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gong 发表于 2011-1-6 15:01:00

蒙学书的删减和老年法条款的增添

<p>&nbsp; </p>
<p>蒙学书的删减和老年法条款的增添</p>
<p>&nbsp; 网上盛传三字经、弟子规要删去些于少年有害的语句。老年法要增加“常回家看看”的条款。这是社会管理者、时贤俊彦们对下一代和老一代的关怀,是构建和谐社会,增进国民福祉的好主意。很符合孔孟之道:孔圣人说“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孟亚圣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老的少的都照顾到了。现在的删减和增添也都关乎老人孩子。有承上启下的意义。</p>
<p>&nbsp; 由此使人更加佩服、敬仰上一代的精英。毛主席,领导革命,南征北战东挡西杀,建立了人民共和国,还创立了自己的思想,指导世界革命。邓小平设计了改革开放的蓝图;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创立了自己的理论。当年,他们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污浊里,又读着有毒害的蒙学书。里外受害,居然出自淤泥而不染;吸入百毒而无害。自然,同时代在思想学问上有成就的还不少,如鲁迅、胡适、蔡元培等等。都是毒水里泡过的。所以今天不能叫下一代再泡,不消毒哪行!跟吃东西一样,精米细面,好嚼好咽。累不着胃。叫胃去分糟粕和精华,太麻烦。光给他灌定好的东西,养成思维定式。免得出轨。人无远虑,必有近忧。</p>
<p>&nbsp; 人到晚年,最易寂寞,企盼天伦之乐。儿女满堂,绕膝承欢,含饴弄孙,虽然受累受扰,满足高兴。北京人说:“不冤不乐”。“有钱难买乐意”。这回好了,法律规定不回家看父母,违法!法律保证了天伦之乐。儿子一进门:“爸爸,我依法来看望您;请您按未成年保护法,依法疼您孙子”。“是,是!咱家不干违法的”。家人依法对话,其乐融融了。于国,遵纪守法;于家,父慈子孝。无论道德高下,情感厚薄,关系疏密,唯法为大。家庭美满,社会和谐,国家安定,天下太平!全是好主意,都是好举措!全民同欢齐乐!</p>
<p>&nbsp; </p>
<p><br/>&nbsp;</p>

安德路 发表于 2011-1-6 18:56:00

<p>我们的生活比蜜甜——齁人!</p>

草长鹰飞 发表于 2011-1-6 21:11:00

<p>净整这些扯淡的味儿事儿!!</p>
<p>这与教育部前些日子弄样板戏、交谊舞进校园,改汉字一样无聊。</p>
<p>这世界上还真有这样一群人,拿着俸禄不干事就是对这个民族最大的贡献!!</p>

空空 发表于 2011-1-7 00:38:00

您文中舉的那些人基本上都是屬於刪除派的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蒙学书的删减和老年法条款的增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