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海的鲨鱼 发表于 2006-1-6 01:07:00

[分享]原文扫描——《北京向何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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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海的鲨鱼 发表于 2006-1-6 0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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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海的鲨鱼 发表于 2006-1-6 01: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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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海的鲨鱼 发表于 2006-1-6 01: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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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海的鲨鱼 发表于 2006-1-6 01: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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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海的鲨鱼 发表于 2006-1-6 01: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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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海的鲨鱼 发表于 2006-1-6 0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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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海的鲨鱼 发表于 2006-1-6 0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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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海的鲨鱼 发表于 2006-1-6 0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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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海的鲨鱼 发表于 2006-1-6 0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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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海的鲨鱼 发表于 2006-1-6 0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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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海的鲨鱼 发表于 2006-1-6 0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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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海的鲨鱼 发表于 2006-1-6 0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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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哥 发表于 2006-1-6 08:52:00

鲨鱼费点劲把原文搞上来吧,这样看太费劲了。

油油 发表于 2006-1-6 10:25:00

<P>有多少穷人在拆迁的过程中一夜变成了有钱人啊!!!!!</P><P>例子太多了</P><P>所以换一个角度看问题,世界还是美好的</P>

唉呦喂 发表于 2006-1-7 00:59:00

住惯了胡同四合院儿了,不想搬啊。。。。。。

后细瓦厂 发表于 2006-1-7 09:00:00

吴唯佳关于老城区“富人”、“穷人”的构成理论荒谬,无耻!

后细瓦厂 发表于 2006-1-7 10:47:00

<P>中国新闻周刊:北京旧城改造 穷人还住得起吗?

时间:2005年03月31日14:58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第221期</P><P>
  大约在350年前,入关不久的满清政权为了排斥异族,将生活在北京内城的汉族居民逐到外城,形成了北京城南部(包括大栅栏)的贫民区。这个格局到建国后都没有根本改变。</P><P>  过去十年间,北京的旧城改造模式备受诟病,那是以部分被迫迁居的原住民的利益损失为代价的。
这一次,北京市官员明确表示,旧城人口结构调整并不是要“轰走低收入的人”,而是要让他们生活得更好</P><P>  71岁的李秀春坐在自家的板登上发愁。屋外,是已拆毁房屋的残垣碎瓦,屋里,是满地的家当什物。电视机洗衣机,带走;沙发和大衣柜,扔下;旧衣服,挑出不用的捆成捆,卖掉。她已经这样收拾了好几个月。</P><P>  北京大栅栏甘井胡同29号,这个小小的四合院里大约住了六七户人家。现在它被劈成两半,有三户人家的房子被划入煤市街道路拓宽工程的范围,他们的房子必须要拆掉。自从2004年12月31日煤市街改造工程宣布动工,到2月17日,这三家搬迁户已经走了两家,房子也已变成碎瓦砾,只剩下李秀春家的房子未动。拆迁办和街道的人每天都来询问她什么时候搬家,她不是不想搬,是没有合适的地方去。</P><P>  “大拆大建”的终结</P><P>  大栅栏,老北京城当年最繁华的市井商业区。</P><P>  从天安门广场往南,出了前门继续往南走,你就可以看到那些鳞次栉比的著名老字号,和商铺后面密密麻麻的胡同。</P><P>  李秀春已经在这里住了40多年。这里,也是北京市划定的旧城30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中最大的一片。</P><P>  这30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包括南、北长街,南、北池子,什刹海地区,东、西琉璃厂等,占旧城总面积的21%。这些历史文化保护区是2002年分两批公布的。有消息说,北京市会在近期公布第三批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名单。</P><P>  在最新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有专门一章来表述。它的主要概念是:旧城保护的控制边界为北京市二环路,面积62.5平方公里。这里面,又分成三种地区:除了“历史文化保护区”外,还有“文物保护单位及建设控制地带”和“限制建设区”。前两种地区,占了旧城面积的42%,而“限制建设区”是指已经彻底改造,旧城面貌已基本不在的地区。</P><P>  经历了千年历史的北京城,在过去50年中,经历过三次重大的改造浪潮。第一次,是在上世纪的50年代新中国成立以后;第二次,是90年代开始的“危旧房改造”;第三次,是2000年至2003年的大拆改。这些改造带来的结果,是北京旧城历史性建筑损毁过半。</P><P>  现在,北京城中保留较完整的历史风貌空间已不足15平方公里,在1949年旧城原有的2000万平方米历史建筑(包括1300万平方米平房四合院)中,今天保留下来的不足四分之一。原来北京的3050条胡同,至2003年,道路宽度在20米以下的胡同(包括街巷)仅有1600条,到目前,旧城内被直接称为胡同的,只剩下400多条。</P><P>  所幸的是,这剩下的老北京旧城,现在终于有望能得到一种基本的保存了。新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规定:“严格限制旧城内的建筑总量和建设项目规模,停止大拆大建,新的建设必须与传统风貌相协调。”今后的旧城改造,应坚持“小规模、渐进式、多样化、微循环”的运作模式。也就是说,以前一直为舆论界和中外各界专家强烈批评的旧城改造模式,将有一个根本的转变。</P><P>  旧城的人口密度已到生存极限</P><P>  今天的北京旧城风貌保存得比较完整的地方主要集中在两处:旧皇城以北和前门外。</P><P>  李秀春老人所住的大栅栏地区正处在前门外。这里还保留着明清以来的传统城市元素,连下水道也还是那个时候留下的。</P><P>  从历史观赏性来说,这里的风貌在北京中心城区绝无仅有,是北京现存的最后“历史记忆”,但是从居住角度来说,已经到了极限的边缘。这里的人口密度,是每平方公里4.9万人。比较一下北京市的平均人口密度,全市为1.4万人/平方公里,中心城区为2.2万人/平方公里。而纽约、伦敦等城市只有4000人~8000人/平方公里。</P><P>  这么多的人拥挤在这里,屋里没有上下水管道,电力严重不足,没有燃气管道,上厕所要去院子外的胡同里公厕。有部电影描写过几代同堂还挤在一间屋里的“贫嘴张大民”家,在这里并不鲜见。有14条胡同因为太窄连消防车都开不进来。这里几乎没有绿化,所以也是内城中“热岛效应”最集中的地区。</P><P>  最要命的是,这里的房子大都已年久失修。据北京大栅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张东介绍,这里的危房比例至少占到70%,年年雨季都要抢修,“这些破烂不堪的房子留到十年以后,别说没法住了,都要塌了砸人了。”张说。</P><P>  鼓励旧城人口疏散,逐步减少旧城人口数量,也是此次《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1983年版的总体规划中,曾确定了一个将北京185万人口减少到120万的目标。可是到了2003年,北京旧城的实际人口仍有不低于165万人。</P><P>  人肯定是太多了,问题是,怎么个走法?</P><P>  从规划专家们来说,他们提出的方式,诸如增加新城的吸引力,停止在旧城兴建大型的“招人”的项目等等,都停留在原则上,但对于实际操作者来说,让人走的方法仍然是近年来所一直用的方法:拆迁。</P><P>  实际上,许多在旧城中拥有住房的居民,有条件的,都在城外买了新的住房,把老房租出去;而留在旧城里搬不走的,是那些没有经济能力的、上了年纪的贫困人口。根据一项统计资料,在北京市的常住人口中,家庭收入难以维持温饱的贫困人口,占到了20%。</P><P>  他们的搬迁,就成了最让人头疼的事。</P><P>  穷人还住得起旧城吗?</P><P>  北京大栅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大栅栏地区改造规划的主要执行者。这家公司是政府背景,改造所需的前期费用,全部是政府拨款,通过这家公司出面来支付。</P><P>  总经理张东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整个大栅栏地区改造需170亿元,其中市政建设40亿(包括拓宽道路,铺设管线等),肯定是由政府出;而居民的搬迁费用,估计要70亿元,这些目前也是他们公司来支付。</P><P>  居民将要搬出去多少?张东说,人口密度要降到2.2万人/平方公里,也就是说,至少要走一半的人。</P><P>  现在煤市街的改造,仅仅是大栅栏地区改造的一个开始。这个项目是为了疏解大栅栏的交通。一旦道路拓宽,接着就是沿街房屋的改造翻建。“接着,再修一条路,再做沿街。这样一条街一条街做,到2008年全部地区的改造基本完成。”张东介绍说。</P><P>  实际上,对于住在这里的居民来说,如果你家的房子正好属于道路拓宽或是将来是商用及绿地用地,那你就再也搬不回来了。比如李秀春家。如果你的房子将来还属居住区,那也要看你有没有能力搬回来。</P><P>  所有搬迁的居民户都会得到一笔补偿。这里的标准按北京市的87号文件执行,有一套复杂的计算公式。以李秀春家为例:李秀春和她的老伴及一个女儿,一共住有一大一小两间平房共28.8平方米,按每方米8020元补偿,再加上其他的补贴,她家一共可以拿到30万元出头。同时,政府提供了供拆迁户们购买的低价房,位置都在北京三环以内,比如,李秀春就可以选择永定门外沙子口的宣祥家园,房价是每平米4000多元。</P><P>  以往的北京旧城拆迁中,屡屡发生将旧城居民安置到边远的郊区,令他们完全与原来的生活切断,甚而因路途遥远丧失了原有的工作,沦为新贫民的事情。相比之下,这样的安排,已经改善多了。</P><P>  但是,李秀春说,宣祥家园的房子一居室有40平米,他们三口人没法住,只能买两居室,要80平米,全算下来要40万元,她差了10万元,买不起。</P><P>  即使是可以搬到那里去,李秀春说,本来她看病只要走上200米就可以,现在要乘车倒车,就成了巨大的难事;原来用煤气罐,一个月花40元,以后烧天然气,一个月至少要花到60元;还有物业费,每月又得100多元。这一笔一笔看来都是小钱,但对李秀春就不小:她和老伴的经济来源只有每月数百元的退休金。</P><P>  在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首次公开承认:“旧城人口逐渐老龄化、贫困化。”而李秀春的现状,是其中的一个缩影。</P><P>  碰上这样的困难拆迁户该怎么办?张东承认,他也没办法。“解决不了。这也是困惑我们的问题,而且这还不是少数户。这是个社会问题,不应该说要我改造这个区域,就我来承担呀。”</P><P>  一部分拆迁户最后可能返迁,但改造后的地区的高房价,显然是他们回家的最大障碍。</P><P>  未来大栅栏地区改造好的房子会多少钱一平方米,张东没有透露,这里的计算也比较复杂。但是有一份北京西城区人大代表、城建环保委员会主任关国香的调查报告,提到这样一个数字:在西城区,回迁房价一般在7000元/平方米左右,买两居室(70平方米)需要人民币50万元左右,而居民拆迁补偿一般在30万元/户左右,所以,多数拆迁户是承担不了的。</P><P>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的吴唯佳则向记者表达了这样一个观点:在一个城市中,有大户、高收入的人群,也应有一部分收入比较低的,如管家、保姆、司机,为高收入者服务。这样的社区才是完整的,可以良性循环的,不可能只住着有钱人。</P><P>  要保护的不仅是房子,而是整体文化</P><P>  旧城保护,是一个说了很多年的老话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赵中枢介绍说,实际上,对于它的认识经历了三个阶段。开始讲保护,大家认为是单体的东西最重要,比如故宫;后来发现,保护古迹还要保护古迹周围的环境;再往后,人们看到,故宫这样的地方,是为帝王服务的,现在帝王不在了,它成了一种凝固的历史。而旧城里的老百姓几代传承下来的民居,许许多多房子在一起呈现出一片比较完整的风貌时,你看到的,才是鲜活地传承下来的历史,或者叫文化景观,这样才有了“保护历史地段”的观念。</P><P>  也就是说,对于未来的北京旧城而言,其实要保护的,不仅仅是故宫、长城这样的古迹,还要完整地保护旧城的活生生的文化景观,这后者才是最难的事。因为,假如没有了老北京的人,你将如何保存老北京的特有的地域文化?</P><P>  从北京大栅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张东那里,记者得知,到2008年时,大栅栏将以一种全新的面貌迎接奥运会:那时,市政设施将全部按现代化配套;所有破旧的危房烂房,都将按照原来的风貌得到翻修复建;那些原来的著名老字号商家和戏楼,都会得到保存更新。总之,改造过的大栅栏,将会比今天漂亮得多,也“宜居”得多。问题是,不知道将来住在这城的人会是谁,能保留多少原来的老北京“土著居民”。</P><P>  张东说,他们也考虑过完整保存老北京风貌的问题,所以会在斜街地段,保留适当的土著居民,将来那里要开辟成民俗旅游区。他预计,将来大栅栏地区的土著居民数量会占目前人口的四分之一。</P><P>  但是这四分之一的人以什么样的方式回来,交不起钱的又怎么办,张东没有回答,他只是说,他们不会直接给这些人补贴,而是“其他方式”。</P><P>  其实,要回答的问题还很多。在拆迁同时,有没有考虑与对居民的扶贫结合起来?</P><P>  北京市规划委主任陈刚也对媒体说,旧城人口结构调整,并不意味着就要把旧城“绅士化”、“富人化”,并不是要“轰走低收入的人”,而是要解决目前旧城低收入人群太密集、要改善他们的居住与生活水平的困难,这样才能切实改善旧城居民生产生活条件、疏散过密人口、消除安全隐患,重塑旧城优美空间秩序。</P><P>  然而,当记者与旧城改造的实际操作者探讨具体方式时,发现有些概念都仍只停留在想法上,还没有什么实际考虑。</P><P>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黄艾禾徐扬)
</P>

老北京 发表于 2006-1-7 13:55:00

<P>请看大栅栏之命运:</P><P>
《 北京大栅栏地区保护、整治与发展规划 》 文   本</P><P>第1条   总则
1.0.1为了正确处理大栅栏地区发展与保护的关系,落实《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1.0.2大栅栏地区是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之一,是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
1.0.3在本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划。
1.0.4本规划未涉及的控制指标和管理规定,应遵守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法规、规定。
1.0.5本规划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执行;如有重大调整,须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 </P><P>第2条   规划依据
2.0.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
2.0.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11月通过,1991年6月修改)
2.0.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1992年5月)
2.0.4《北京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1987年6月)
2.0.5《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1994年)
2.0.6《北京市总体规划(1991-2010年)》
2.0.7国务院关于《北京市总体规划》的批复(1993年10月)
2.0.8《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和控制范围规划》(1999年4月)
2.0.9《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999年9月)
2.0.10《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2001年3月)
2.0.11《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2年9月)</P><P>第3条   规划指导思想及原则
3.1   规划指导思想
3.1.1保护发展结合,科学评估要素。
3.1.2营造精品景观,再现历史风貌
3.1.3整合地域资源,优化用地功能。
3.1.4降低人口密度,改善环境质量。
3.1.5 完善市政设施,提升发展功能。
3.1.6改善交通条件,满足商旅需求。
3.2   规划原则
3.2.1历史文化保护的要素量化原则。
3.2.2用地功能的弹性区划原则
3.2.3风貌控制的分级分类原则
3.2.4市政交通的技术保障原则
3.2.5实施规划的循序渐进原则</P><P>第4条 规划范围
4.0.1大栅栏地区的规划范围:东起前门大街(不含大街),西至南新华街,南起珠市口西大街,北至前门西大街。总用地面积1.1平方公里。</P><P>第5条 大栅栏地区的性质和地区价值
5.1 历史文化价值
5.1.1独特性:北京城市发展史中延续时间最长的城市肌理,内容最多的街区功能,形式最丰富的景观风貌。
5.1.2完整性:街巷格局保存完整。历史建筑保存约75%。历史信息全部可以识别。
5.1.3社会认同性: “大栅栏”、“琉璃厂”是北京重要的商业街区品牌。若干老字号的声名至今不衰。已成为寻根怀旧的重要场所,“胡同游”初具规模。
5.1.4可持续发展性:可以发展成为商业、商务、旅游业的黄金地段。经过修复的历史遗存,可以长期保存和合理利用。在更新过程中历史信息可以得到保护,历史风貌可以得到延续。
5.2   地域资源价值:地处中轴线一侧,紧邻天安门广场,周边交通发达;具备一定的商业、旅游业基础;无历史文化价值危旧房屋较多,便于更新增值。
5.3   风貌观赏价值:建筑式样古近中外兼具,绝大部分是原物原状;斜街、交汇点景观画面丰富多彩;格局紧凑,装饰精致;民俗、戏曲文化和人文内涵丰富。</P><P>第6条 土地特色功能区划
6.1   总体功能定位为文化旅游商业区,本着弹性规划原则,侧重于特色与经济功能的区域性划分。
6.2   土地利用按特色与经济功能分为五类区域。
6.2.1 传统风貌居住区:主要为北京的胡同四合院。
6.2.2 传统风貌商业区:主要为传统建筑风貌(清式或清末民初式)的商业、金融业、商务办公、宾馆旅游等服务业设施。
6.2.3传统风貌商住区:主要的当地传统建筑风貌形式的商业(商务)、居住建筑混合布置或底层商业(商务)、上层居住的混合功能建筑。
6.2.4综合商贸区:与传统风貌相协调的、具有现代化功能的大中型商业、服务业、办公综合服务设施。
6.2.5传统文化旅游区:与文化旅游相关的当地传统风貌建筑,经营旅游商品、特色餐饮、旅馆、戏曲文化设施等。</P><P>第7条 道路系统及交通组织
7.1道路系统规划
7.1.1区内干道功能以满足商业、旅游业和本地区居民生活为主,并与周边城市干道合理衔接。
7.1.2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总体规划》中的人大会堂西侧路因穿越2001
年确定的历史文化保护区,与历史风貌整体保护存在一定矛盾。本规划决定,
前门西河沿街至棕树斜街一段在其他路网实现后,如仍不能从总体功能上满足市政和交通要求,再组织论证其实施的可能性。
7.1.3区内规划道路走向与宽度,应避让重要历史建筑,与传统街巷肌理、尺度相协调。采用现代技术和管理手段,以满足区内各地块的交通和市政现代化要求。
7.1.4区内主要道路宽度以20-25米为主,受历史建筑保护影响较大的道路宽度为10米。
7.1.5现状胡同,除拓宽为区内干道者外,其他按原宽度保留,并对尽端式胡同
做必要的联通整合。
7.2交通组织规划
7.2.1内外交通衔接:内部交通进出主要依托广安大街、前门大街、前门西大街、南新华街等市区道路,设置对外接口。
7.2.2交通组织方式:以单向交通组织为主(人大西侧路与小沙土园为双向行驶),
组织方式为顺时针方向。
7.2.3静态交通 :结合功能需求、建筑布局对停车场的布局、规模和交通组织方
式进行系统研究。
7.2.4步行街系统:三处传统民俗风貌重点地区的胡同规划为步行街区,包括廊房
二条—大栅栏街区,东琉璃厂街区,五道庙街区。
7.2.5 交通管理措施:增加智能交通诱导系统,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建立电视监
视系统,对交通事故和交通堵塞等做出准确判断并及时处理;对主要路口进
行渠化,配时红绿灯,提高路口通行能力;设置交通标志、标线,提高道路
使用功能。</P><P>第8条市政概念规划
8.1排水设施:在有条件的地区实行雨污分流制,在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实行截流
式合流制排水方式。
8.2供水设施:随着房屋改建和道路系统的建设,逐步完善供水干、支线系统
完善消防系统,提供抗灾减灾能力。
8.3供热设施:能够利用城市热力管网的地区应充分利用城市集中热力系统;热力管道无法覆盖的地区可以采用燃气采暖或电采暖等新技术。
8.4供气设施:逐步建立供气干、支线系统和中低压调压设施。燃气设施应考虑采暖负荷,以满足建筑采暖用气的要求。
8.5通信设施:逐步完善通信线路干、支线系统和电信局所及设备管理用房等设
施。有线广播电视网、宽带网络等数字信息设施应与通信线路统一规划建设。
8.6供电设施:逐步建立供电干、支线系统和开闭站、配电室,供电电缆应入地铺设。只有在条件确实无法满足,并保证不损坏街区历史风貌的前提下,考虑利用地上空间。本区域规划有一座220KV变电站,选址应在历史文化保护核心区外。
8.7市政管线布置:布置市政管线应统筹规划。特殊地段市政管线综合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应采取技术措施来弥补。
8.8详细规划需在规委统筹领导下,各市政专业管线的主管部门及设计单位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包括厂站的设置和选址,管线综合难点问题的解决等)。</P><P>第9条 历史风貌保护
9.0.1区内历史风貌按四类分区,以不同的原则进行保护控制;现状建筑分四类进行保护、整治与更新。
9.1   风貌控制分区及控制原则
9.1.1历史风貌重点保护区:包括大栅栏及东琉璃厂两处历史文化重点保护区。区内建筑风貌应严格保存现状或恢复原状。
9.1.2历史风貌控制区:包括上述两处重点保护区周边之建设控制区。区内建筑风貌的控制原则上与重点保护区一致,但允许有少量与原风貌一致的“仿古”式样建筑。
9.1.3 历史风貌延续区:在建设控制区与城市主干道一侧建设区之间的过渡地段。区内建筑风貌要求与邻近的重点保护区和控制区的风貌特征有明显的延续关系。
9.1.4历史风貌协调区 :即沿南新华街、珠市口西大街及前门西大街一侧之间建设地段。区内建筑风貌要求在体形、色调、式样等方面与风貌保护区、控制区呼应,相互协调。
9.2   现状建筑的保护、整治与更新分类及控制原则
9.2.1文物类: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文物登记单位,依文物保护法进行修整、修复、复建;重要遗址可进行标识处理。
9.2.2 保护修缮类:为保护单位以外的历史建筑,质量较好或仍保持原格局、原风貌,可进行原状修复或重建,建筑内部可进行现代化更新。
9.2.3保留整饰类:为质量较好,高度、位置不严重影响地区传统风貌的现代建筑,应根据其周边的传统建筑风貌进行外观改造、整饰。
9.2.4拆除或更新类:包括质量极差又无文化价值的旧建筑,严重破坏历史风貌的现代建筑,违章建筑及影响市政、道路建设的建筑,应予拆除或更新,更新的建筑应与地区传统风貌相协调。
9.3   重要历史文化景观及街巷整合最少控制量为:整治、恢复整合历史文化景点17处;整治、修复重要历史文化街巷13条;修复、整合、再利用历史建筑:商铺43个、寺庙16个、会馆及文化设施17个、名人故居12个、茶室10个;保护、修缮四合院住宅约100处 。</P><P>第10条 建筑高度控制
10.0.1本规定是对更新类建筑高度的控制规定。文物类、保护修缮类建筑的高度不得有所改变;保留整饰类建筑的高度不得增加。
10.0.2本规定建筑高度是指坡屋顶建筑的檐口高度或平屋顶建筑的女儿墙顶高度。
10.1   更新类建筑高度、控制原则:
10.1.1 历史文化风貌重点保护区:以保持原貌高度为原则,建筑高度不应超过保护区内历史遗存建筑的平均高度,错落有秩。
10.1.2 风貌控制区和延续区:;其他特色区内达到控高要求的区域面积不超过控高区划面积的60%,其他按原貌高度控制。
10.1.3 南新华街东侧沿线及风貌协调区建筑高度以北京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为依据并参考现状建筑高度确定。</P><P>第11条 名木古树保护及绿化
11.0.1   保护和利用区内所有古树,严禁砍伐。
11.0.2本区绿化的原则是尊重历史状态,不套用一般规划绿化面积指标。
11.0.3   绿地建设包括街道、胡同和院落绿化。
11.0.4绿地建设应采用适合北京特点的植物品种。</P><P>第12条 地下空间的利用
12.0.1为了保护街巷历史肌理,并充分发挥地面土地资源价值,应尽可能多开辟
地下空间。
12.0.2地下空间的主要功能是:停放车辆,辅助性通道,设备及服务用房,部分商业用房。
12.1设置地下空间应符合以下原则:
12.1.1少量保护修缮类建筑用地,按功能需要可设置地下空间,原建筑在原址按
原貌复建。
12.1.2文物类建筑、成片的保留修缮类建筑用地,不设置地下空间。
12.1.3保留建筑如有地下空间,应充分利用。
12.1.4地下空间应尽量连通,形成地下商业带和地下步行系统。</P><P>第13条 实施策略
13.1 政府主导,统一规划;政策调控,市场化运作。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以
点带动,由点及面,多种模式的综合开发策略。
13.2建立与相关市区政府、相关中央在京产权单位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在
统一规划的指导下,形成切实可行的规划实施方案。
13.3市政先行,近远期规划统筹渐进。重点项目启动、分期实施、逐片滚动开发。
13.3.1 第一期起动煤市街和南新华街拓宽改造,同时带动街道两侧区片的建筑和环境整治,突出月亮湾地区、廊房二条、大栅栏街、五道庙周边等一批重点地段的保护和建设。
13.3.2第二期建设完成区内道路干线系统,并完成斜街地段、前门西河沿街区的保护性改造及广安大街北侧风貌协调区的建设。使这一地区对内形成较完整的传统风貌景观体系,对外形成较成熟的具有传统风貌特征的现代城市形象。
13.3.3第三期建设完成风貌保护面积大、人口密度高、市政改造难度大的中间区片,并注重环境整治和传统街巷风貌的保持。
13.4扩大相关规划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通过公开招标、权威专家评审和公开展览规划方案等形式,广泛吸取专家群众意见和建议,稳步推进改造工作。
13.5实施保障措施
13.5.1制定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相关法规及管理规定。作为法律依据,在城
市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明确管理责任,规范建设和管理行为。
13.5.2加大政府在市政与交通、文物保护、环境整治、居民外迁补贴等方面的投
入,实行土地出让金全额返还等配套优惠政策,降低保护区开发建设成本。
13.5.3 人口外迁,疏解保护区内的人口密度。加快用于历史文化保护区居民外迁定向安置用房的规划建设,享受危改税费和定价政策,以新区开发促进保护区改造。
13.5.4以区政府为主,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实施改造,充分利用和发挥金融、社
会投资作用,加快推进保护建设进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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