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笨猫 发表于 2009-7-5 15:16:00

[转帖]华夏快递 : 无法无天,老北京谁怜?——读华新民《为了不能失去的故乡》

<p><b><a href="https://proxybay3.appspot.com/my.cnd.org/modules/wfsection/index.php?category=1">华夏快递</a>&nbsp;:&nbsp;<a href="https://proxybay3.appspot.com/my.cnd.org/modules/wfsection/article.php?articleid=23079">无法无天,老北京谁怜?——读华新民《为了不能失去的故乡》</a></b></p>
<p>曹保印<br/><br/>无法无天。除了这四个字,这些天来,我再也找不到其他词语,能准确表达我读《为了不能失去的故乡》一书的感想。这本书的作者华新民,一个蓝眼睛的北京人,为了保卫老北京的胡同,整整战斗了十年,而且还将继续战斗下去。在这十年里,她不止一次以血肉之躯,对抗摧毁老北京胡同的推土机,对抗推土机后面形形色色被利益冲昏了头的“野蛮人”。然而,几乎每一次,她都以失败告终,她的泪水始终打动不了“野蛮人”,她的呼声始终唤醒不了“野蛮人”。<br/><br/>特别荒谬并因此而令人无比悲哀的是,在这些“野蛮人”的眼里,华新民这位老北京胡同的保卫者,老北京文化的保卫者,中华民族文化的保卫者,才是“野蛮人”。因为她居然在21世纪的今天,将“破房烂院”当成宝贝,转而“对抗”汽车、高楼、商场、马路等为代表的现代文明。请不要以为,这些“野蛮人”是开推土机和砸墙拆瓦的农民工,不,他们才不是!那么谁是?如果你读了华新民的这本书,你将会知道,他们中很多人是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富商巨贾……<br/><br/>究竟谁才是真正的“野蛮人”?要回答这个问题,就不妨先把“人”字暂放一旁,而看看到底什么叫“野蛮”,什么叫“文明”。答案其实是妇孺皆知的常识:无法无天谓之野蛮,崇法畏天谓之文明。在这里,“法”是指法治精神,“天”是指天理伦常。现在,再把“人”字补上,所谓“野蛮人”,自然就是指无法无天的人;所谓“文明人”,当然就是崇法畏天的人。在我看来,和华新民并肩而立,矢志于保卫老北京胡同的人是“文明人”;反之,站在她的对立面,无情地摧毁老北京胡同的人是“野蛮人”,无论他戴着多红的顶子,揣着多厚的钞票。<br/><br/>透过《为了不能失去的故乡》这本书的每一个字,且让我们瞧一瞧,这些摧毁老北京胡同的“野蛮人”,到底怎么样无法无天,又无法无天到什么程度。<br/><br/>无法。在这本书里,华新民着重提到了一个词或者说一种现象——“经租房”。事实上,发生在老北京胡同里的无数悲剧,大多与“经租房”这个历史怪胎有关。所谓“经租房”,是指1958年房主托房管局统一经营管理的私有出租房屋。当时政府在极“左”思潮的影响之下,认为出租部分若超过了十五间,超出的部分就要让房管局帮着经营,负责修缮和安排租户,再与房主分享房租。迫于压力,房主们不得不接受了这种本就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安排。<br/><br/>一开始,房管局还把三分之一的房租给房主,可随着“文革”的开始,拥有房产即意味着杀身之祸,迫使私房主将房本(1949年前的房地契和1949年后新政权颁发的“房地产所有证”)交给了房管局,自此,房租被房管局独吞。“文革”结束后落实私房政策,房管局对私有房屋只发还了“文革”期间挤占的部分,没有发还十五间以上的经租部分,并声称“经租房”已经“归公”。“经租”,“经营租赁”罢了,到了房管局这里,居然变成了“公然霸占”。这哪里是政府行为,分明是强盗行径!这又哪里是现代文明社会,分明是弱肉强食的原始丛林!<br/><br/>于是,悲剧一个接一个地,在古老的北京胡同里,在一个又一个平民的屋檐下,重复上演着。察院胡同23号,一个被列在保护名单上的清代老宅,被强行夷为平地,宅主人叶嘉莹想留住一间希望“借住”的小屋,都成了梦想;美术馆后街22号院,北京仅存的一座明末清初的民居四合院,被残酷地屠杀,暗中砸玻璃、拆院墙、写恐吓信的人,居然在法庭上“胜诉”;孟端胡同45号院,一座四合院中的上上品,在半夜里被开发商偷袭和暗杀,变成了一条马路和豪华酒店;遂安伯胡同37号院,院主人梁敏明的房子还在,房屋所有证和土地证俱在,房子下面的土地竟被土地管理部门偷偷卖掉……事实上,华新民自己家分别位于无量大人胡同、遂安伯胡同的两处祖宅,一处“文革”后一直没有被归还,并被拆毁;另一处尽管宅还在,但宅基地也被偷偷卖给房地产开发公司。<br/><br/>在读《为了不能失去的故乡》时,政府部门的一些十分极端的非法做法,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br/><br/>其一,对经租房产的地址,北京各区建委和区房管局高度保密;<br/><br/>其二,对整体老私宅的地籍图,土地管理部门高度保密,不但普通民众见不到,就连政府规划部门也见不到;<br/><br/>其三,房屋所有证和土地证俱在房主人手里,而房子下面的土地,居然被政府部门偷偷卖掉,然后发拆迁令,强行拆迁;<br/><br/>其四,房管局以极低的价格,将经租房按“公房”卖给租房户,把他们变成假产权人,然后让他们拿着毫无法律效力的“房改房确权证明”,领取巨额拆迁款,而房屋真正的主人,却一分钱补偿款也拿不到;<br/><br/>其五,2002年,北京市政府确定了539个保护院落,却根本不公布具体名单;2003年这个数字增加到1261个,名单也依然不公布。不公布的名单也成了高度机密,如此一来,所谓“保护”岂非“造假”?以察院胡同23号为例,宅主人叶嘉莹跑到文物局,要求看政府划定的被保护院落的文件,当她在被保护名单上清清楚楚看到自己家的院子,希望复印一下名单好找拆迁者理论时,竟然被没有任何理由地拒绝了。<br/><br/>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颁布实施的今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北京,这种严重违法、匪夷所思的现象,长期存在于政府部门,进而产生一系列相关联的其他违法后果,不能不说是中国社会法治的悲哀。之所以如此,原因是明摆着的,那就是法律和政策被既得利益者玩弄于股掌之中。而面对这一切,用华新民的话说:“法学界则多年保持着集体沉默。”也正因如此,一些政府部门的官员,才敢于摆出一幅流氓和强盗嘴脸,公然对受欺凌、受侮辱的平民叫嚣:“别给我们提什么法律!”这句话的潜台词无疑是:法律只是强权者的看家犬,而不是平民百姓的。当这句话被政府官员公然叫嚣出来,谁能说当下是所谓法治社会?<br/><br/>无天。“三十八年前,下着雨,我走进了史家胡同小学的大门,在滑石板上学会了写第一个字——人。三十八年后,恰巧就在史家胡同小学的对过院子里,我认识了一位杨老大爷,他却正在为这个‘人’字而挣扎着。在课堂上最容易学会的一个中国字,竟是在课堂外最难写出来的一个字。”这是取自书中《史家胡同》一文的一段话,华新民写于2000年3月。文章中的杨大爷,“有着一副硬朗的身骨,宽宽的肩膀,嗓子洪亮,一说话半条胡同都可以听到”。<br/><br/>为了阻止自己所在的史家胡同被拆毁,他跑遍了京城的法律书店,又请了律师,状告拆迁公告的非法。然而,他和他正在上大学的儿子,却遭到了疯狂的报复,七八个人用头盔等硬器,打得他俩血流满面,杨老大爷的牙也被打坏。“暴徒们边打边叫嚣:告去吧!我们黑白都有人!胡同里的居民见状都气愤极了,也感到害怕,因为拆房子的人张口就说代表‘政府’。”从1998年5月14日胡同墙上突然贴出来一张“拆迁公告”起,杨老大爷一直在抗争着,然而,他的官司打输了。随着1999年新年的到来,他不再抗争了……他死了,死在新年这一天。<br/><br/>史家胡同的杨老大爷死了,天理也死了。那么,伦常呢?接下来,我不想做太多的评论,而要借华新民的笔,再讲一个故事。2006年年底,华新民写下了它,故事的名字叫《一座未来的鬼宅》。我不知道为什么,一向勇敢率真的华新民,在写这个故事时,地点模糊为“某胡同”,主人公模糊为“他”。也许,华新民自有她的苦衷吧,或者不是华新民有苦衷,而是最初发表这篇作品的杂志另有隐情。<br/><br/>在皇城之内的某胡同,有一座占地三百多平方米的四合院,五十八岁的房主人从小就住在这里,这是他的祖传私宅。从“拆迁办”进驻的那一天开始,在此后整整四个月里,他受尽了精神上的折磨。比如,“在严冬到来的时候,他和家人以及胡同里的邻居甚至还被剥夺了取暖的权利,因为订好的蜂窝煤都一概运不进来”;“在这最近一个月里,每一天夜幕降临之后又有一块块砖头从外面扔到墙上,把他们从睡梦中惊醒”;“所能获取的那一点‘拆迁补偿费’令他根本不可能买到房子,他和妻儿除了流浪街头再不会有别的出路”……<br/><br/>2006年11月22日上午,“他目睹了发生在邻居院里的强拆,那是由一个一百多人的队伍完成的,场面十分恐怖。同时,一位片儿警把他叫到了旁边,告诉他这就是他不久之后的下场”。第二天晚上,他在自家的小厨房里上吊自杀。<br/><br/>家破人亡。够了!足够了。关于天理伦常,无论多么理性的分析,多么犀利的言辞,多么动情的表述,都比不上这两个故事更有力,更能说明在老北京胡同拆迁这种事情上,在那些既得利益的“野蛮人”眼里,天理伦常究竟有多重的份量。这也正是我为什么直接引用华新民的文字,不愿多加评论的根本原因。而一旦我们的社会、我们的首都,没有了天理伦常的安身立命之处,那么,所谓美好社会的建设,岂不是无比荒谬?所谓和谐社会的追求,又该是多么荒唐?<br/><br/>是的,无法无天。在阅读《为了不能失去的故乡》时,我每每掩卷沉思,既然老北京胡同的拆迁是如此,那么,其他更多的社会领域,又能够怎样呢?不敢想,却又忍不住一遍遍想,然后,情不自禁地悲从中来,难以自抑。为了不能失去的生活故乡、文化故乡、心灵故乡,华新民这位蓝眼睛的北京人,战斗了十年,写下了这本令人震撼的书。可这是怎样的一本书啊!与其说它是一本书,不如说它是一篇浸满血泪的墓志铭,纪念着那些死去的老北京胡同,那些死去与被迫离开的胡同人。当然,如果有人把它看成耻辱柱也未尝不可,被刻在这柱上的,既有共和国被侮辱的法律尊严、文明尊严,也有共和国被凌辱的公民尊严……<br/><br/>曾有人说,如果哪一天,老北京不再拆迁,终于被整体“封存”了,那么,所有热爱老北京胡同的人,所有热爱老北京文化的人,都应该记住一个人,那就是站在老胡同口,用自己的血肉之躯,顽强而又坚韧地对抗推土机的华新民。虽然,在这么多年里,她屡战屡败,却毕竟又屡败屡战。可是,对她来说,这样的失败不是耻辱。应该感到耻辱的,反倒是那些所谓“胜利者”,那些踩着北京老胡同的尸体,或者染红了顶子,或者赚满了荷包的人。<br/><br/>是的,等到那一天真的到来时,我们不但要把胡同老香椿树上的第一芽叶子献给她,而且要把老胡同院子里开放的第一朵迎春花献给她。除此之外,我还要在这篇文章中郑重提议:在那一天,让我们在古老的北京城里,在老北京的某一个胡同口,就用那些老北京胡同的黄土和清水,给这位蓝眼睛、高鼻梁、常常一袭长裙的普通北京女人,塑一尊美丽的雕像,让她默默守着胡同,守着家。<br/><br/>2009年6月24日清晨4时46分写毕<br/><br/>《为了不能失去的故乡:一个蓝眼睛北京人的十年胡同保卫战》华新民著,法律出版社,2009年5月第1版,<br/><br/>(曹保印:知名作家、《新京报》首席编辑、评论员)<br/><br/></p>

羊油麻豆腐 发表于 2009-7-7 09:04:00

<p>现在的社会本来就是病态的,你看吧,等历史把这一页翻篇,人们立刻会指责现在的所作所为,而他们把自己共同参与所作过的那些罪行忘得一干二净,这就是当今国人的人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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