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部分修复,而不是再造
——访中国圆明园学会原副会长汪之力
记者:怎样看待浙江横店要建圆明新园的问题?
汪之力:谈这个问题,先要搞清楚古建筑重建、复建和仿建的问题。在外地建圆明园,无疑是仿建,而不是重建、复建。我们可以从历史、地理、气候等诸多条件认定浙江横店要建造的所谓圆明园是仿建。比如,单纯从气候对建筑的要求上看,北方建筑重在防寒、朝阳;南方建筑重在防晒、通风,建筑的基础理论都不一样。
既然是一个仿建的东西,就根本不是文物,不是人们心中希望看到的那个圆明园。我认为,180多亿的资金缺口也是个问题。它即使建成了,也不过是又一处供商业旅游的场所。
我反对在异地仿建圆明园,但认为可以在原址上修复圆明园。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中国圆明园学会从来没有主张过全部重建圆明园。2000年政府有关部门在圆明园遗址公园的总体规划中,规定“恢复山形水系、植物配置和1/10的建筑物。”之所以提出恢复部分建筑,一是要和现存废墟进行对比,二是要留下大部分由下一代来决定是否继续修复。
记者:学界有人提出,应直面圆明园废墟,您对此怎么看?
汪之力:关于要保留废墟的说法,我听到了许多言论,比如“废墟对人民有更大的教育意义”,“对废墟的触动就是对历史的亵渎和背叛”,“让废墟静静地躺在那里”,“废墟也是一种美”……单纯看这些观点,容易引起人们的同情,但这都脱离了圆明园遗址的实际。圆明园遗址的实际情况是,清朝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都在被毁坏当中,根本没有静静地躺在那里的机会。建筑界早年间之所以发出倡议,成立中国圆明园学会,就是因为当时有关部门在讨论是否要在圆明园遗址修建一座旅馆的方案。一些农民为了发展生产挖山填湖。
一些学者多次提出国外原样保存遗址的实例,但国外有许多复杂的情况,必须视具体情况而定。外国也多有修复遗址的先例,比如波兰古城就在二战后得到恢复。当然也存在一些保存废墟的情况,比如古罗马大斗兽场,但圆明园是一座占地350多公顷的大型园林,有它的特点。而且,我们提出的是修复圆明园,重建一部分建筑,恢复它的山水,而非再造一座圆明园。
记者:为什么要恢复圆明园的山形水系、植物配置和一部分建筑物,怎样看待修复与保护生态的关系?
汪之力:恢复山形水系有两大意义。其一,圆明园原有的山水风景太经典了。它是我国现存规模最大的皇家园林遗址,体现了中国园林建筑“天人合一”的根本思想。圆明园集大自然的美好景色于方寸之间,虽无高山广水,却能透出中国山水经典,在世界园林艺术上有突出地位。其二,山水是圆明园比较容易修复的部分。侵略者只能烧毁建筑而无法破坏山水布局,圆明园虽然曾被挖山填湖,但比较容易复原。我国的园林工作者,如果能在科学研究、缜密设计的基础上恢复甚至超越原设计,使自然景色恢复到雨果所盛称的“月宫似的仙境”,圆明园将以更大的吸引力引起世人乃至后人的关注。
我在《中华山河心影录》一书中曾将圆明园特点归纳为:外师造化,再现自然;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立意造景,情景交融;因借对比,丰富空间;开合收放,组织序列。而西洋园林在资本主义初期兴起,主张人工美高于自然美。在绿篱、喷泉外还多塑人像并将自然的树木任意修剪成人们需要的形状。中西相比,我国园林有它特殊的价值。
事实上,遗址在无人管理的几十年中(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前),官民齐动手,掘地三尺,搜寻宝物,然后砍伐树木,搬运石材。数百户农民,又挖山填湖,改为水田,最大水面的福海已不复存在,垃圾遍地,臭气熏天。20世纪80年代我们提出倡议后便在解放军义务劳动的协助下,开挖福海。因时间仓促仅将挖出的泥土任意堆在山上,然后多次大量栽植速成树木,以便开放游览。今后我们将按规划,经过园林专家的研究设计,进一步调整树种,扩大水面,整修山形,使遗址的生态更丰富,更提高。恢复圆明园的山水植物,前提是每个景点都要经过规划,科学研究精心设计植物配置与山水资源,谨慎加以调整。比如,恢复填埋多年的福海,在不同的园林按照原貌植树种花,这些举措只可能提高园林的生态规模,不会破坏生态。
记者:能否设想一下,如果按照规划修复圆明园,它将具备哪些功能?反之,会怎样?
汪之力:如果按照科学规划、专家参与的原则,本着保护、整修与利用相结合的原则修复圆明园,我个人对圆明园的前途有以下4个设想:一、成为“保护世界文化纪念馆”。(其实更可成为国耻馆,以英法联军侵略烧毁圆明园的史实为中心,凡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破坏中国文物的行径均列入其中。)二、成为故宫第二个展览中心。现在故宫存在积压文物过多、无处展出的问题。而清朝好几代皇帝事实上呆在圆明园比在故宫的时间还长(圆明园因此又被称为夏宫),我认为修复后的圆明园完全可能展出故宫内长期无法与世人见面的奇珍异宝。三、成为中国传统园林研究展览中心。四、成为中外文化交流的见证。这样,圆明园遗址将成为有丰富内容的保护世界文化特殊的纪念地。圆明园有了这些内容,和遗址内只是一片废墟相比,孰优孰劣,极易判断。
反之,坚持保持废墟面目(即在园内不修建任何建筑物,不整理原有的山形水系和植物配置),我担心圆明园将沦为又一个娱乐休闲场所。七年来文物部门不准在园内恢复建筑,却曾经批准圆明园管理处耗费300万元举办灯节。事实上,在圆明园的发展上已经出现娱乐化的倾向,动物、打靶、商铺等与圆明园遗址极不协调的东西都进了园,这样的结果就是圆明园最终被游乐化。我们主张圆明园遗址应该办成保护世界文化的特殊纪念地,不能办成一般公园,更不能办成游乐场所。
记者:谈到圆明园,有一个广受关注的问题,就是文物的回收,您怎样看待文物回收与修复园林的关系?
汪之力:上个世纪80年代我们提出倡议后,法国政府立即派出专家代表团来中国,谋求与我们合作,态度是友好的。英国报刊也提出他们该怎么办。现在我国改革开放已进行了20多年,我国国际地位亦大为提高。文物回收绕不开整修问题,北京大学、中山公园这些场所内都有圆明园的文物,如果不整修圆明园,就说不通让这些比圆明园更完好的场所交还文物的问题,也会给从国外收回文物带来阻碍。因此,我认为应恢复圆明园的景色及基本活动内容,由民间团体出面,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外交途径,依据国际法同有关国家交涉,逐步归还。总之,整修后的圆明园可以证明文物物归原主更有意义。
记者:在圆明园整修与否的争论中,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有何作为?
汪之力:最近一段时间,媒体广泛报道说一直存在两派甚至三派争论圆明园的修废问题。我认为,有争论是好的,但一定不能缺乏决策机构的有效领导,应该在有政府权威部门牵头的前提下开展讨论。在圆明园的历史上,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情,就是前些年北京市政府颁布了《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但在实际运作中,本来应该承担重要责任的圆明园遗址公园建设委员会因种种原因一直缺乏有效工作。圆明园整修与否,应该在《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框架内进行讨论,而不应该忽视已有的法规。
汪之力简介:95岁,建筑学家,北京建筑科学研究院首任院长,中国圆明园学会创始人之一,30余年来一直关注圆明园的保护与利用。(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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