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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门西河沿街将进行道路扩建,两边一些老建筑“门脸”面临拆除。在宣武区建委公示的拆迁名单里,挂有“保护院落”牌子、京剧大师裘盛戎的旧居位列其中。昨天,文保专家和志愿者表示,拆除不符合规定,呼吁停止对西河沿这条老街做破坏性的“动工”。
" G; b5 ~3 p0 _" \: y3 v拆迁公示称将道路扩建 & z. ?/ ~0 U8 ]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和平门附近的西河沿街,居民蒋先生介绍,宣武区建委早在今年7月就贴出了拆迁公示,称这条街要拆迁进行道路扩建。一份宣武建委10月份张贴的听证告知书上显示,该道路工程项目由北京市创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司承担,正在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拟拆迁的范围东至煤市街路,西至南新华街。 $ }: h) ]' [9 g& f
“里面有一些挂牌保护院落,包括裘盛戎先生的旧居,老北京人都知道的。”蒋先生说,位于正乙祠戏楼对面的215号和213号院都是挂牌“保护院落”,其中,215号院是裘盛戎旧居。 " o$ l4 n, u7 h* B2 Z, e
记者从公示的拆迁名单上看到,这两个院落门牌号的确位列其中。
+ _2 q& o1 X- S1 `4 _2 g进行行政许可事项听证 4 A* t* J5 M8 i3 C$ n1 j3 r) d( t
前日,“保护院落”213号院的产权人李老先生连同另外两家,就拆迁一事向宣武建委申请进行了一场行政许可事项听证会。 5 z5 m0 z0 z z- @2 W8 s
91岁的李老先生不仅是213号院的产权人,也是裘盛戎的大舅哥,紧挨着的215号院正是当年李老先生送给裘盛戎的,裘在这里生活了50多年。 9 W# U' J) }+ h- `
李老先生说,此次拆迁中,213号院要从后檐墙向北拆掉3.1米,215号院裘盛戎旧居则要向北拆除3.8米范围的面积,主要涉及四合院一进门的“进深”部分,“这样一来,原本保留完好的四合院,就等于没有了‘脑袋’”。
5 p; x& k+ n% m4 C李先生的代理人吴女士介绍,在听证会上,他们指出213号院、215号院都在正乙祠戏楼的二类建筑控制地带内,是宣武区文委挂牌的“保护院落”。吴女士说,创通公司的人会上称,这条街上有7处需要保护的建筑,区文委已有保护方案,具体保护措施等拆迁的时候再公布。“我们认为挂牌了就说明院落有保护价值,不能对其拆迁”。
& Y7 J0 Y0 ]! _- 专家说法 . j: r6 |- u" o! X6 a& C" ~
随意拆除旧城旧居“不合规定”
+ \% B/ p, q+ S5 n, p专家认为违反北京城市总体规划 ' Z/ A0 |8 i8 l# `% q8 k
文物专家、中国文物学会理事长徐萍芳表示,不要说213号院和215号院都是挂牌的“保护院落”,即使不是挂牌的,这样对旧城旧居进行拆迁也是“不符合规定的”,违反了北京城市总体规划。 : x* a+ A. U' L9 g i# {
“旧城不能无限制地被拆迁”,徐萍芳指出,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坚持的是整体保护的原则,不能随意乱拆乱建,尤其是旧城更要整体保护,不能破坏原有的风貌。虽然这次拆迁是为了扩建道路,但完全可以采取其他措施,比如可以将西河沿街改为单行线等等,而不必为了扩宽道路而去拆迁这条街两边的老建筑。 5 x, B2 g) a4 u" J- L0 x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会员、中国文物学会会员曾一智介绍,北京城市总体规划里有规定,对旧城保护要停止大拆大建,保护北京特有的“胡同-四合院”的传统建筑形态,并且在保持旧城传统街道肌理和尺度前提下,制定旧城的交通政策和道路网规划。而《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里也同样规定,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不得违法拆除、改建、扩建。(记者廖爱玲) 2 d% ^+ f: E5 p" k$ y3 j$ e) q' g
- 记者探访
4 c' L+ N9 }: O' h“门楼地砖都是专门淘来的”
" ^5 @. {( _, G+ n" l昨天,雪后的西河沿街显得很宁静,与一般的胡同相比,这条街算是宽的,两边道路停上车后,中间的道路还能行驶一辆车。
" Z2 Q, h& _- H5 L从南新华街路口向东走进西河沿街约五六十米后,路南是醒目的正乙祠戏楼,路北就是215号院。门前青石门墩、雕花门檐,处处透着古朴,四合院的大门上方左侧挂有“保护院落宣武区第0054号”的标牌。附近居民说,虽然这里并没有挂牌标明是“裘盛戎故居”,但大家都知道,不少人还慕名前来。
2 }' F$ J# O+ g& Y* n3 @' H现在的裘盛戎旧居里,是一家交流协会的办公地点,在征得值班人员的同意后,记者走进四合院,穿过进深,映着雪景,里面的小院豁然开朗。
7 R& W- i; q; P- q6 s# E- m与215号院紧邻的213号院是李老先生的四合院,门口同样有“保护院落”牌子,排号为宣武区第0053号,院子里正在进行修缮。李老先生说,他院子里的东西,从门墩、门楼、挂落、影壁、甚至地面铺设的砖,都是专门从老旧四合院淘来的,有年头历史,但这些都在此次的拆除范围内。
& r4 J7 i2 J8 d+ _在这条街上,老建筑还有不少,继续向东走,122号的前门招待所杜经理说,这里是和平饭店旧址,有100多年的历史,但前面部分的楼面也在此次拆迁范围内,“一旦拆掉,那整个木结构的楼将难以支撑。” * t4 h4 Y( r% |+ i
$ M! d. @4 k& P* f. v就拆迁是否符合规定,记者昨晚多次致电宣武区住建委负责人,但刚提及西河沿街拆迁一事,对方便称有事,随即挂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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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 ^0 p1 l, Y N0 t4 `2009年7月,位于北总布胡同24号院的梁思成林徽因故居部分被拆,经本报报道后引起社会关注,最终北京市文物局宣布,梁思成林徽因故居将被保留。 # j- P" A' c0 k9 _
北京市文物局局长孔繁峙当时明确对外表示,只要是旧城范围内的平房、四合院等传统建筑,即便不是挂牌保护院落,也绝不能拆。对于名人故居的保护,不能首先界定为“名人”之后才进行保护,而是必须首先做到保留和保护,之后再进行认定。 * o0 Y4 X: J: S( |$ w+ i
- 相关案例 . ]% r# M1 g& j- i* M
法院再撤西河沿两院落拆迁许可
' V1 b2 _$ I4 K6 |) P' g% Z2 W认为待拆四合院具文保价值,驳回宣武区住建委上诉
+ |) ~% Y1 m8 r4 }1 U本报讯 (记者王殿学)因居住的民国时期四合院被纳入拆迁范围,西河沿居民起诉宣武区住建委。法院一审判决撤销《拆迁许可证》中关于四合院部分的内容。随后,宣武区住建委上诉。日前,北京市一中院终审驳回宣武住建委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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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院属民国建筑不应拆 4 N& W+ N9 a6 O9 B6 q
2006年3月,宣武区市政管委为“城中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向区建委申请核发《拆迁许可证》。宣武区住建委同年5月核发拆迁许可证,拆迁范围东至正乙祠西墙、西至南新华街、南至师大附中北墙外、北至西河沿街。
/ `# O" N+ t) h; a位于拆迁范围内的西河沿街222号院两户居民认为,他们所住院落属于民国建筑,有保护价值,不应拆除,故起诉。该案审理时,222号院居民提交了北京市文物局的文件,其中表示该院内存在文物建筑,不得拆除。
/ u t e9 [ B( j \% ~去年6月,一中院终审判决撤销拆迁许可证涉及222号院的部分。
8 s3 i1 |6 c7 H+ h5 w$ w. ]! Z宣武住建委
* b7 g+ Z7 z8 w1 V7 K( Q: {0 S+ _: M文物局无权认定有价值建筑
: W/ R2 F5 t0 O3 `4 m7 n该案宣判后,西河沿街224号院居民和244号院居民也以同样的理由,向宣武法院提起诉讼。
7 J% |8 ?. I& @% U( U庭审时,法院调取了2006年4月市文物局给北京市市政管委的“意见函”,其中表示西河沿街除222号院外,还有224号院、226号院,244号院也是民国年间建筑,保护状况较好,建议作为有价值建筑予以保留。市文物局要求,有关单位在整治工程中对不可移动文物、挂牌四合院及具有保护价值建筑不要拆毁。 ; s. j1 [% l! v
宣武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决撤销拆迁许可证中关于224号院和244号院的部分。
% u* g7 I* f7 o* V' |宣判后,宣武住建委向一中院提起上诉,认为市文物局无权认定有价值建筑。 . t5 C( a8 N+ A) a; X1 ?! b; W# \
法院
& Y3 ^( a+ k# K5 E/ o1 R区住建委未核实有悖规定
. ]# J8 w2 J" t- j* a7 C7 F. L一中院终审认为,宣武区住建委作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市文物局已经初步确认224号院和244号院具有保护价值的情况下,应向有关行政主管机关调查核实,待该院落性质明确后,再依法决定是否纳入拆迁范围。但宣武区住建委在无证据证明这两个院不是有价值建筑前提下,即下发拆迁许可证,有悖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以及《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
' d/ ~% I/ G/ }' g0 [据此,一中院终审驳回宣武住建委上诉,维持原判。
: s8 z* Z) }4 G1 l9 \- 现场探访
0 ], M D |; K2 }: r0 \居民从邻家接管子保障用水 3 J5 r* |: u" F/ |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西河沿街,看到4个应保护的院落,居民已大部分搬走,每个院子都显得有些零落混乱。居民说,尚未接到重建的通知。 1 d L; N! [% K8 ?6 Y% d3 Y* w; J
244号院内到处都是积雪,只剩下起诉宣武住建委的张女士一家老少四代,十余人居住。“我父母都有病,拆迁办给我们的两套经适房在霍营那边,不够我们住,父母搬过去也无法看病。”张女士的儿子杨先生说,了解到244号院需要保护,他们一家开始起诉宣武住建委。 . `+ X$ B4 H' }( w- ~; g3 x
昨天,杨先生表示,虽然现在胜诉了,但因为拆迁,家中除了用电正常,取水和供暖都需要自己解决。为此,他买来自来水管,埋在地下,从十几米外的邻居家接水,引到自己院子里。“我们这个独院没有集中供暖,也没有煤改电,我们只能自己烧煤炉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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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o6 r6 s8 V# ]9 r裘盛戎故居 + U4 d) ]7 Q* [ ?* k+ X-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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