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红楼梦》为曹雪芹的自传是错误的 胡适先生《红楼梦考证》一文的中心论题就是“《红楼梦》这部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胡适红楼梦研究论述全编》98页,不另注明则下同)。其实《红楼梦》是一部长篇小说,是小说就肯定有艺术化了的、典型化了的、提炼化了的人物和事件,把《红楼梦》当成历史实录的自传是完全错误的。 当代有一些学者会说, 认定《红楼梦》为曹雪芹的自传是错误的,但认定《红楼梦》为曹雪芹具有自传成分的小说对不对呢?也不对,因为贾宝玉的原型并不是曹雪芹。 胡适先生的自传说在二十世纪红学中影响很大,对这个学派的评价也是几起几落。我以为,原自传说的主将之一俞平伯先生在生前的最后一组红学文章中对自传说的评价是最为深刻的。他说:“索隐、自传殊途,其视本书为历史资料则正相同,……两派门庭迥别,论证抵牾,而出发之点初无二致,且有同一之误会焉。”(《俞平伯论红楼梦》1143-1144页)也就是说, 索隐说与自传说都有着相同的误会,都是拿小说材料与历史材料相互附会的,前者附会贾宝玉为清世祖、或为胤礽、或为纳兰成德等等,而后者附会贾宝玉为曹雪芹。只不过,前者附会离题太远,后者附会已着边际,所以自传说比索隐说虽有量的进步,但无质的区别,五十步笑百步而已。从红学史的高度看,索隐派与自传派只是二十世纪甚为流行的“附会红学”的两大派别。 二、用贾家人物附会曹家原型错了一个辈份 胡适先生认为,贾宝玉就是曹雪芹,贾赦就是曹颙,贾政就是曹頫,甚至说曹雪芹死后的“新妇”就是薛宝钗,或就是史湘云,等等。实际上, 曹雪芹这一辈份的人比贾宝玉的原型这一辈份的人要小一辈,比贾政的原型这一辈份的人要小两辈,也就是说, 贾宝玉的原型是曹雪芹的长辈,贾宝玉的姐妹贾元春、贾探春的原型是曹雪芹的两个姑姑,而贾政的原型是曹雪芹的祖父辈的人。 当然,人物关系附会对了,也是“附会红学”的一种,只不过比胡适先生的观点在量上又大大进步了。 所以只要认定《红楼梦》为具有自传成分的小说,那么曹雪芹肯定不是《红楼梦》的原作者, 原作者应是曹雪芹的长辈,而曹雪芹的作用正如书中所说是“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修改者。 三、脂砚斋的身份判定有误,且与畸笏不作区别 胡适先生对脂砚斋的身份猜来猜去,猜了四十年,最终也没猜对。先说脂砚斋“他大概是雪芹的嫡堂弟兄或从堂弟兄”(164页),后说“我们可以推测脂砚斋即是《红楼梦》的主人,也即是他的作者曹雪芹”(200页),到胡适先生去世前,他又说“脂砚斋则可能是曹雪芹的太太或朋友”(257页)。而且,胡适先生将脂砚斋与畸笏不作区别,将两人不同风格的批语混为一谈。 其实, 脂砚斋与畸笏都是曹雪芹的本家的男性长辈。 四、认定高鹗续后四十回证据不足,且程伟元并非有钱的书商 胡适先生在《红楼梦考证》一文中认为,高鹗是一百二十回《红楼梦》的后四十回的作者。我以为此说证据不足。从高鹗的思想倾向、文字风格、空闲时间等多方面看,说高鹗续写了后四十回,实在非常勉强。 胡适先生说:“……后来由程伟元、高鹗合作,一个出钱,一个出力,完成了后四十回。”(254页)然而,根据当代发现的程伟元的史料,他与高鹗一样,是一个经济实力一般的文人,所以胡适先生把程伟元想象成为出钱的书商,显然很不合适。从程伟元、高鹗的序文中看, 程伟元不仅与高鹗一样,也是一百二十回《红楼梦》的修订者,而且他还处于主导地位。 五、己知脂本的早期性,仍推荐印行程乙本 胡适先生最早发现了脂本中的甲戌本,而且也知道甲戌本的早期性、重要性,甚至清楚脂本的文字优于程本,但奇怪的是,他却给出版商推荐重印他自已收藏的程乙本。本来,通过对甲戌本的了解,胡适先生对戚序本重要性的认识也提高了,再后来八十回的庚辰本也发现了,这样对程本胡适先生本应该有新的评价,然而情况并没有变化。 程甲本的前身抄本是一个过录次数较多的脂本,本身就存在不少的错漏,再加上程伟元、高鹗所作的通篇修改,已与八十回《红楼梦》原本的文字有了比较大的差异。而程乙本虽如“引言”中所说“今复聚集各原本,详加校阅,改订无讹”,即的确有依据某脂本而改的错字,但程伟元、高鹗在程甲本的基础上又作了一遍修改,所以与八十回《红楼梦》原本的文字差距越来越大。可以明确地说,在脂本(排除了抄手的错抄漏抄)与程本相异处,绝大多数地方都是脂本文字优于程本文字。 六、对《红楼梦》思想内容、艺术水平的评价过低 胡适先生说:“我写了几万字的考证,差不多没有说一句赞颂《红楼梦》的文学价值的话”(289页),“《红楼梦》在思想见地上比不上《儒林外史》,在文学技术上比不上《海上花》(韩子云),也比不上《儒林外史》,------也可以说,还比不上《老残游记》。”(290页) 胡适先生说这些话好象还有点儿得意似的,其实,这只能说明胡适先生的审美能力尚有欠缺。 七、认定甲戌年写定的稿本仅有十六回是错误的 1927年, 胡适先生购得甲戌本残本,只剩十六回,即第一回至第八回、第十三回至第十六回、第二十五回至第二十八回。残缺本不奇怪, 奇怪的是, 胡适先生竟说“甲戌本虽已说‘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其实止写成了十六回。”(312页)这种看法错得太离谱了。写作了八回,跳过四回不写,再写四回,再跳过八回不写,又写四回。这种写作方法闻所未闻。更奇特的是,这样写成的间断的十六回作品,竟然“披阅十载,增删五次”仍是如此,即十年中增删了五次,作者都不写出作品中空下的一个四回、一个八回的内容。 事实根本不是这样。我以为,不要说脂砚斋甲戌年的再评本,就是它之前的脂砚斋的初评本都已经是百回全本了。曹雪芹遵照畸笏之命删去“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其删改的时间并非胡适先生所说是甲戌年,实际上是壬午年初。 八、对脂本的原本与过录本的关系搞不清楚 胡适先生在《影印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缘起》一文中介绍说:“(一)乾隆甲戌(一七五四)脂砚斋抄阅再评本,即此本,……(二)乾隆已卯(一七五九)冬月脂砚斋四阅评本……(三)乾隆庚辰(一七六O)秋脂砚斋四阅评本……以上抄本的年代皆在雪芹生前,以下抄本,皆在雪芹死后。(四)有正书局印的戚蓼生序本……(五)乾隆甲辰(一七八四)菊月梦觉主人序本……”(297-298页) 很明显, 胡适先生对脂本的原本与过录本的关系搞不清楚。比如说甲戌本,它到底是脂砚斋甲戌再评原本,还是这一原本的后代过录本呢?胡适先生不仅搞不清楚,似乎也不知道还要作这种区别。 其实,今存甲戌本、今存己卯本、今存庚辰本都是过录本,它们与戚序本、梦序本一样,都是在曹雪芹去世之后才抄写出来的。当然,甲戌再评原本,即脂砚斋本人在甲戌年抄写完成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确是在曹雪芹生前,己卯庚辰四评原本,即脂砚斋本人在己卯年至庚辰年两年间抄写完成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确也是在曹雪芹生前。 从这里可以看出,区别原本与过录本的关系,是版本研究首先应该搞清楚的。 正因为胡适先生首先发现了甲戌本并定其名为“甲戌本”、首先发现了庚辰本并定其名为“庚辰本”,但又不区别原本与过录本,所以使后来的大多数红学版本研究者也养成了这种习惯,在他们的文章中,诸如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戚序本、梦序本等这些抄本的名称,全都是一名多义,有时指今存的这一抄本,有时指这一抄本的原本,有时又指这一抄本的同一类型的抄本,究竟是哪种意思,要根据上下文来推测。 我希望红学版本研究者彻底改变胡适先生不区别原本与过录本的错误,将抄本一名多义改为一名一义,比如说甲戌本,可分为“甲戌本”(即今存甲戌本)、“甲戌原本”、 “甲戌同类本”三种,其他抄本的名称也同样处理,总之,学术研究要严谨,不怕加字(比如加“原”、加“同类”),使之一名一义。 九、认定第六十四回、第六十七回为外人所补难以服人 胡适先生在《跋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影印本》一文中认为,《红楼梦》第六十四回、第六十七回都是外人所补写,这种看法难以服人。 从第六十四回、第六十七回的文字来看,应认定是《红楼梦》的原文。 虽然己卯庚辰四评原本这一系统的外传本缺少第六十四回、第六十七回,并不等于甲戌再评原本这一系统的外传本也缺少第六十四回、第六十七回。 十、认定大观园即随园是错误的 胡适先生在《红楼梦考证》一文中说:“袁枚在《随园诗话》里说《红楼梦》里的大观园即是他的随园。我们考随园的历史,可以信此话不是假的。”(105页) 实际上, 大观园是艺术作品中的园林,现实中并没有这样一个园林。用艺术中的园林附会现实中的园林,与自传说中用艺术人物附会现实人物一样都是错误的。这种错误的延续是几十年来总有人热衷于寻找大观园。可见陋习难改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