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随着城市的改造和建设进程的开展,一片又一片的新建筑正在拔地而起,而同时,一片又一片的文化遗迹正在这块土地上消失。远的不说,就拿北京这个荟萃了传统文化和古代建筑精华的“首善之区”来说,近年内,我们就已经目睹了赵紫宸故居、粤东新馆、曹雪芹故居遗址等等一系列宝贵的古建筑的消失,从华新民的文章中,我们又知道了孟端胡
. s% u1 n; @5 X1 H: N同45号院果郡王的府第的毁灭,以及像香饵胡同、土儿胡同和明亮胡同这样的成片街区的毁灭。这些被毁灭的建筑绝非“危改”对象。像赵紫宸故居,在被拆毁之前曾经有一大批社会各界人士为其呼吁,包括吴良镛、张开济、罗哲文、单士元、郑孝燮、谢辰生等一批著名建筑学家、文物专家多次上书、呼吁,提出解决北京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这一矛盾的思路,要求尽可能多地保留北京城的历史风貌、文化遗迹。这个抢救和抗争的努力进行了两年多,最后以失败告终。孟端胡同45号院和香饵胡同等处,也是在有专家和有关方面人士(包括国家文物局长)的明确态度和要求保护的情况下被悍然拆毁的。在有了文物法,有了对历史文化遗迹的真正价值的认识的今天,这种事为什么还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呢?看来远非对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这一矛盾怎么认识的问题。其实质是一场较量,一场保护文化和追求利益的较量。很不幸,在这一场较量中,“利益”总是胜利者。
3 {5 B# s/ Q& A 中国现代史上对文物最大的摧残和破坏是“文化大革命”,但目前正在持续进行的城市建设与改造对文物的破坏也很大。关键区别,就在于这一次是出于经济利益的驱动。“文革”的“破四旧”是由于狂热,这种狂热并不能持久——那五分钟热度过去了,尚未罹难的文物因而得以幸存。但是这一次却不一样,眼下以城市改造之名所进行的文物破坏却是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进行的,所以它敢违规、敢违法,敢叫嚣、敢行动,而且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这种利益趋动之下对文物和文化的破坏,更为强大而持久、更为全面和彻底。 1 }4 I' T6 \4 ~( S& y& @+ U, j4 T
这一系列行为如果从思想上追究它的根源的话,那么我想有几个问题应该反省: 4 | r5 j3 b A* a M, t
由于近代以来科学主义思潮的兴起,人们丧失了对任何事物的敬畏感。而对许多不可知的事物的敬畏感,常常是某种文化传统或者传统文化得以延续和存在的依靠。比如在“文革”的“破四旧”中,经常由于一些偶然事故以及民众对于这些事故的附会,阻止了人们对文化遗迹、古墓葬等等的破坏。而现在,在科学和技术更为发达的信息时代,在经济利益的索求更为迫切的情况下,所有这些恐惧和敬畏已经荡然无存,如今有的中国人真正地成了所谓“无所畏惧的人”。他们“无所畏惧”地追求的是什么?是经济利益。 + K; Z4 ?9 ^9 y& `% {; Y) \
还有,一个多世纪以来,国人一直沉溺于一种焦躁急切的心态中,急欲改变民族的生存状态。这本来无可厚非。但是这样的思维方式有着严重的问题。在许多人看来,只要经济上富起来了,一切事都能解决。在他们心目中根本没有文化传统或传统文化对一个民族的安身立命是何等重要这样一种意识,根本没有对于对自己的民族历史和传统的神圣感和敬畏感。如果一个社会普遍的以经济利益为首要诉求,那么其中的某些拥有权势的个人以私利为诉求也就是非常正常的事了。在这种观念影响之下,人们很自然的一个设想和推论就是,只要能够实现经济利益——包括社会,实际上主要是个人——任何文化传统及其所相关的事物都是可以弃之不顾的。因此,在房地产开发的巨大商机面前,几座风雨飘摇的古建筑算得了什么!什么文化传统、文化传承的虚话,在“政绩”和商业利润面前都得让路。 4 t7 I$ k+ q, R6 S
至于古建筑,如果实在有价值,或者毁掉它引起的非议和民愤太大,那么以后再重新修它一个,不就行了?于是,我们就看到了一面在无所顾忌地拆毁真正有价值的古建筑的同时,一面又在耗巨资重修城墙,重修某些号称古迹的亭台楼阁,或者重修某个名人故居的闹剧。眼下神州大地上这种新修起来的假古迹不是随处可见吗?实际上,这新修起来的,且不说它的文化品味,最重要的是,他们当中并不包含任何历史信息。这些崭新漂亮的所谓“古迹”,对于保存民族传统文化没有任何意义和价值,它惟一的作用就是服务于旅游和经济。说到底,还是经济利益。 2 f2 \5 A% f/ b7 ~( v
因此,在如此强大的利益诉求面前,我们在保护传统文化、保护文物古迹方面往往只能无所作为,只能痛心疾首!我们不知道,当这个所谓的“城市改造”进程结束之后,到底这块土地上还能留下多少包含着它的悠久传统和文化信息的真正的遗迹?我们不知道当后人来回想我们这段历史的时候,他们会对当代人进行什么样的谴责?但是我们知道,确切无疑地知道,对一个民族和她历史的真正深情,甚至于一个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都在随着这一座座老房子的倒下而丧失,以至于荡然无存。我想,每个城市都应对民族的历史和未来抱有强烈的责任感,对此是有责任和义务采取行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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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文系副教授
4 w$ D& {: ^) R d; H' _转于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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