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刘001 发表于 2016-6-6 09:22:51

谁还记得李本东强奸杀人案?

忘了具体是哪一年发生的事情,反正这个案件所发生的时间应该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某年某月某日,本案的作案地点大致在朝阳区与通州区之间的结合部附近,受害者是一位在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工作的上海女知青,而本案的凶手名字叫李本东,是石油部宋振明部长的专车司机。
这个李本东是宋振庭部长从大庆油田带到北京来专门为他开车的专车司机,按理说宰相家人七品官,他虽然只是一个工人,但他绝对不是普通的工人,就凭他所从事的工作,如果好好干,即便是宋部长退休了,他在石油部也一定有一个很好的职位(诸如:车队或部机关行管司的干部,甚至是当个处室级的领导也未可知),但就是这么个人外表上看着本分,其实一肚子坏水,总想着调戏妇女或干些其他一些什么揩油的坏事情,反正就是赚女人的便宜。为了干起来方便,他有事无事的时经常开着部长的专车跑到北京火车站转悠(东站),专门想找些对北京道路不熟悉的外地的青年妇女下手,这不功夫不负有心人,机会终于来了。
那天他又将部长的专车开到北京火车站转悠,突然发现了这位对北京路况不熟悉的漂亮的上海姑娘,于是便上去搭讪。那位女青年是一名兵团战士,这次准备途径北京转车回上海结婚的,在从黑龙江建设兵团出发之前,给她在北京的一位战友发了一封电报,让她的那位北京的战友到北京站接她一下,无奈,那封电报为了省钱,写得太省略,竟然在电报的后面,忘记署上自己的姓名,而她的那位北京的战友,虽然接到了电报,但因为没署名,不知道要到北京站去接谁,因此也就没有去火车站接人,这就给了李本东实施犯罪创造了条件。
经过搭讪,李本东很快取得了这位姑娘的信任,结果就上了李本东开到车,大概这位上海姑娘还以为遇到了雷锋叔叔了,愿意开着豪车搭她一程。可也是,她也只能这么想,因为当年能坐得了这种从日本进口豪车的人能是一般人吗?当年在我们国家是不允许有私家车存在的。
于是李本东自以为得手,便开始实施他那罪恶的行动。
他开着车一直在北京城里转悠,一直到天色将晚,才将车子开到朝阳区与通州区(当年叫通县)的一个四下无人的田地里,然后直接扑上去准备将那位上海的姑娘在轿车后座上强奸了,结果遇到了这位姑娘的激烈反抗,在反抗的过程中,李本东的嘴也被那位姑娘咬伤,于是兽性大发,用一把羊角锤将那姑娘在轿车后座上打死,他怕那位姑娘不死,一直打了五十多下才住手,真是残忍至极。
李本东作案之后,将那位上海姑娘的遗体丢弃在了田间的一条小水沟里,并用麦草进行了简单的覆盖,于是便开着车离开了作案现场,回去以后,他洗刷了轿车的内部,为了遮掩车中的血腥气,甚至还喷洒了香水,以为这样就无事了,直到单位的同事,发现他的嘴破了,和他开玩笑,说是和媳妇亲嘴被媳妇咬得之后,这才把他吓得灵魂出窍。
这位上海姑娘的遗体,是第二天早上村民下地时被发现的,于是村民们马上报了警。警察在出现场时发现,那抛尸现场并不是案发现场,田地里的车辙以及那姑娘头上的累累伤痕让警察叔叔们首先想到了在车里作案的可能,再结合那车辙的纹路以及当晚有村民所看到的车的尾灯的样式,于是警察在第一时间就分析出了作案车辆的品牌。于是,顺藤寻缘,一下子就将那作案的凶手李本东抓获。这是因为,当年全北京像宋部长所乘坐的这种豪车一共也没有多少辆,尽管李本东在第一时间洗刷了车辆,但警察还是在那车厢内找到了受害者的血迹和皮肤组织、毛发等的残留物。
因此,尽管李本东机关算尽,终将没有逃脱法律的严惩!

孤独五斗虫 发表于 2016-6-6 10:21:51

78年的事,因为发现尸体的日期是1978年11月10日,所以这起案件被编号为1110案件。

老刘001 发表于 2016-6-6 10:30:57

RE: 谁还记得李本东强奸杀人案?

孤独五斗虫 发表于 2016-6-6 10:21
78年的事,因为发现尸体的日期是1978年11月10日,所以这起案件被编号为1110案件。

谢谢补充

老刘001 发表于 2016-6-6 10:31:15

RE: 谁还记得李本东强奸杀人案?

孤独五斗虫 发表于 2016-6-6 10:21
78年的事,因为发现尸体的日期是1978年11月10日,所以这起案件被编号为1110案件。

谢谢补充

燕京琐忆昔话 发表于 2016-6-6 16:23:45

:lol 豪车勾引,也有主动上门的,还用这么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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