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 切换到宽版

服务器里的北京 - 老北京网

 找回密码
 注册老北京网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6140|回复: 46

[分享][原创]香山刻字和刻诗大全

[复制链接] 放大 缩小 原始字体
发表于 2008-7-4 10: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周日我带大家去了皇家园林静宜园,走了28景和大部分刻字和刻诗,但仍有少量未走到,现将香山所有刻字和刻诗发表出来,供网友欣赏.我将它们分为28景的乾隆刻字和刻诗,非28景乾隆刻字和刻诗,疑似乾隆的,嘉庆的,道光的,陈兴亚的,梅兰芳的,熊希龄的,熊伯奇的,其它人的,不知道名的十一类进行编排.
回复

举报

发表于 2008-7-4 15: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析津志在2008-7-4 15:08:57的发言:

不能这么说,那石窟,摩崖造像呢?泰山上可到处都是.上次颐和园,你不是也满处帮斑马找御笔刻字,拍的也不少.

我是凑热闹

石窟和造像和这个御笔有本质区别,根本不能相提并论

石窟寺是单门的学问

 楼主| 发表于 2008-7-4 15: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油油在2008-7-4 12:26:24的发言:

说实话我对刻字兴趣不大

跟"到此一游"有何区别???

破坏文物

不能这么说,那石窟,摩崖造像呢?泰山上可到处都是.上次颐和园,你不是也满处帮斑马找御笔刻字,拍的也不少.

发表于 2008-7-4 17: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在于,名人乱写乱画叫文物,普通人乱写乱画叫破坏文物,呵呵
发表于 2008-7-4 17: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houlei_001在2008-7-4 17:44:49的发言:
关键在于,名人乱写乱画叫文物,普通人乱写乱画叫破坏文物,呵呵

都是破坏文物或破坏自然景观

发表于 2008-7-4 12: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居士好辛苦!

这帖子太经典了,喜欢喜欢!

发表于 2008-7-4 12: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我对刻字兴趣不大

跟"到此一游"有何区别???

破坏文物

发表于 2008-7-4 12: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析津志在2008-7-4 10:41:30的发言:


这不就是宇墙角柱联作的图片吗?前些时候到处找不到图片呢!

 楼主| 发表于 2008-7-4 10: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部分及以下5楼都是28景有关乾隆的.






 楼主| 发表于 2008-7-4 10: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8-7-4 10: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8-7-4 10: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8-7-4 10: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8-7-4 10: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8-7-4 10: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两楼是非28景有关乾隆的.







 楼主| 发表于 2008-7-4 10: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8-7-4 10: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两楼是疑似乾隆的,没章,只是一些书记载,待考证.





 楼主| 发表于 2008-7-4 10: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8-7-4 10: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嘉庆诗一首.


 楼主| 发表于 2008-7-4 10: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道光刻字一处.

 楼主| 发表于 2008-7-4 10: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梅兰芳及其朋友.



 楼主| 发表于 2008-7-4 10: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熊希龄诗一首.


发表于 2008-7-4 10: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不见

 楼主| 发表于 2008-7-4 10: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熊伯奇诗一首.


 楼主| 发表于 2008-7-4 10: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兴亚7处,陈任北京警察局一把手时,其手下逮捕了李大钊.








 楼主| 发表于 2008-7-4 10: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2楼其他一些人的刻字.







 楼主| 发表于 2008-7-4 10: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8-7-4 10: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最后3楼是不知道谁的字或看不清谁的字.






 楼主| 发表于 2008-7-4 10: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8-7-4 10: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完毕,谢谢浏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老北京网

本版积分规则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官方QQ群

2000.11.1,老北京网自创办之日起,已经运行了 | 老北京网

GMT+8, 2024-11-23 19:56 , Processed in 1.197474 second(s), 6 queries , MemCache On.

道义 良知 责任 担当

CopyRight © 2000-2022 oldbeijing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