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视吏治建设 推行循吏政治4 w' G+ F& s$ W' }; k& n, [6 g6 ~
第三个问题,我想讲一下“文景之治“时期比较重视吏治建设,其中特别是注意推行“循吏政治”。 大家肯定知道,《史记》和《汉书》都分别立有《循吏传》在《酷吏传》,《酷吏传》入传的人物,大多是汉武帝时期的酷吏,而进入《循吏传》的官员,却大多是文景时期的人物,也就是说文景时期的官场政风,是以循吏占据主导地位的。我想这应该是统治者有意提倡的结果。 行笞图
| 对于这个问题,学术界有许多研究。比如余英时先生就有一篇名作《汉代循吏与文化传播》,其中在讲到循吏的问题时,有一个论述说,文景时期的循吏基本上是奉行“黄老”无为而治政策的人物,其中他特别把循吏的这个“循”解释为“因循”的“循”。应该讲余英时先生对中国历史、中国文化的许多研究是卓有贡献的,我本人对他非常尊敬。但是在这个问题上,我想也许还有可以讨论的余地,循吏的“循”是否就是简单的“因循”两字可以解释得了的,文景时期的循吏是否都是黄老思想的奉行者?我觉得可以讨论。其实如果我们看《汉书》,看《史记》的《循吏传》,司马迁对循吏有过评价;另外,唐代学者颜师古对“循吏”有一个解释:“循,顺也,上顺公法,下顺人情也。”这一解释与司马迁的“循吏观”有着内在的一致性。《太史公自序》自言《循吏列传》的著述缘由“奉法循理之吏,不伐功矜能,百姓无称,亦无过行。”《循吏列传》开篇称“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奉职循理亦可以为治,何必威严哉?”我认为,“奉法循理”与“奉职循理”实在是理解“循吏”概念的关键。其中的“奉法”与“奉职”同义,是指居官者以遵行法律为职责所在;而“循理”则是指顺守人情之理。司马迁两论循吏,都是在“法令”、“百姓”的语境之中讨论问题的,恰恰可以证明颜师古的注释深得司马迁“循吏观”的要义。与“酷吏”相对照,来理解“循吏”无疑是可取的思路。如果有人把两类官吏的区别表述为执法的“酷重”和“从轻”,恐怕未得确解。应该说,是否重视“执法平”,才是两者之间的分水岭。循吏与酷吏执政的风格确实有所不同,但最大不同不在于对执法的轻重缓急,而恰恰在于对法律与皇帝旨意的态度上,酷吏是以皇帝的旨意为执法的唯一依据,甚至可以置国家法律于不顾,想尽各种办法把皇帝的旨意落实到具体的判处之中,这是一个非常可怕的事情。而循吏所做的并不是说要有意地从轻执法,他所做的是执法要平,也就是要按照国法原来的规定,怎么规定的就怎么执行,在这中间,循吏特别注意不把皇帝的旨意凌驾于国法之上。在另外一个层面上,我愿意把它理解为执法和人情的关系该如何处理。汉代的循吏们往往在 长信宫灯
| 执法中兼顾人情。这个人情并不是托人情、走后门的那种人情,而是人之常情,人之常性,在执法的时候,需要兼顾。就是说,既尊重国法的尊严性,同时又考虑到一些案情的实际情况,考虑正常的人性、人情来给予某种程度的兼顾。我觉得汉代循吏在这方面所做的,至少我本人是赞同他们的这种选择的。所以对汉代循吏的这种执政风格,我愿意做这样的一种论述:一种和酷吏相对照的,关键的落脚点在于皇帝的旨意与国家法律的关系该怎么处理,第二个方面就是循吏是奉法守职的,同时又兼顾人情。我觉得这两点都非常重要。汉代在文景时期的吏治政风比较好,之所以比较好,就是在这个时期,朝廷的政令下发的时候老百姓都拥戴。其中在贾山的《至言》篇里面,他曾经讲过一个例子,就是当时汉代的地方官吏要公布汉文帝所下发的诏书的时候,一些老百姓,年老的,甚至身体有残疾的,行动不便的,拄着拐杖都要赶过来,看汉文帝新下达的诏书。这说明皇帝的诏书对百姓而言,是一种福音,是一种德音,这个政权确实是得民心的。 当然,一个政权之所以得民心,光有一个好皇帝是远远不够的,还要看各级官吏。汉代的文景时期的官吏,从政执政方面也是比较注意顺乎民情,顺乎民心的。那么这种作风是怎么形成的?我想肯定是和国家的有意提倡有关,其中的一点,我愿意在这里提出来,就是这个时期在任用官吏的时候,其实是很慎重的,尤其是不主张或者说不实行频繁地调动官员,用一种术语来讲,就是官吏的“久任制”。这样做有许多好处,比如说他做官,在一个职务上做的时间比较长,就不会追求短期的效应,不会搞“政绩工程”,他就有长久的打算;另外如果经常地,频繁地调动,送往迎来,也会给当地的黎民造成莫大的压力,如果是一个贪官的话,假如他在一个地方做官,那么即便是贪一些,他也总算是让老百姓由瘦猪养成肥猪了,假如说调动得太频繁,对一个地方而言,官员走马灯似的更换,假如说贪官来了一个,刚养成半肥,又走了,新来的又是一个瘦猪,老百姓又得从头养起等等,这么想起来,推行官吏的久任制,对于加强吏治是有它的好处的。 所以在汉文帝、汉景帝这个时期,推行久任制是一个普遍的做法。乃至于出现什么情况呢?有的官员因为长期在一地做官,他的子孙就在那里长大,甚至把他的姓氏都改换了,就按照他所做的官来做自己的姓氏,据说仓氏,库氏,庾氏,这都是汉代文景之治时期那些担任仓库管理的官员,根据自己的职务,把自己的姓氏改变了的实例。当然,官吏久任制有些方面是不能推行的,譬如说军事武官,如果你要让他做“久任制”,很可能就出现麻烦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