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elieFrPeking 发表于 2007-2-19 09:51:00

我不走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9709f7" size="4">麻烦管理员删了吧。</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0-23 12:30:53编辑过]

飞哥 发表于 2007-2-20 17:23:00

我不便多嘴,您可慎重考虑,这不是闹着玩的.

羊油麻豆腐 发表于 2007-2-21 11:04:00

<p>要么不去,如果去,就一定了解对方的文化历史,融入人家的本地文化,作一名合格的广西人,不要像那些来北京的外地人一样,来到北京这里只知道索取而不爱这座城市。我们作为娘家人支持你的任何决定,北京人走到哪儿去都要带着这股大气劲儿。</p>

gueorguiev 发表于 2007-2-21 13:56:00

飞哥说的很对.这种事情一定要慎重考虑.因为关系到您的一生.而且会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等待您的处理.

AmelieFrPeking 发表于 2007-2-21 18:09:00

<font color="#3300ff">恩,谢谢大家!!我不去我哪儿也不去~~~我要嫁个北京爷们!</font>

飞哥 发表于 2007-2-22 08:16:00

呵呵,自己把握好小辉,幸福的路是你自己走出来的.另,北京爷们也得争口气啊!

AmelieFrPeking 发表于 2007-2-22 14:53:00

<font color="#f709c7" size="4">哈哈~~~~还是北京男人好!</font>

子曰容客 发表于 2007-2-22 15:02:00

呵呵,就是,咱不嫁非北京藉人士~

AmelieFrPeking 发表于 2007-2-22 15:04: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子曰容客</i>在2007-2-22 15:02:45的发言:</b><br/>呵呵,就是,咱不嫁非北京藉人士~</div><p>我盯上了一个,哪天跟你细说。</p>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我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