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油 发表于 2008-7-3 12:50:00

[转帖]女生裙下作弊被拉开胸罩掏作弊条

<img src="http://img1.bbs.163.com/shishi/yg/yggood10/53066af46b3a86836eff7ea29af12097.jpg" border="0" alt=""/>
        <br/><br/>  考试时,藏在裙子里的复习资料被监考老师当众掀出,25日,武昌某高校独立学院大二女生张莹等3女生自感受辱,来电投诉监考老师行为出格,侵犯了自己人身权。张莹告诉记者:“我们抄了一些复习资料贴在大腿上,还没来得及抄就被老师发现了,女监考老师当着全体考生和另一个男监考老师的面,掀开我们的裙子,她还从另一名女生的胸罩里拿出了资料。”(6月26日《楚天都市报》)作为学校教师,见过学生各种作弊行为,但以身体为道具做掩护作弊却是第一次听说,令笔者大开眼界。考试作弊违反考试规则,作弊有错,身体作弊错上加错。 <br/><br/>  女生考试裙内藏条,老师当众掀裙令谁出丑?首先是该女生出丑。女生舞弊是一种有违考试规范的不诚信的行为,反映了当下部分大学生浮躁及投机取巧心理。从某种意义上说,该女生用身体做掩护,本来就是对自己身体的不尊重。她的行为的被暴露,是她自己的不当行为所造成,女生是自取其辱。 <br/><br/>  其次,老师当众掀裙令老师自己出丑。的确,监考老师有责任制止考生作弊,以严肃考试纪律。但以掀裙的方式来揭露女生作弊,且当着男生及男老师的面,不管有意无意,她已经暴露了女生的隐私,如此行为,事实上已经对女生的人身自由造成了妨害,侮辱了女生的人格尊严。 <br/><br/>  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br/><br/>  该老师非法搜查女生身体,已经违反了宪法37条之规定。该老师不懂法,不学法。此种有违人师的野蛮行为,事实上也令她自己出丑。学校是教育基地,老师不能以错对错,以恶制恶。老师的一言一行除了符合各种道德规范,更应符合法律规范。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老师。 <br/><br/>  在我看来,女生裙内舞弊及老师掀裙揭弊,都暴露了各自身上的丑陋。这种丑陋不是偶然发生的,它充分暴露了了学校人文教育的缺陷,以及整个社会道德的下滑。 <br/><br/>  英国伟大的教育家塞缪尔·斯迈尔斯在《品德的力量》一书中说:“一个国家的前途,不取决于它的国库之殷实,不取决于它的城堡之坚固,也不取决它的公共设施之华丽,而在于它的公民品格之高下。” <br/>

油油 发表于 2008-7-3 13:37:00

<p>那天我们考试,有个女生也被巡检的抓住了</p><p>北大监考真严</p>

没存档 发表于 2008-7-3 13:12:00

宿城小雪 发表于 2008-7-3 16:37:00

<p>最后的话有点给人家扣帽子的嫌疑,小题大做。</p><p>抄袭不大好,至少说明笨。其实自己学习比抄袭有效率,在考试的时候。</p><p></p>

小小的我 发表于 2008-7-3 19:23:00

各村有各村的高招

析津志 发表于 2008-7-3 23:29:00

还是严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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