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刘001 发表于 2016-6-16 09:42:17

倒爷的诞生!

我们小的时候,由于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社会经济成分中除了全民所有就是集体所有,因此,即便是街头巷尾,走街串巷的也仅有些提供服务的手艺人,没有什么以买和卖为前提条件,赚取中间或地区间差价的所谓买卖人,也就是职业倒爷,社会上的第一批个体户。
因为在当年的社会氛围下,你即便想通过倒买倒卖,赚取一部分差价,改善一下家庭的生活条件,在政策上也是绝对不被允许的,如果被警察叔叔们查获,除了会没收你的商品及非法所得之外,还可能被劳教,甚至是判刑,那罪名就是扰乱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投机倒把等。因此,那时候社会上是不可能有公开的倒爷的,也没有什么公开的个体经营。
国家初步放开政策,允许个体经营的经济形式出现大约是在八十年代初的时候开始的。
那时候国民经济虽然开始快速增长,但能够容纳的就业人口并不是很多。特别是,这一个时期,原来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开始大量回城,那些没有考上大学的往届高中毕业生们又不能及时的安排工作,大量滞留在社会,使得原本已经开始混乱的社会秩序变得越发混乱。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刑满释放人员,回城以后,因为他们的犯罪历史更加无人敢聘用他们,一下子就变成了盲流,直接危害社会的公共安全。就是在这种情况之下,城市的管理部门决定对这部分难于消化的潜在失业者们网开一面,允许他们从事个体经营,使得原来政策上不被允许并被称之为投机倒把的倒买倒卖一下子披上了合法的外衣,解决了相当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这在当年可能也是出于无奈之举吧。
我们学校社会学专业同学当年做过一个社会调查,当年北京市内所谓第一批个体户有百分之九十都是曾经有犯罪前科。但就是这部分人,当大家伙还在幻想着分配到一个大的国营单位,端着铁饭碗吃饭的时候,他们却抓住了机会,合理合法的从事了那时别人还看不起的个体经营行当,公开或半地下的从事倒买倒卖的经营活动,很快的就发家致富了起来,这部分人可以说是应祸得福,成为了市里被人羡慕的第一批款爷。
别的我不知道,但当年在广州的北京东路和高第街批发来的电子手表是很便宜的,多买,按照批发价格计算,大约也就三、四元一块,买上几百块,拿个大皮包拎着上火车,运到北京,再找块人多的空地上摆放,就那么一吆喝,最低的零售价格大约也要二、三十元一只,扣除人吃马喂及购买费用等,一趟下来就可以赚上个千八百,甚至更多,比一个二级工39.78(机械行业二级工的工资标准)的月工资要高出来许多,辛苦点,一个月多跑几趟,累计下来,那收入便相当的可观。
那时候可倒卖的东西可是不少,什么一次性打火机、蛤蟆镜、牛仔裤、蝙蝠衫、收录机、盒式录音带、邓丽君的歌曲盒式带、高胜美的歌曲盒式带、龙飞飞的歌曲盒式带、龙飘飘的歌曲盒式带,宝丽金的金曲等等,等等,使得这部分人赚了个脑满肠肥,最先富了起来。
当年邓大人曾说过,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他没想到的是,勤劳没有能致富,节俭也没有能先致富,到是这部分专门从事倒买倒卖的倒爷最先发家致富了。
这部分人刚开始仅仅是租个摊位或门脸房练摊,赚够了第一桶金之后,又开始开公司玩大的,所以,有那么一个阶段,那市场让倒爷们所把持着,经济秩序十分的混乱。
现在,北京的第一批倒爷早已经不玩练摊那种辛苦的活计了,还在练摊的一般都被北漂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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