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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 “应城京都会馆”在京都东草场第八条胡同,是陈蕖“独肩义举”捐建而成。入清以后,赴举人少,力不能举重任修葺,只是因陋就简地作小修小补,来往宿住的都是陈蕖家氏在京的遗属,会馆也只寥寥数椽。
雍正十三年(1735年)后,赴京会试的应城人,知道京都有应城会馆,就租下客住,住的时间长久了,这些租住的人就把它当成了自己的房屋。
到了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春,应城孝廉易金马、褚华,拔贡杨大烈,同申大义,商谋出金修复,后因夏秋大雨而颓谢几尽。后又有孝廉王世兴、王世永、贺圣朝、周之训四人赴京会试,目击情状,于是倾囊修葺。又后有陈文熺及诸生共同捐资葺竣(陈文熺,陈士元弟陈士党的第八世孙,历署潜江、当阳教谕,补鹤峰学正)。
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邓光焘借口会馆颓圮而折卖,经贡生陈善变等人控告至府,追回折价银两。道光十七年(1837年),会馆馆基又被应山叶凌云盗卖,经过应城进士陈兆桂、举人曾照等控告司法,折回原价钱,从此会馆就不复存在了。
下图为叶凌云盗卖馆基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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