也有赞同的,赞同者指出,建筑方案存在一些问题,应该进行调整。” 第二次论证会原本有5名专家参加,著名古建专家罗哲文因故没有出席,但他发来书面意见表示“原则同意……实施东四八条至九条的危改项目”。 同样,其他参会专家在“建”与“不建”之间都趋向于选择前者。但他们也提出了自己的修改意见。 这些意见包括:“过街楼不要建设”、“建楼不能高过七层”、“风格不必追求太‘古式’”等。 白华表示,开发方对这些意见非常重视,并会根据这些意见修改最后的施工方案。 原住居民不会回迁 白华表示,该项目目前分为两部分,住宅部分用地已确定由该公司开发。而在综合楼方面,该公司目前只负责用地拆迁,综合楼最终会走招标等开发程序。 白华说:“该项目不是回迁房项目,原住居民不能享受相关政策。该项目建成后的销售价格还没有最终确定。”但白华估计,每平方米价格不会低于10000元。 “货币补偿是唯一一种补偿形式”也得到中保嘉业的确认,中保嘉业有关人员承认,按照现行8000多元/平方米的补偿标准,他们也知道被拆迁居民不会满意。他们会将标准进行微调。目前,大概有10户居民与中保嘉业达成了协议。 ■专家说法 项目用地应重新批复 《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编制顾问郑孝燮认为,东四八条是本市25片文保区之一,是本市重点保护的对象,虽然这个项目在1999年已经拿到有关部门的批复,但当时《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尚未出台,在该规划出台后,该地区尚未动工建设,因此有关部门应该重新对该项目进行批复。 郑孝燮说,根据现在的规划要求,这种项目是必须要搬出文保区的,这是毫无疑义的。以批复手续在1999年为由而进行违规建设,是开发商的借口,是一种明显的违法行为。 刘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