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瞌睡虫在2008-9-26 12:30:39的发言:地域偏见实在太普遍了,而且从古自今一直就是如此。《史记》有“都说楚人沐猴而冠”的记载,我想这应该是中国最早的地域偏见记载。 大家还是多多互相了解为好,现在交流多频繁啊。 北京人很有优越感、江浙人认为北方人都是笨蛋、四川人觉得其它地区的人不如自己规矩、东北人瞧不起山海关以南所有的人、广东人总觉得别人又土气又穷…………这应该是以前交流不便的后果吧?以后还可以这样吗? 地域文化差异(也就是你所说的地域的偏见)和地域文化缺陷不能混为一谈,用一句轻描淡写的“偏见”是无法掩盖一个地域确实存在的文化缺陷的。这种说法属于偷换概念。 南方人细腻,北方人粗犷,这叫地域文化特点和文化差异。 即便是因为地域文化差异而产生的观念冲突也不都是地域偏见和歧视,有些地方人口普遍文化素质和受教育水平偏低,加上历史上人文环境一直不是很好,他们的种种作法当然会受到其他地区人们的非议。 把“楚人沐猴而冠”定性为古代人的地域歧视观念也未必合适,秦汉之际荆楚还多为蛮荒之地,地区经济和普通百姓的受教化程度比起中原地区要逊色很多,所以这话在当时也自有它合理的地方。 警察办案法则中有一条叫做“带有地域特点的犯罪类型”,即某一地区人员从事某一类犯罪活动的比例较高,带有某种共同特点。所以当警察遇到某一类案件时会“优先”考虑犯罪分子可能来自某一地区。警察可不管你什么地域歧视不歧视,人家考虑的是破案的概率。可见,一遇到正事,扯那些观念上虚头八脑的东西就都没用了,还得玩实在的! 此外,有些东西根本就不是什么地域差异问题而是地域人口素质问题。举个例子,比如在公交车上,经常会看到明明抱小孩的就站在身边,明明坐着的那个年轻男的或女的还差一站就下车了,可这位却是一脸麻木,屁股上跟抹了胶水似的。不得不承认,北京原住民能达到这种“忘我境界”的人还真不多。当然,高素质有教养的外地朋友自然也做不到,但是别忘了这种场景还是每天都在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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