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ssmiss 发表于 2016-1-20 10:51:55

如果没有你

作家就像脱衣舞女,脱衣舞女裸露的肉体,而作家裸露的是精神。——《灵魂摆渡》
“我们KissMiss见。”我到这里时,她已经在了,面前摆的是一杯白水。这里环境还算雅致,吧台、落地窗、落日,倒都很符合她的气质。我是来专门听她讲那段困住她六年的故事。“我们开始吧。” “我们从小就认识,他大我三岁,我总会追着他,叫他哥哥,让他带我玩,他家在三楼,我家在二楼,没错,我们是邻居,也是传统意义上的青梅竹马,姑且就这么叫吧。那时候也不知道他烦不烦我,趴在他的床上看从来没见过的音响。他就坐在地上摆弄新玩具或者看小儿书,那时我六岁,他九岁。他总是会有两串大鼻涕,好像从来都没有擦干净过,我总笑他大花猫,两条杠,他听了就会用袖子蹭一蹭。总之,那是不管他去哪我都会跟着,就是一个小跟屁虫,我妈说,那时候还想给你定娃娃亲呢,不过六岁的我也不明白娃娃亲是什么意思。他家养了猫咪,我就去他家看,很大的一只大花猫,我又搂又抱,那只猫咪还用舌头舔我的手,像砂纸一样。他蹲在我旁边,却不肯伸过手来,他的理由是:‘有口水。’
再后来,我们渐渐长大,学习也跟着紧张起来,我们在不同的学校,每次放学都是他来等我或者我去等他,要一起写作业,他的字就像大多数男孩一样,歪歪扭扭的,虽然我的也勉强,但好歹拿得出手,后来我们就分工他替我写数学作业,我替他写语文作业,不过这个协议达成后不久就在大人们的一顿骂后土崩瓦解了。但我们还是一起写作业,他偶尔还会有‘噌噌’醒鼻子的声音,我也已经习惯,不会再笑他。那时我们都爱上那种一毛钱一包的小零食,还有些贵的就要一两块,我的零花钱很少,他总会买一些一两块的零食然后分我点,每给我一点他就问我够不够,那时以为是他怕我不够吃,现在想想,是因为他真的会不舍得。我们在大院里疯跑,爬房顶爬停着的卡车,在上面藏拣来的好看的石子或者是沙土里的黏土,记得为了争一块黏土,我还和他打过一架。渐渐我们都大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不会再去对方的家里写作业,只是偶尔去蹭个饭。小学的时光过得很快,真感谢那时学校的学习压力还不像现在这么大。上了初中的我们,在一起的时间更少,但周末我们还是会偷偷出去玩,我们在一起做的最多的就是吃炸串和雪花酪,他总抱怨我抢他的樱桃。其实除了我喜欢吃罐头樱桃外,还有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喜欢看他被抢樱桃时委屈的表情。不久后,他搬家了,因为新家离他的学校更近。我会难过,因为不能常常看到,他就摸摸我头,像个小大人说没事,你去我家玩或者我回来找你玩,我点点头。孩子的心思是不记事的,更不会记得哀伤,不到半天就生龙活虎了。那个暑假,我们提前一周就订好了时间,我去他家找他玩,可偏偏半路下了大暴雨,我那时只是觉得既然约好了就一定要去,骑了四十分钟的自行车到了他家,鞋里的水晃晃荡荡的腻着脚心。他妈妈看到赶紧迎过来,说:‘这孩子,下雨就别来了。’我嘿嘿的笑,他也杵在旁边嘿嘿的笑。阿姨把我的外衣都洗了,换了他的一套衣服,边着袖口和裤腿,去看他迫不及待要向我炫耀的一千多块的拼图。”她喝了口酒,脸上的笑就像纯净水一样。“后来呢?”“后来?”她又开始说起来。“其实我们的联系在初二就慢慢断了,后来基本不再联系,除了偶尔两家一起吃个饭,就没有更多私交。在说“私交”两个字时,她涩涩的扬了下嘴角。直到高中,我们到了一个学校,我不知道他竟然也在这个学校,真的是碰巧,开学时我在分班榜上看到了他的名字,还想过重名。我在同一层楼上碰到他时才知道就是他。我们互相看到那一刻,怎么说呢,是许久不见的尴尬?或者是什么。
从那时起,我开始躲着他,我自己也找不出躲他的理由,但是我知道我怕见到他,但因为不在一个班这种躲也就不明显了,就算是碰到我也会若无其事的想过去一样给他打个招呼,我不知道他有没有感到我们与过去的不同。有一天早自习,班主任突然说:‘咱们班调过来一个新同学,大家认识下吧。’我一抬头是他。我有种不知道怎么办的感觉。不过,他转来那两天到没有和我说过话,或者说也没怎么和其他人说过话,我们相安无事。”“你们再也没说过话吗?”我问。“一节体育课,我们都在看台上休息,他走过来大大啦啦的坐在我旁边,也不看我,但我知道他是冲我来的。‘怎么到我们班了?’‘学不好理科呗。’再无话。同学都很奇怪这个哑巴怎么就找我说话了,也不得不说,不流鼻涕的他真的挺帅的,在同班女生的提醒下我第一次发现这点。我会和他开玩笑,但是一样甚至比过去更想躲着他,因为距离太近了吧,掩饰总会被察觉,慢慢我们很默契不再说话。他也和其他的同学打成一片,只是不再特意和我说话,就像最普通不熟的同学。哪怕他生病,请了很久的病假,我也是从班委嘴里得知的,那天我被班委拉着去他家里看他。很熟悉的地方,幸好他爸妈不在家。只是,我们不可能再蹲在地上玩拼图了,我也不会再淋着雨来找他了。那之后,我们彻底成了陌路,见面也只是擦肩而过,也不会再看对方一眼。”“然后呢?”我看她不再说话,便问。“没有然后,然后就到了今天。”“就这些?”“就这些。”我们都沉默了,我在思索她这个故事,这个她在网上告诉我让她深陷六年的故事,就这样没头没尾的故事。梦幻么?梦幻。真实么?真实,真实到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有的一段故事。“你觉得,我们算是什么感情?”她垂着眼帘望着楼下开始堵塞的长安街,似是自言自语,似是问我。我刚想脱口而出:“你连这感情是什么都不知道就沉沦了六年?”但是我止住了,我发现我也无法给这段感情下一个准确的定义,我也明白,这个故事于她远不像她说的这般云淡风轻,又似乎还隐藏着什么秘密。“你有没有再回去过他家?”“没有。”最后她说,这就是一个正常人平凡的故事,仅此而已。夜中传来了北京站七点的钟声。

sdj 发表于 2016-1-20 12:26:51

哈哈,真相我们相交的翻版,只不过男女位置大调个,我和她,我的发小,相知、相会、她比我大都一样,最后她不是我的新娘。一点不一样的是我们不是同学,另一点就是我们分手的责任明确,在我。能既慰我得的是出于误会和最后两人都得到好的归宿。
谢谢这篇文章,又让我回忆起我的青年时代。

大可不必 发表于 2016-1-20 16:49:21

曾经喜欢看言情小说,但这篇却没看懂,啥意思?不好意思,那个“你”是何许人呀?可是作者的青梅竹马的新娘?据我看:就是没有那个”你“,怕你也是成不了你那青梅竹马的新娘。没缘分那。有些事情,是不好说的。只能自己开解。

kissmiss 发表于 2016-1-21 11:38:10

哈哈,其实很多事情也没那么玛丽苏,更不需要矫情,生活就是这样,总会继续,爱情比起童话故事更像乡村爱情:lol

星星 发表于 2016-1-23 00:08:10

看了楼主其他几篇,好文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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