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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意见应发至两会网民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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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8 20: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在两会网民来信“城市规划”专栏里发现好几个建议在老城区拆改的来信,估计又是托儿。我们的声音太弱了。把我们的心里话说到该说的地方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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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app.beijing.gov.cn/lianhui2006/front/Letter/main.jsp?kind=9&mo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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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18 20:02:3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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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8 20: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同志们到这儿看一下,主张拆的人没说出个所以然来,但是人家就是主张拆,而我们只有我与后细瓦在这儿对人们讲。请大家对一些奇谈怪论加以批驳。不用注册直接发言就行了。但是要言之有理、有物、因为人们不喜欢只说两句气话,也没用。我们这个网上也有这样的朋友,有一些话没什么意义不说也罢。我想现在需要的是行动或辩论。是战士或理论者。

鸡毛蒜皮的事也太多。我们没工夫在这儿磨几了。快看两会。

发表于 2006-1-18 22: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无语
发表于 2006-1-19 23: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我们还需要做些什么?
发表于 2006-1-20 02: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汉尼拔在2006-1-19 23:42:01的发言:' S u. I& `1 w0 d, J) i5 G4 m 支持楼主,我们还需要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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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网站 上发言,说明自己的观点嘛!

 楼主| 发表于 2006-1-20 11: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两份来信《在老城区里的改造必须慎之又慎》、《保护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几条意见》和多次跟贴始终未见发出,刚刚拨了96102中的投诉类电话询问,得到的答复是“所有来信都要经过审核,可能您的来信没有通过。”我便请对方代为转达我的意见。
发表于 2006-1-20 13: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后细瓦厂在2006-1-20 11:49:55的发言: 7 o3 N+ a6 b8 u; G1 w+ v我的两份来信《在老城区里的改造必须慎之又慎》、《保护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几条意见》和多次跟贴始终未见发出,刚刚拨了96102中的投诉类电话询问,得到的答复是“所有来信都要经过审核,可能您的来信没有通过。”我便请对方代为转达我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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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号召,昨天在网民来信中写了一个《拆迁不是改善老北京城区居民生活条件的唯一选择》,到现在也没出现,显然是没通过审查。那文章大意是说:“拆”与“迁”本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如果对老百姓说:只有拆,你才能迁到条件好点的地方去住,那绝大多数胡同居民都会“强烈要求拆除胡同”,这就成了一种民众的呼声,而事实上呢,这只不过是一种误导。去年的全国政协会上,有一份全国政协委员提案题为《关于保护北京传统建筑的建议》,那是一个完整的方案,从资产管理、技术保障、法律依据、物业管理、居民安置、资金保障等各个方面都作了系统考虑,提交后得到的反馈是:非常具有专业水准,可操作性强,准备先行试点。将近一年过去,胡同还在拆,试点则没有迹象,唯一相似的做法是提出了人走房留、微循环改造等观点,但是比起大规模拆迁,还是杯水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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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新京报》A12版关于网民来信“怎样留住北京的京味儿”,委员回应是这样的“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蓝天柱称,四合院不可能原封不动,因为四合院占地很大,而北京人口增加很快,要满足居住需求。但是,有保留价值的四合院则一定要保留,像鼓楼、锣鼓巷的四合院就应连片保护。这点政府在执行规划时比较坚决,民众对此不用太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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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柱于2005年12月29日辞去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在他任职期间,2005年3月24日,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进行审议,他是5位发言表示赞同的委员之一。就是这样一位人大代表,对四合院也持这样的观点,可见保护条例不过是说说而已。

4 V* T7 o' m d/ J& H! ?

有人说,劝一个土匪不要继续杀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是有成功先例的,但是如此劝一位职业杀手却不奏效,因为土匪可能改邪归正,找到其他出路,而职业杀手除了杀人什么也干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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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停止拆除胡同等于让一些人失去生存空间,那这些人就会拚死也要把胡同拆光。

5 i/ w3 D1 o* T1 y$ k, Q: c

这和住在胡同里的老百姓没一点关系,改善居住条件、排危解困等等不过是借口,因为那一份提案已经说得明明白白,做到这些不用拆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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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对胡同命运最悲观的预测。还是那句话,但愿我是错的。

 楼主| 发表于 2006-1-20 20: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丹峰先生,非常感谢!同时,也为您的一派赤诚而感动。

到这个网站,在愤怒地悲哀地倾诉着胸中痛楚时,每次遇到您这样的网友,都会给我希望和力量。这是所有阴郁的日子中一闪而过的阳光,但就这一瞬,已足够让人知道远方依然还有蓝天白云绿水青山。

我们都不要绝望,尽我们的本分,尽力往前走吧。

下午,首都信息呼叫中心给我回复:“您的来信已经提交两会有关部门,具体回复时间将由大会统一安排委员、代表根据情况进行回复。”

发表于 2006-1-20 23: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记着04年的时候在报纸上看到一个关于保护故宫周围四合院的一个方案,说是每院最终只留一户有能力维护修缮四合院的家庭。其余迁出。也不知道这项措施执行得怎么样了。

我现在所见用于居住的四合院大概三类,一类是私建滥建严重并且贫困的大杂院,显然他们都不会有这个能力;一类是像南池子那片的别墅区,地下室落地窗的早已是面目全非,早就没了保护的必要;再一类外面看起来应该还是老宅,门后面总有一双眼睛盯着的那种大人物的宅子,大概也用不着担心修缮。

那么剩下的大部分的大杂院还要不要保护呢?该怎么保护呢?有两个问题,一是政府会不会动用一笔数目绝对庞大的资金来修缮整顿四合院建筑,显然可行性不大;二是假设政府将四合院修葺如故,什么样的人又会住进来?传统四合院的存在基础是斯时有庞大成员的家庭,而现在这种基础已经不复存在了。

我深深地沉醉于北京四合院的文化,可我怀疑我们现在去保护的充斥着大杂院的胡同民居还是那个属于传统文化的北京四合院吗?当然,保护是一定的、必须的,拆肯定是错的、不负责任的做法。可我想我们所正为之战斗、争取的,是我们的传统文化,绝不只是为了某些有纪念意义的名人故居,也更不会是现代社会衍生的大杂院。

我想,我们可以试着从防治拆迁、保护文化的视角上先向前一步,找出一条路,真真正正的恢复那些活生生的、沉淀着历史馨香的中国传统文化。很难,但是巴黎做到了、罗马做到了、许许多多欧洲城市都做到了。

个人见解,只想提出一个新的思路,我觉着现在我们很被动。当然,也只是纸上谈兵,想哪说哪,我也自认是一个斗士,所以不该算站着说话不腰疼之流吧。路还得靠大家找。

[em06]
发表于 2006-1-21 01: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你的很好!我们现在需要这样的同志。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 09: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汉尼拔在2006-1-20 23:06:19的发言: ! l" o, {& w, D$ e. x5 w. J

我记着04年的时候在报纸上看到一个关于保护故宫周围四合院的一个方案,说是每院最终只留一户有能力维护修缮四合院的家庭。其余迁出。也不知道这项措施执行得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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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所见用于居住的四合院大概三类,一类是私建滥建严重并且贫困的大杂院,显然他们都不会有这个能力;一类是像南池子那片的别墅区,地下室落地窗的早已是面目全非,早就没了保护的必要;再一类外面看起来应该还是老宅,门后面总有一双眼睛盯着的那种大人物的宅子,大概也用不着担心修缮。

5 ]0 |) \+ N' u' Z! O! ^

那么剩下的大部分的大杂院还要不要保护呢?该怎么保护呢?有两个问题,一是政府会不会动用一笔数目绝对庞大的资金来修缮整顿四合院建筑,显然可行性不大;二是假设政府将四合院修葺如故,什么样的人又会住进来?传统四合院的存在基础是斯时有庞大成员的家庭,而现在这种基础已经不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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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深深地沉醉于北京四合院的文化,可我怀疑我们现在去保护的充斥着大杂院的胡同民居还是那个属于传统文化的北京四合院吗?当然,保护是一定的、必须的,拆肯定是错的、不负责任的做法。可我想我们所正为之战斗、争取的,是我们的传统文化,绝不只是为了某些有纪念意义的名人故居,也更不会是现代社会衍生的大杂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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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们可以试着从防治拆迁、保护文化的视角上先向前一步,找出一条路,真真正正的恢复那些活生生的、沉淀着历史馨香的中国传统文化。很难,但是巴黎做到了、罗马做到了、许许多多欧洲城市都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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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见解,只想提出一个新的思路,我觉着现在我们很被动。当然,也只是纸上谈兵,想哪说哪,我也自认是一个斗士,所以不该算站着说话不腰疼之流吧。路还得靠大家找。

[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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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A; t& J- c+ N& A. S

有相当一批数量的四合院为“经租房”,这仨字儿解释起来费时费力,您可以上网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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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政府能落实政策,把产权返还给原房主,那么您担心的问题就不存在了。我看过另一种在文革中被挤占现已落实政策返还的院子,房主都是自己掏钱修缮并做到修旧如旧。在那里,您就可以体会“天棚鱼缸石榴树”的独特魅力,以及触摸到一个甚至几个家族的历史文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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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1 9:58:59编辑过]
发表于 2006-1-22 22: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實這些事情喒們說什么 爭論什么也是白搭,喒們處在保護北京的角度上 覺得那些古老的地方不能拆,可是人傢居民處在自己舒服的角度上,誰也不想住大雜院的平房…

這些東西政府估計早就定好勒 ~ 喒們髮言不過也是走一個形式,…好像MIN主一點而已…

唉…北京的保護現在還來得及么 ?…

发表于 2006-1-22 23: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水色橘梗在2006-1-22 22:55:54的发言:9 O2 r7 X2 e; J% C, d0 _ 3 p1 t* n7 o) b) @ w+ u

其實這些事情喒們說什么 爭論什么也是白搭,喒們處在保護北京的角度上 覺得那些古老的地方不能拆,可是人傢居民處在自己舒服的角度上,誰也不想住大雜院的平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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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東西政府估計早就定好勒 ~ 喒們髮言不過也是走一個形式,…好像MIN主一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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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北京的保護現在還來得及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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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同样想法的同志不在少数,但是这种想法要不得, 一是“人傢居民處在自己舒服的角度上”就没有分清谁是拆迁中的受害者,好多盼拆,真拆时给的钱也真少,并没有从实质上达到他们要救的“舒服”,二是谁是真正的受益者,这还用说吗?一定要对这个问题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因为与您想法一样的同志不在少数,故一并答之。

发表于 2006-1-23 18: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后细瓦厂在2006-1-21 9:57:51的发言:$ K: U- S. S+ l* Z6 I ' b( W9 ?+ U4 p 9 W i w) |/ L- g& M+ Z: Y6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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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当一批数量的四合院为“经租房”,这仨字儿解释起来费时费力,您可以上网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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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政府能落实政策,把产权返还给原房主,那么您担心的问题就不存在了。我看过另一种在文革中被挤占现已落实政策返还的院子,房主都是自己掏钱修缮并做到修旧如旧。在那里,您就可以体会“天棚鱼缸石榴树”的独特魅力,以及触摸到一个甚至几个家族的历史文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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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1 y4 v. v; Q( ~( q ) x( W+ V5 `( d: z. a

前辈我还有几点不明白,这些经租房的产权是不是就是说已经归国家所有了?如果是,那负责动迁的地产商们在动迁的过程中就有可能是在跟政府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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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串胡同的时候也看到,现在住在那里有相当一部分是外地人,他们不过是租房子住,那这房子又是向谁租的呢?

发表于 2006-1-23 18: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水色橘梗在2006-1-22 22:55:54的发言:: a/ z$ ~* w5 K# a% e7 j) z5 h9 g

唉…北京的保護現在還來得及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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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那么多胡同,还有那么多住在“真”北京城里的老北京,就不算晚:)

 楼主| 发表于 2006-1-24 08: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汉尼拔在2006-1-23 18:47:55的发言: 3 y. w3 ]) F( {) b @2 } L0 b0 P# N/ @# r. K T* }1 ?1 [) {! |3 d/ e! Y8 |8 s.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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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辈我还有几点不明白,这些经租房的产权是不是就是说已经归国家所有了?如果是,那负责动迁的地产商们在动迁的过程中就有可能是在跟政府打交道?

! q$ [ e n7 w& t/ Y

我在串胡同的时候也看到,现在住在那里有相当一部分是外地人,他们不过是租房子住,那这房子又是向谁租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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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P7 E& k, I8 T7 n

第一,这里没有前辈,都是热爱北京的网友,对吧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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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经租房的原房主有手续齐备的各类证件,产权应该是谁的?动迁时尽管按法规拆迁补偿是要付给房产主的,但开发商为了尽快撵走住户,就把钱给了只有承租权的租户。所以,正在等待落实政策的经租房房产主是房子没了,钱也没得着。

1 H; d& k5 c5 r

第三,租房子住的外地人,如果他的房主没有产权但有承租权,他就是向这种仅有承租权的人租的。尽管法规不允许,但很多都是这样的。

发表于 2006-1-24 17: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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