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北京 发表于 2006-5-17 19:04:00

[转帖]拆迁安置听证解难题 首次听证会不欢而散

<p>  2004-05-14 06:24:23  来源:华商报&nbsp;&nbsp;<br/>&nbsp;<br/>&nbsp;<br/>  昨日,西安市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首次组织了有拆迁公司、拆迁户代表、拆迁安置管理部门、政府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拆迁安置听证会。这本来是个好事情,可最终却不欢而散。 <br/>  拆迁户情绪激动 </p><p>  昨日下午3时,和平路中段拆迁安置听证会在和平门内一大厦会议室里举行。记者注意到,会场添加了不少长凳,坐满了人,会议室大门敞开着,十几个人站在门外旁听。 </p><p>  和平路中段拆迁人“毓兴公司”负责人介绍完项目情况及进度后,话音刚落,旁边一位拆迁户代表就说道:“开发商是在胡说。区安检局、建设局等要求‘毓兴公司’对拆迁过程中造成其他房屋成危房的问题,作出了七条意见和要求,开发商是如何做的,请向大家解释。” </p><p>  随后,众拆迁户的情绪被激起,你一言我一语都说开了,年轻人直拍桌子,老太直敲拐杖,会议多次被打断。 </p><p>  三大问题不满意 </p><p>  在听证会上,拆迁户代表和几位旁听的居民都发表了意见。拆迁户反映的,也是他们不满意的主要是三个问题:拆迁实施过程中因施工不当,造成部分房基下陷,房屋裂缝,这些房屋安全令人担忧;拆迁方架走住户强行拆墙,拆迁不合理;拆迁安置实施方案中有关补偿标准所适用法规不当,所确定的补偿标准太低,难以让他们接受。 </p><p>  拆迁办主任讲话被打断 </p><p>  拆迁户代表提出意见后,市、区有关部门发表了意见。西安市拆迁安置办公室郝延军主任对拆迁户代表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其中主要是针对拆迁补偿标准适用法规的问题。当他详细宣读《条例》和《办法》中的相关条款时,多次被情绪激动的拆迁户代表打断。 </p><p>  郝延军只得表示,老百姓提出的合理化意见,是他们的事情他们会解决,解决不了的,他将反映给相关部门。至此,会议不欢而散。 </p><p>http://news.huash.com/img/2004-05/14/14140A.JPG</p><p>拆迁户盼望早日解决问题</p><p>http://news.huash.com/img/2004-05/14/14140B.JPG</p><p>拆迁户代表在会上提问 本报记者 博文 摄</p><p>  听证会表明公开化 </p><p>  昨日的听证会还邀请了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一位政协委员表示,拆迁安置管理部门能组织这次听证会,说明拆迁安置已走向公开、文明、公正的。这种形式给了双方当事一个对话机会,能够使大家在透明的环境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公开、公平解决双方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有利于问题的解决。所以,听证会这种形式应该广泛应用。 </p><p>  一位人大代表认为,拆迁安置问题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所以必须解决好。就和平路中段的拆迁来说,主要问题一是群众对开发商不信任,二是补偿价格不合理。她说,老百姓都是通情达理的,只要开发商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法规办,就没有说不通的。重要的是,拆迁公司要想着老百姓的难处,要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心上,解决好;反过来,老百姓也应该支持城市建设,双方多体谅,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本报记者 舒阳 </p><p>&nbsp;<br/></p>

烛蚀 发表于 2006-5-22 00:57:00

<p>咱前门的听证会哪天举办?</p><p>实际情况是,几乎从未听过说“听证会”这回事,但没有哪次他们的公告不是挂着“应广大群众要求”的幌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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