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大栅栏、前门地区统一紧急保护建议书 9 {+ o1 B6 @0 e2 g7 F ~
一、 统一管理:成立大栅栏前门历史文化保护委员会,统一该地管理权限和保护权限。 , U; Q" O9 j. c9 U v
二、 具体方针:“统一管理、整体保护;修缮如旧、保留风貌;规范市场、整顿街貌;打击伪劣、保护名优;拆除违建、严禁乱租;排查人员、只出不进。”
/ M0 I& x: `4 _, J三、行动步骤: ) [/ e$ _7 B2 M9 M8 P) z2 ` p
1、终止崇文、宣武各自为政的“东侧路”、“煤市街”阔路运动。2、重点打击无照游商,占街占道柜台及假冒伪劣商品。3、规范该地交通秩序,严禁“摩的”、三轮及各种车辆违章停车,实行严格交通管制,限时、限量通行。4、将科技含量低的伪劣商品、小商品市场清理出去。5、鼓励名优商品,入街入市,政策上给予扶持。6、限制发廊、美发、歌厅、低档小商店开业及数量。7、加强宣传、拆除街巷私搭乱建项目。8、动员群众拆除院中违建,采取腾房、迁出、置换、低租、购买等方式将院中多余户以适当方式迁出。9、群策群力,发挥民间力量修缮、购买古建。政府从政策、财力等方面给予扶持。不搞千篇一律、千人一面的房建模式、装饰形式,更不搞大范围的三光政策――拆迁运动。 / K! a3 x& L( x! B8 v9 b' h& k! L
北京市民 卫文博2005.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