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4年在北京政变之际冯玉祥在国民政府并没有终止清室优待条约的情况下以武力逼迫溥仪出宫,并后来自诩对国家民族带来多大的历史意义,真是可笑之极。 * P8 i. q) A7 T
1924年11月5日,也就是溥仪出宫的当天,胡适致信给时在黄郛内阁中任外交部长的王正廷表示“抗议”(以下所引胡适来往书信均见中华书局版《胡适来往书信选》),信中说:“我对于此次政变,还不曾说过话;今天感于一时的冲动,不敢不说几句不中听的话。”胡适说:“我是不赞成清室保存帝号的,但清室的优待乃是一种国际的信义、条约的关系。条约可以修正,可以废止,但堂堂的民国,欺人之弱,乘人之丧,以强暴行之,这真是民国史上一件最不名誉的事。” - N: o. U1 l( Q( w
北京政变发生,溥仪被军人驱逐出宫,表示抗议和不满的大致有三种:一是遗老一派;二是虽非遗老,但希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愿在清室有大丧之际,背负欺侮孤儿寡妇的名誉,如段祺瑞即是;三是从法理角度表示反对。 胡适自属于后者,他的意见的要点有二:一是对清室的优待是一种条约,为签约一方中华民国所认可和接受,不应轻易变更和废除;二是即使变更和废除,也应双方平等协商,而不应以暴力胁之。胡适的意见有没有道理呢?回顾昔日优待条例之产生,应该说它是政争双方妥协的一种结果,可以设想,如果当年双方都不愿妥协,只会使战事难休流血更多,也就是说这一条例并不是只对清室一方有利。
0 p$ o/ V& `' ~) g, O# | 关于溥仪被逼出宫,最具权威性的看法也许来自当年参与导致皇帝退位和草拟优待条例、后来曾任民国政府总理的唐绍仪。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中国需要改变民国同清帝的关系,我们就应该公正合理和彬彬有礼地去促进它”,“我们之所以同意优待条件是因为满洲人的退位缩短了革命的时间、拯救了人类的生命,并给予了我们一个专心致力于建设的机会……不管我们个人发表过什么意见,在新的协议未缔结之前我们一定遵守这个协议……但是冯将军也许不再意识到中华民族的伦理原则……这不是政治问题,而是道德问题,这不是中国的政体问题,而是这个国家是否有礼貌观念的问题……”看得出来,这种观点是和胡适接近的
+ h2 z8 Q: f$ a( n3 R9 ^4 t 溥仪出宫后,于1924年的11月29日偕同郑孝胥、陈宝琛逃往东交民巷日本使馆;1925年2月,溥仪又在日本人的保护下乘车赴天津;再以后的事,国人则已耳熟能详。如果没有北京政变,没有溥仪出宫,又会如何呢?历史无法假设,当然也可以说溥仪后来之被日本人利用自有一种必然的逻辑,但我们说北京政变之发生至少给日本人的这种利用提供了便利,应该要算平实之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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