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族与八旗建制的形成 清太祖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各部,首先是从建州本部开始。当时建州女真,分为建州和长白山两大部。建州有五部:即苏克素护部、浑河部、完颜部、董鄂部、哲陈部。长白山有三部:包括讷殷部,鸭绿江部、朱舍里部。他征服这几大部后,兵力日益增大。又分别征服海西四部:哈达,叶赫那喇、辉发那喇、乌拉等部,从此他占有东海至辽边,北至蒙古、嫩江,南至鸭绿江。同一语言的诸部均已征服,结束了长期分裂局面,从而推动了女真社会的发展和促进了满族的形成。 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各部后,地域扩大,人口增多,他在原有“牛录”组织基础上,创建“八旗制度”。八旗分黄、白、红、蓝、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八旗。每旗设固山额真[满语]一人,即都统之意。梅勒额真[满语]二人,即副都统之意。管辖五甲喇,每甲喇设甲喇额真[满语]一人即参领之意,管辖五牛录,每牛录设牛录额真[满语]一人,即佐领之意,管辖三百人。每旗有七千五百人。当时八旗总共六万人,牛录是八旗制度的基层单位,它以“地缘”为主;“血缘”为辅组成。牛录额真[佐领]下设带子二人为副职,再设牛章京[音牛占因]四名拨什库[音拨什户],并把三百人组成为牛录,分编成四个“塔坦”[满语]即村或部落之意。一个牛章京与一拨什库管理一个塔坦的各种事务。足见其为“以旗统人,以旗统兵”,军政合一的征兵制全族组织。出则备战,入则务农,具有行政管理,军事征伐,组织生产三大职能。 清太宗皇太极在推行盟旗制度同时,有仿照清太祖所建满洲八旗,将体制划成为满、蒙、汉编成蒙古八旗,直接听命与皇太极,又编尼堪{满语,汉军之意}八旗,因此形成为满洲、蒙古、汉军八旗二十四固山[音:姑司],成为八旗永恒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